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强化业务指导 推动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长宁区纪委监委聚焦执纪执法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规范办案流程、评查案件质量、开展实务培训、编发工作提示等举措,强化业务指导,进一步守好“关口”、把好“出口”、擦亮“窗口”,推动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规范办案流程图。依据执纪执法相关工作规定,按照自办案件和移送案件、违反党纪案件和违反政务处分法案件、轻处分案件和重处分案件等不同类型案件的特点和办理要求,建立并修订派驻纪检监察组和街镇纪(工)委、监察办办案流程,画好案件办理全流程、全周期的“施工图”。

  开展案件审理复核。发挥案件审理室“质检员”作用,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办理的案件,增设集体审议复核环节,围绕事实、证据、程序、定性,反复推敲、严格把关,帮助办案人员全面提升证据分析、定性量纪、释法说理能力,确保“四种形态”精准运用。

  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坚持每年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通过召开案件质量工作推进会等,切实推动“案件质量共同体”责任落实。经自查、互查和集中检查,形成“一案一清单、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整改”工作闭环,确保取得以评促改、以评提质的工作实效。

  组织审理业务培训。立足审理职能,对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标准要求,组织委机关各部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街镇纪(工)委开展培训,聚焦审理谈话、定性处理、处分决定宣布和执行等环节中的常见问题和薄弱环节,“靶向”制定培训内容,进一步提升审理工作的规范意识、质量意识、精品意识。

  开展岗位练兵比武。策划开展全区审理业务调研文章征稿活动和优秀案例分析评比,重点考察审理工作实操能力等,在比学赶超中帮助审理干部提升实战能力、练就过硬本领。

  编发审理工作提示。坚持每季度编发《审理工作提示》,设置业务参考、业务问答、经验交流等板块,将传递上级要求、传授思路方法与本委干部分享办案经验、讨论疑难问题相结合,在学思践悟中形成理论指导实践、上下贯通联动的良好学习氛围。

  建立指导性案例库。充分运用近年来查办的典型案件,整合不同类型案例素材和政策研究成果,探索建立本区纪检监察系统指导性案例库,为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精准开展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提供明确指导。

  作者:徐玮 杨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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