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发文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

  日前,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前部署今年秋季学期招生入学工作。

  《通知》要求,要严格规范招生管理。一是科学制定方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坚持属地管理、公开公平公正等招生原则,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与高中阶段招生入学具体实施方案。

  二是严格执行计划。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布局和办学条件,公平公正、科学合理设定普通中小学招生计划,各中小学校严格执行,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

  三是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十项严禁”招生纪律,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严格遵守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利用中介机构或培训机构等变相违规招生。

  全面建立市级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切实加强招生录取过程管理,严禁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招收借读生、收取借读费。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四是强化学籍管理。严格执行《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行升学、考试、招生和注册学籍联动机制,确保“一人一号、籍随人走”。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各单位要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年”工作,全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当好表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出违规择校的要求,坚决做到不说情、不打招呼、不递条子、不开后门、不干预正常的招生秩序。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受理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以任何形式提出的违规择校要求。对违规接收的择校生,不注册学籍,一律予以清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

  同时,强化工作保障,公安、自然资源规划、住建等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积极主动配合做好信息采集、资格审验等工作,确保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及时公开招生政策及相关招生信息,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为广大中小学生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机会;广大学生家长切勿相信代办入学“中介”,以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