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故事 | 十年前“假结婚”十年后结不成婚 检察建议撤销“错误婚姻”

  十年前,福州的张某为办理子女的户籍相关手续,由“替身”冒充亡夫和自己领取结婚证。十年后,张某想要再婚,却遇到了难题。近日,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通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撤销了这本错误的结婚证。

  检察建议撤销“错误婚姻”的故事,

  今天说给你听~

  2009年

  2009年,张某和高某虽办理婚礼但未领取结婚证,两人以夫妻名义生活。

  2012年

  2012年,高某在贵州意外去世,但此时张某已怀有二胎即将生产。

  2013年8月

  为了办理户籍相关手续,经高某母亲的劝说,2013年8月,高某的朋友郭某拿着高某的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在福州市鼓楼区以高某的名义与张某登记领取结婚证。

  2022年12月

  然而2022年12月,准备再婚的张某却无法“离婚”,只能向民政部门申请撤销这本结婚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民政部门将该案移送至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审查核实。

  为查清这起跨越十年的错误婚姻关系,检察官多措并举走访收集证据材料,向公安机关调取了相关当事人的户籍信息材料,对高某的家人及郭某、张某制作笔录,还委托贵州当地检察机关核实高某身故的相关法律文书,确认了案件事实及证据。

  为确保案件办理质量,经当事人申请,3月8日,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召开听证会。检察官现场听取民政部门、听证员及当事人意见,并对张某、郭某进行法治教育,两人也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道歉。

  经办检察官表示

  “冒用他人身份领取结婚证件,对社会秩序和家庭关系都会产生严重影响。”

  为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目的,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向民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在建议撤销这本错误的结婚证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拟对冒名人员给予联合惩戒,同时提升婚姻登记窗口人身查验技术水平,引入电子及人脸识别技术,确保身份信息正确无误。此外,鼓楼区检察院还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依法注销已去世多年的高某的户籍信息。

  违反《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

  违背诚实守信的原则!

  检察官提醒,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在民政部门骗取婚姻登记的行为,不仅违反《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也违背诚实守信的原则。如果伪造证件领取结婚证,还可能触犯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大家应当遵纪守法,切勿让“人生大事”变成“大祸”。

  原标题:《检察故事 | 十年前“假结婚”十年后结不成婚 检察建议撤销“错误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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