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广大家长和同学们的文明交通倡议书

  原标题:致全县广大家长和同学们的文明交通倡议书

  亲爱的家长朋友、同学们:

  学生的交通安全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幸福,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齐抓共管。为切实保障学生的出行安全,维护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广宁县公安局与广宁县教育局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校园周边的交通治安秩序治理,开展多样的安全主题教育,同时也希望各位家长朋友、同学们积极参与,共同做好安全保障和督促引导工作。为此,我们发出倡议:

  一、家长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知法守法,从我做起,为孩子树立好榜样。

  二、家长驾车接送学生,请自觉服从现场公安交警、学校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引导,按规定有序停靠车辆,尽量做到人不离车、即停即走,共同维护学校门口及周边秩序。

  三、戴头盔,限两人。驾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的安全头盔。两轮摩托车只搭载1名12岁以上人员,有固定座椅的电动自行车可搭载一名1.2米以下儿童,严禁超员超载。

  四、守交规,靠边行。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常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按规定车道行驶,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做到不超速、不超载;靠右行驶,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越线,不抢道行驶;不飙车、追逐竞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横过道路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转弯、变更车道要减速慢行,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货车存在盲区,远离大货车保安全。

  五、有牌证,不乱停。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驾驶摩托车必须持有准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电动自行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到县公安交警部门或县邮政部门登记,并且按照规定安装牌照方可上道路行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未设停放区域停车,停放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六、摒陋习,讲文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争当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和维护者。共同筑起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在出行的路上多一份谨慎、多一份责任,共同打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各位家长朋友、同学们,孩子健康平安成长是我们共同的期望,交通安全关系家庭幸福、社会稳定,也是公安部门和教育部门持之以恒的奋斗目标。为了您和孩子的出行安全,让我们共同努力,携手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广宁县公安局

  广宁县教育局

  2023年3月24日

  来源:广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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