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没过就开车上路?!一男子在贺州被拘……|典型案例曝光9
为净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让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不敢违、不想违、不能违”
自觉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
近日,贺州交警以零容忍的态度
依法对近期查获的无证驾驶等违法人员
采取拘留强制措施
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鉴
3月14日,贺州交警三大队公会中队中队长李家才带队在西湾担杆岭路段执行检查勤务,在疏导保畅通的同时,密切关注路面的异常情况。17时许,一辆桂D牌照的本田轿车被执勤交警依法拦停例行检查。
民警核查发现,该车驾驶员邓某强未持有任何机动车驾驶证。经了解,邓某强未通过科目三考试,他谎称自己有机动车驾驶证,取得家人信任后驾驶自家的轿车外出直至被查获。
根据法律规定,民警依法对邓某强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的处罚。
交警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实施以下交通违法行为其中之一,驾驶人将会被处行政拘留处罚:
应当行政拘留类
01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02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
03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
可以行政拘留类
04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05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06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07
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