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旁听庭审“零距离” 警示教育面对面

  “砰!”重重的一记法槌敲击声在审判大厅清脆地回响。

  “被告人王青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对被告人王青年受贿犯罪所得人民币479.9万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3月15日,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青年犯受贿罪一案并当庭宣判。资阳市纪检监察系统130名干部现场观看庭审,接受了一场“零距离”的警示教育课。

  

  资阳市纪检监察干部旁听王青年犯受贿罪案庭审现场。(吴霜雪 摄)

  “我把手中的权力当成了‘摇钱树’,自欺欺人,迷失了方向,铤而走险,最终陷进贪腐的泥潭,失去自由身,成为阶下囚,我无地自容!”庭审现场,被告人王青年深刻忏悔,声泪俱下。“旁听庭审让我们现场感受了纪法的威严,既是纪检监察业务学习的过程,也是受警示、受教育的过程,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应当带头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打铁人’。”走出庭审现场,资阳市纪委监委干部周茂林深受感触。

  据悉,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旁听庭审是该市纪委监委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举措之一,目的是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从反面案例中汲取教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为纪检监察干部注入“清醒剂”,增强廉洁守法自觉。

  治病必须对症下药,教育重在入脑入心。自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启动以来,除把警示教育课堂放在庭审一线,为纪检监察干部定制上述的“现场教材”外,资阳市纪委监委还从内容、形式、对象、方法等方面,分层分类制定“书面教材”“心理教材”“文化教材”,提升警示教育实效。

  “针对新入职、新提拔、新调整的纪检监察干部,我们为其‘量身打造’了一套‘心理教材’,即一场‘走心’的廉政谈心谈话,借此让处于职业新阶段的纪检监察干部在内心深处埋下廉洁的种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该市纪委监委还重点打造了一批“书面教材”和“文化教材”,通过组织集中学习“警示教育通报+违纪违法案例+忏悔录”,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以案为鉴、警醒反思;打造“一个廉政教育综合展馆+三大教育示范点+三大警示教育专栏”为核心的廉洁文化阵地,让纪检监察干部在廉洁文化的浸润中厚植廉洁基因。(作者:吕勇 胡进文 蹇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