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国家安全教育日

  在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为增强中小学生国家安全意识,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4月13日-14日,昌江县公安局法治宣传团分别走进昌江县矿区学校、昌江中学、乌烈镇峨港幼儿园开展国家安全教育,为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安全教育课。

  

  在矿区学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黄启祯、刘臣培组织矿区学校警保联控中队开展校园“防刀斧砍杀”暴恐袭击实战演练,帮助队员们提升校园突发事件现场处置能力。河南派出所所长、矿区学校法治副校长吴冬鸣与国保大队民警吉晨月围绕中小学生的年龄特点,以现场讲座、知识问答的方式,使用通俗易懂且风趣幽默的语言向他们宣传禁毒、反恐怖基本常识,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树立“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的观念,提高对各类暴恐活动和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在昌江中学,法治宣传团成员、昌江中学法治副校长唐科首先组织学生观看国家安全宣传片,让师生了解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性,以PPT授课的形式,围绕国家安全的类型、意义、法律依据及12339国家安全举报电话进行重点讲解,并结合具体实际案例引导师生深入了解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方式及法律知识。宣传团团长张改、副团长麦尊杰积极与师生互动,通过趣味问答、发放宣传手册及礼品的形式调动现场师生的参与热情及学习兴趣,让师生对于鉴别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及举报方式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在乌烈镇峨港幼儿园,治安大队民警薛连丁紧紧围绕反恐防暴、未成年人保护和“护苗”行动三大主题开展宣传,通过PPT展示、视频演示、现场演练等方式,加强师生和校内安保人员对不法分子冲击校园的防范、预警、识别、应对处置的意识和技能。

  

  国家安全教育不仅仅是法律层面的教育,更是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树立“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安全意识的爱国教育。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为共同维护国家安全营造出浓厚氛围,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500份,发放宣传品300余份,法律知识普及1600余人。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