项目:西双版纳学生宿舍安保门禁系统及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网络通讯计算机 云南2023-03-2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编号:WH-532800-2023-0006-0101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人: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
开标时间:2023-04-03
项目概况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学生宿舍安保门禁系统及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进行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4月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532800-2023-0006-0101;
2.项目名称: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学生宿舍安保门禁系统及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09480.00元(大写:肆拾万玖仟肆佰捌拾元整);
5.采购需求:对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学生宿舍安保门禁系统的设备进行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售后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与服务要求”;
6.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系统的安装调试。
7.交货地点: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1.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其相关报表,或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
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1.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2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据;②提供缴费所属时间(2022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的,提供不需要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文件证明资料的。(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或相关的情况说明);
1.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注册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价格扣除的具体评分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3月22日09时00分至2023年3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3.方式: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提供,需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本项目不接受邮寄的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4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4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报名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13717763374@163.com电话同步)并拨打电话确认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电话: 黄经理13717763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