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土地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要求

  资质参谋

  双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编制单位资质要求(甲级),为配合《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编制工作》的开展,现对双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进行备案,具体如下:

  

  一、申报单位名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备案

  二、申报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甲级资质

  三、申报单位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四、申报单位成立年限及负责人:15年

  五、申报单位人员构成:

  1.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具有城市规划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城乡规划工作5年以上。其中,具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规划师证书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

  (2)城市规划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不少于2人;城市规划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3)注册城乡规划师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城市规划师不少于3人。

  (4)熟悉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备独立承担城乡规划编制项目的能力。

  (5)具有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良好的外语阅读能力。

  1.本公告由双鸭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一、备案条件:符合《黑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编制工作》所规定的条件。

  二、备案流程:申请单位需向双鸭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相应材料(包括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报单位简介及近两年为自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承担过的类似项目成果等相关资料),双鸭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将资质备案资料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本次公开征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工作公告如下: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双鸭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为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双鸭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各申报单位请于2019年12月18日前将下列材料邮寄或电子文件至双鸭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150036),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备案申请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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