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聚焦丨这地三孩政策火了,山东多地已出手!花式补助“三孩”,涉车牌、购房指标等

  4月11日,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从沈阳市卫生健康委获悉,日前,沈阳市卫生健康委、沈阳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沈阳市发放三孩育儿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夫妻双方共同依法生育三个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三孩每月发放5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3周岁止。补贴采用按月计算、每年发放1次的方式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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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放人员基本条件

  夫妻双方均为沈阳市户籍,共同合法生育三孩并落户沈阳市的家庭。孩次计算原则按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双胞胎、多胞胎按子女个数计算。

  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夫妻收养的子女、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等情形均不计入子女数。

  计发时间

  发放育儿补贴从2023年1月20日起正式实施。实施之日出生且在沈阳市公安部门办理出生落户的,自该子女出生当日起计发育儿补贴,截至该子女满3周岁之日止发。

  正式实施之日未满3周岁的,从正式实施之日起计发,截至该子女满3周岁之日(未满3周岁不足1个月的按照1个月计算)止发。

  户籍从市外迁入沈阳市的,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育儿补贴,自第三个子女户籍迁入沈阳市当日起计发,截至该子女满3周岁之日(未满3周岁不足1个月的按照1个月计算)止发。

  申请方式

  育儿补贴金政策按照居民自主申请的原则实施。符合条件的家庭,在三孩未满3周岁前,夫妻双方填写申请表一式二份(申请表在沈阳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可自行下载),向三孩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提出申请。

  离婚的、丧偶的由抚养该子女的一方申请;夫妻双方死亡的由该子女的监护人申请;如婚姻发生变动或第三个子女户籍在本市迁移的,申请人重新进行申请。

  申报所需资料

  申领三孩育儿补贴需要夫妻双方身份证(丧偶的需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户口簿、夫妻结婚证(申请时夫妻已离婚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夫妻共同依法生育所有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生育登记单。

  以上资料均需在审核时查看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申报时间

  申请对象应当在具备三孩育儿补贴发放资格且三孩未满3周岁前进行申报。当年6月30日前未申报的,可在下一年度进行补发。

  三孩户籍在市内迁移的,自迁出次月起由迁入户籍所在地发放育儿补贴;户籍迁出本市的,自迁出次月起停止计发育儿补贴;享受育儿补贴金子女死亡的,从次月起停发育儿补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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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小编不完全梳理发现,

  全国多地对生三孩家庭予以政策补助。

  黑龙江哈尔滨:

  拟发放育儿补贴:二孩每月500元、三孩1000元至3周岁

  4月10日,哈尔滨市卫健委就《哈尔滨市育儿补贴发放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符合条件的二孩家庭每月发放500元育儿补贴,三孩及以上家庭每月发放1000元育儿补贴,发放至该子女满3周岁止。总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

  同时有二孩、三孩未满3周岁的,分别按二孩、三孩标准发放育儿补贴。依法生育双胞胎、多胞胎的,按孩次顺序发放二孩、三孩育儿补贴。

  夫妻双方均为哈尔滨市户籍的,发放全部;夫妻仅有一方为哈尔滨市户籍,另一方为无户籍的现役军人的,发放全部;夫妻双方一方为哈尔滨市户籍,另一方为外地户籍的,为在籍一方发放50%;丧偶或夫妻双亡的,发放全部。

  

  根据上述征求意见稿,各区、县(市)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把育儿补贴发放至申请补贴子女的银行账户,每月发放一次。发放育儿补贴所需资金,市、区承担部分由市与区按照4∶6比例分担;9个县(市)自行承担。市级资金采取年初预拨、下一年度据实清算的方式进行拨付,市级资金尚未下达及年度预算资金不足时,由同级财政部门先行垫付解决。此项支出纳入各级财政“三保”保障范围,按现行“三保”支出责任制予以兜底保障。

  山东济南:

  新生二孩三孩3岁前,每月补贴600元

  据中国青年报1月11日报道,山东济南出台新规,加强生育政策支持。按照规定,本市户籍202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二孩、三孩家庭,每孩每月发放600元育儿补贴,对其中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生育妇女,每月加发200元育儿生活补贴,直至孩子3周岁。

  据了解,上述新规出自《济南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旨在积极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山东潍坊:

  2021年5月31日后依法生育的三孩免费读公办高中

  据财联社3月21日报道,山东潍坊印发《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提出,科学布局普惠性幼儿园,大力发展公办园,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学前教育资助制度,鼓励优先招收三孩入普惠幼儿园。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面推动中小学课后服务提档升级,打造素质教育“第二课堂”。对2021年5月31日后依法生育的三孩就读公办普通高中期间免除学费。

  温州:拟发一次性生育补贴,一至三孩家庭分别补一千至三千元

  据上观新闻2月23日报道,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分别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1000元、2000元和3000元——《温州市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办法》正在市政府官网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办法》,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的对象需满足2022年9月24日(含)起分娩且分娩时夫妻双方或单方为温州市户籍人口,其中单方户籍人口需子女落户温州,补贴经费由县(市、区)财政专项资金安排。

  山东烟台:

  孕产妇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实行定额支付

  职工符合政策生育三孩的,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孕产妇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实行定额支付,标准为每人每次1000元,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山东日照:

  制定托育服务普惠标准,合理化收费

  在全省率先制定托育服务普惠标准,合理化收费;鼓励已满足当地3—6岁幼儿入园需求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的幼儿;职工托育保教费参照幼儿园的报销办法进行报销;鼓励用人单位采用单独或联合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或就近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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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杭州:

  拟向三孩家庭一次性补助2万

  据杭州日报2月22日报道,杭州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杭州市政府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出炉。

  据了解,杭州今年将首次向同一对夫妻生育二孩、三孩,且新出生子女户籍登记在杭州的家庭发放育儿补助,拟向二孩家庭一次性发放补助5000元,向三孩家庭一次性发放补助20000元。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等6部门关于发布惠民生优化小客车其他指标若干政策措施(试行)》近日发布,规定同一对夫妻至少一方具备杭州市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资格,且符合条件的二孩无车家庭,或是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仅有1辆或无车的家庭,可直接申领一个“多孩家庭”类小客车其他指标。

  深圳、温州、临泽:

  生娃就打钱,三孩或上万

  今年1月,《深圳市育儿补贴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办理出生入户后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3000元,另外每年发放1500元育儿补贴,直至该子女满3周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办理出生入户后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5000元,另外每年发放2000元育儿补贴,直至该子女满3周岁。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办理出生入户后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10000元,另外每年发放3000元育儿补贴,直至该子女满3周岁。

  近日,温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征求《温州市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办法》意见的公告”,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分别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1000元、2000元和3000元。

  《临泽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对在临泽县公立医疗机构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临泽户籍常住产妇一次性分别给予2000元、3000元、5000元的生育津贴。对在临泽县公立医疗机构生育二孩、三孩的临泽户籍常住家庭,二孩每年发放5000元育儿补贴,三孩每年发放100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三岁。

  湖北荆门:

  三孩家庭每月发放500元住房补贴

  2022年11月12日,湖北荆门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其中明确要对三孩家庭加强财税政策支持,减免经济困难家庭入托、入园、入学等费用。对夫妻双方中至少一方为我市户籍、在市内医疗机构生育三孩的家庭,每月发放5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满3周岁。

  云南:

  二孩生育补贴2000元、三孩补贴5000元

  2022年9月16日,云南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起,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家庭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二孩补贴2000元、三孩补贴5000元),育儿补助(二孩、三孩0~3岁期间每人每年补助800元),对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给予补贴(婴幼儿0—3岁期间每人每年补助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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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育补贴之外的“政策包”

  事实上,

  在直接发钱鼓励生育外,

  也有不少的省份

  在住房、育儿等方面发力。

  在保险保障方面,江苏省明确女职工生育“二孩”产假期间,按照企业为该女职工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三孩”按照80%给予补贴,补贴月份从生育“二孩”或“三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共补贴6个月。

  医疗战略咨询公司Latitude Health合伙人赵衡分析认为,未来仍可以继续加大生育保险的覆盖力度。他建议,在医保方面,将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也是促进生育,缓解生育群体压力的重要举措。

  在托育服务方面,山东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有条件的地方按照学前教育有关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托育服务机构按照当地政府普惠指导价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的,各市、县(市、区)依据实际收托数,对“二孩”“三孩”保育费给予分档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300元。

  河北省衡水市则对符合政策生育第三个子女的产妇给予5000元分娩补贴。对在市域内登记备案的托育机构入托的符合政策生育的3岁以下婴幼儿,给予托育机构补贴,充抵托育费用,第一个婴幼儿每人每月300元,第二个500元,第三个800-1200元。

  在住房支持方面,湖北荆门对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三区购买首套或改善型普通住房的发放购房补贴,“二孩”家庭一次性补贴2万元,“三孩”家庭一次性补贴4万元。

  “鼓励生育是应该多元并举的,有些地区的市民购房需求并不是很强,现金帮助更大,而有的地区市民则需要住房优惠和减税政策,当地政府应做到全面考虑。”王鹏表示,“但是生育政策的调整是个长线过程,虽然在不断优化,但仍有一些难点,如教育、医疗卫生和公共服务等。未来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国家和企业、社会共同发力,合力去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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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长沙:

  符合条件二孩家庭可购买第三套住房

  根据《长沙晚报》,长沙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联合制定的《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购买商品住宅实施细则》日前审议通过,根据《实施细则》,政策的适用对象为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长沙本市户籍家庭,符合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政策认定条件的,可在原有家庭限购2套的基础上增加1套购房指标,长沙户籍家庭购买限购区域第三套商品住房不受缴交社保或个税、房屋网签或办理不动产证时间等限制。

  享受购房政策的二孩及以上长沙市户籍家庭,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夫妻一方或双方为长沙户籍;二是现户籍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三是所生育的子女均为依法生育(含合法收养)。

  湖南:

  14周岁以下儿童凭有效证件乘公交、地铁免费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14周岁以下儿童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公交、地铁。

  据媒体报道,此前曾有长沙市民拨打12345热线反映,带两个孩子乘地铁,虽然身高都不足1.3米,但只能免1个孩子的票,市民认为此规定在国家鼓励生育三胎的背景下,未能“与时俱进”。

  四川、广东:

  生育登记,不结婚也能办

  今年2月,《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施行,取消了对生育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

  广东省也对办理生育登记的登记主体作了拓展,延续了未婚生育人群可以办理生育登记的规定;不限定登记主体的户籍,在该省居住的外省户籍人口均可办理生育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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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8月16日,

  国家卫健委等17部门联合发布

  《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

  《意见》要求,深入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和落实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落实政府、用人单位、个人等多方责任,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推进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各省、市、县级均应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推动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策略,健全“县级筛查、市级诊断、省级指导、区域辐射”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加强0—6岁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提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从事儿童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医生配备水平。“十四五”期间,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开展10个左右儿科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促进优质儿科医疗资源下沉和均衡布局。开展母婴友好医院和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扩大分娩镇痛试点,规范相关诊疗行为,提升分娩镇痛水平。预防非意愿妊娠,减少非医学需要的人工流产。支持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护模式。扩大家政企业上门居家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鼓励有条件的托育机构与家政企业等合作,提供上门居家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有资质的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和专业人员,依托村(居)委会等基层力量,通过家长课堂、养育照护小组活动、入户指导等方式,提高婴幼儿照护能力。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2022年,全国所有地市要印发实施“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公办托育机构收费标准由地方政府制定,加强对普惠托育机构收费的监管。拓展社区托育服务功能,完善婴幼儿照护设施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在满足学前教育普及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落实社区托育服务发展税费优惠政策。完善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政策,鼓励地方对普惠托育机构予以支持。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开设托育服务相关专业,加快培养专业人才。依法逐步实行托育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完善生育休假和待遇保障机制

  各地要完善生育休假政策,从保障职工生育权益和保护生育职工健康权的功能定位出发,帮助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促进公平就业和职业发展。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未就业妇女通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生育医疗待遇。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保障其生育权益,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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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住房、税收等支持措施

  各地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其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方面给予适当照顾。优化公租房轮候与配租规则,将家庭人数及构成等纳入轮候排序或综合评分的因素,对符合条件且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可直接组织选房。对因家庭人口增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公租房的,根据房源情况及时调换。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有条件的城市可给予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相关支持政策。各地可结合实际,进一步研究制定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实施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向提供母婴护理、托育服务以及相关职业培训、消费品生产的企业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

  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着力补齐农村地区和城市新增人口集中地区普惠性资源短板。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按规定保障课后服务经费。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政策。加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监管,规范培训机构收费行为。

  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

  用人单位可结合生产和工作实际,通过与职工协商,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等工作方式,为有接送子女上下学、照顾生病或居家子女等需求的职工提供工作便利,帮助职工解决育儿困难。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孕妇休息室、哺乳室,配备必要母婴服务设施,更好满足孕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的需求。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对孕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关于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劳动强度等方面的特殊劳动保护。

  加强宣传引导和服务管理

  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倡导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尊重父母、儿童优先、夫妻共担育儿责任。推进婚俗改革和移风易俗,破除婚嫁大操大办、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倡导积极婚育观念。完善生育登记制度,全面落实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集成化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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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政策为生育减压

  人口专家、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院长董玉整分析,发放生育补贴,是为提振生育率而使用的一种政策措施。实践证明,实行生育补贴制度,对于维持和提振生育率有一定促进作用。 “有总比没有好。现在各地发放生育补贴,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厦门大学经济学系副教授丁长发表示,从全世界的经验来看,发钱是一个主要举措。除了补贴之外,也要降低养育、教育、住房等综合成本压力,完善各项配套。

  近年来,我国对原有的生育政策进行了调整,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推动生育补贴、个税减免、延长育儿假、提供托育服务、住房优先保障等方面的服务来降低养育成本。 “人口要素具有基础性地位,要始终作为发展中最核心的变量来考虑。”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副司长郝福庆说,这个问题涉及经济社会的多个方面,不能就人口谈人口,就生育谈生育,必须坚持系统观念,注重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综合整理,素材来源:沈阳市卫健委网站、财联社、杭州日报、沈阳发布、中国青年报、新京报、北京商报、国家卫健委网站、央视财经、中国新闻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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