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认定标准公布

  大皖新闻讯 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消息,近日, 安徽省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印发,并同时公布安徽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认定标准。

  

  安徽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以下简称集群)是经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以下简称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是定位在县级区划范围内,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中小企业为主体,主导产业聚焦、优势特色突出、资源要素汇聚、协作网络高效、治理服务完善,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

  安徽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以下简称集群)认定须满足以下八方面指标。同时,集群企业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和环境污染等事故,重大及以上网络安全事件和数据安全事件,以及偷税漏税、违法违规、严重失信和其它重大问题的行为。

  一、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

  集群主导产业为所在县域的支柱或特色产业,符合国家、安徽省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要求,发展水平位居细分领域安徽省前列,有较高的集群品牌知名度;占地面积一般不超过100平方公里,近三年产值均在30亿元以上,中小企业产值占集群总产值70%以上,主导产业占集群总产值比例高于70%,产值年均增速高于8%。

  二、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成效显著

  集群持续开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拥有不少于1家主导产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者不少于1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三、产业链供应链协作高效

  集群产业链布局合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产供销一体化协同协作机制较完善,建立了通用生产设备、物流、仓储、人力、设计等共享机制,产业链关键环节配套能力较强。

  四、具有较强协同创新能力

  集群重视研发持续投入,近三年中小企业研发经费年均增长高于8%;统筹建立了多元创新平台,与大型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合作紧密,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和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完善;积极参加主导产业的标准制修订工作;突破了一批主导产业的关键核心技术,有效发明专利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2%,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不低于12个。

  五、数字化转型效果明显

  集群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较高,数字化装备和系统应用广泛,引入跨企业数字化解决方案、评估和诊断等服务;“用云上平台”成效显著,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普及率不低于12%,工业软件应用率稳步提升,实现集群企业重要生产数据联通;开展主导产业数字化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建立健全工业互联网安全和数据安全保障体系。

  六、具有较高绿色化发展水平

  集群能源消费结构合理,二氧化碳排放量强度持续下降,资源利用效率较高,污染物排放治理有效,建立了绿色低碳服务机制;属于高耗能行业的集群,能效水平优于行业基准值;属于高用水行业的集群,水效水平优于行业基准值。

  七、积极参与产业开放合作

  集群参与主导产业国际合作机制或交流活动,深化与长三角等区域合作,开展技术、管理、人才或资本等方面交流合作,通过设置海外分支机构等方式,推动产品和服务对外贸易快速发展。

  八、具有较强治理和服务能力

  集群设立管委会等运营管理机构,建立了完善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专业化的集群发展促进机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宣贯实现集群全覆盖,确保惠企政策受益主体清晰了解、应享尽享;依照本办法第二章第六条,制定未来三年发展规划,发展目标要清晰、可考核,工作措施要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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