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一无证幼儿园被“叫停”

    ■核心提示

  3月初,贵阳市融媒问政平台接热心市民反映,位于经开区淮河路香河园4号的杰贝幼儿园办学资质可能有问题。

  接市民反映后,花溪区教育局经过核查,已及时要求该处无证幼儿园停止办学。同时,该局也明确表示对有意愿开学办园的企业或个人,可从前期选址到开园提供一系列协助,让办园人投资有保障,孩子入园安心。

  该园张贴的招生海报

  开园已超一个月 实为无证幼儿园

  据热心市民反映的地址,3月8日,记者找到了位于经开区淮河路香河园4号的杰贝幼儿园。幼儿园处于老旧小区中一幢四层民房内,周围张贴数张该园招生海报,沿路停有多辆私家车。记者看到,其中三层设有教室、休息间以及卫生间,但无户外活动场地。

  现场一位自称负责人的女士向记者介绍道:“我们2月中旬开始招生,分为小小班、小班、中班、大班四个班,孩子年龄在3到6岁。幼儿园餐承包给正规食堂,现在正值活动期间,在本学期结束前报名,无论什么班别,学费都是680元/月。”当记者问及是否有相关合规办学资质时,该名负责人表示“都有的”。

  家住附近的董女士告诉记者,该园所在房屋原为一间无人使用的老旧民房,“幼儿园开在这里,四周停满了车,孩子们既没有活动场地,也不安全。”因此,董女士对幼儿园的办学资质表示怀疑和担忧。

  接市民反映后,经花溪区教育局核实发现,该所幼儿园环境不达标,不满足办学条件,且尚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园许可证》,为无证幼儿园。

  部门联动依规查处 可协助重新选址开园

  接市民反映后,经花溪区教育局核实发现,该所幼儿园环境不达标,不满足办学条件,且尚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园许可证》,为无证幼儿园。

  3月15日,花溪区教育局联合黄河路街道办事处约谈幼儿园负责人,明确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以及《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在未取得办学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举办幼儿教育活动,并明确要求其立即停止招生办学,并在3月31日前做好退费以及遣散好幼儿的相关工作,该幼儿园负责人表示同意。

  对于无证幼儿园,花溪区教育局表示也并非“一查了之”。该局民办教育科科长刘鸿表示:“我局设置有接待处,对有意愿开学办园的企业,我们可以提供一系列的参考协助,这就是为了确保办园人的利益得到保障,让入园的孩子也得到一份安心。”刘鸿说,若该幼儿园负责人想重新办园,可协助其开展选址、取得相关资质等工作。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任璐瑶

  贵阳市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

  (一)办学。办学批文和办学证件(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餐饮服务许可证、消防审核、安全防范设施验收或备案手续齐全)合法有效。上一年年度检查合格,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县级以上通报批评或处罚。

  (二)收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参照《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执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按规定实行收费登记和公示。保育教育费最高标准暂定为每生每月800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规定的最高保育教育费标准范围内,结合办园成本、等级和类别、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自行确定保育教育费标准。保育教育费在一定时期内(招收的幼儿毕业为止)保持稳定。

  (三)保教。按照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要求,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创设丰富、适宜的教育环境,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科学开展保育教育活动,无“小学化”倾向。

  (四)师资。教职工参照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备,师幼比合理,符合任职资格条件,各类人员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教师持证率、学历达标率、年流动率符合相应等级的幼儿园督导评估要求。全园教职工工资总额占当年保教费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教师个人最低工资不低于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按有关规定落实工资待遇,并依法全员纳入社保体系。

  (五)财务。落实幼儿园法人财产权,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完善。财政补助经费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主要用于改善办园条件,提升保教质量,确保正常运转和为聘任教职工交纳“五险一金”等,不得用于清偿债务、支付捐款、赞助投资、罚款等其他用途。不得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无克扣或变相侵占幼儿伙食费的行为。在园幼儿伙食费专款专用,独立核算。

  (六)管理。加强党的建设,按规定开展党的工作。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有符合规定的章程。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实行园务、财务公开,有独立的对公账户,依法开展年度财务审计,账目清楚,按照核定规模进行招生,无虚假宣传和过度承诺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