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2023-2025年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
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7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8〕8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升级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676号)等文件要求,为提高政府储备土地对社会经济发展用地的服务和保障能力,结合延川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效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合理确定土地储备面积,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落实土地储备工作,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合理配置土地资源,进一步增强政府对城市民生工程,公益性事业、重大项目等急需建设用地的保障能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规划先行原则。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紧扣延川县“十四五”规划用地需求,综合各方面因素,编制延川县2023—2025年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合理确定未来三年土地储备规模,保障土地储备供需总量动态平衡,保障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节约集约原则。节约集约原则反映到土地储备工作及储备计划编制主要为控制增量土地的收储,加大存量土地的盘活力度,优先储备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进一步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优化收储土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
(三)协调发展原则。积极贯彻落实土地调控的方针政策,加大城市重点发展地区和重点预控地区的土地储备,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加大城市重大产业类项目、基础设施类项目、民生类项目的用地保障力度,全面提升区域协调发展水平。
(四)动态平衡原则。综合考虑延川县的人口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土地储备开发潜力,根据延川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土地市场状况,结合年度土地需求及城市发展规划,科学预判市场趋势,结合储备资金预算,合理确定土地储备总量指标,保持年度土地储备供需总量动态平衡,保障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五)适度弹性原则。为保障土地市场的有效供给与调控,应以土地供应为目标,按照以“供”定“储”安排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同时,土地储备计划还应保留一定的弹性空间,做到滚动管理,实现“超前规划、提前运作、弹性管理”。
三、计划期限及范围
(一)计划期限。延川县2023—2025年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编制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计划范围。延川县辖区范围内全部拟收储土地。
四、计划内容
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是指对土地储备的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作出的统筹安排。
(一)储备土地总量
储备土地总面积为173.5364公顷,其中延川县2022年度末储备土地结转面积总计68.882公顷,占储备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39.69%;本次三年滚动计划储备土地总面积为104.6544公顷(32宗地,1569.816亩);占储备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60.31%。
(二)储备土地结构
从结构来看,本次三年滚动计划商服用地储备总面积为2.3616公顷,占总面积的2.26%,其中2023年0.9097公顷,2024年0.7909公顷,2025年0.661公顷;住宅用地储备总面积为0.2028公顷,占总面积的0.19%,其中2023年0公顷,2024年0.2028公顷,2023年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储备总面积为78.2166公顷,占总面积的74.74%,其中2023年66.8385公顷,2024年4.0156公顷,2025年7.362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储备总面积为23.8734公顷,占总面积的22.81%,其中2023年5.5334公顷,2024年17.2764公顷,2025年1.0636公顷。
(三)储备土地布局
从布局来看,工矿仓储用地主要分布在永坪镇、贾家坪镇和文安驿镇;商服用地主要位于县城周边(拟用于加油站、加气站建设项目);住宅用地1宗地位于城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分布于大禹街道办、文安驿镇和乾坤湾镇。
(四)土地储备时序安排
在充分收集土地利用现状和规划条件等资料的基础上,从地理位置、土地供应、周边环境及配套、市场发展状况、政府规划、城市未来发展战略等角度,评估项目建设潜力,潜力高的项目的优先安排,三年土地储备时序安排如下:
2023年拟储备土地面积为73.2816公顷,占三年拟储备土地的比重为70.02%;2024年拟储备土地面积为22.2857公顷,占三年拟储备土地的比重为21.3%;2025年拟储备土地面积为9.0871公顷,占三年拟储备土地的比重为8.68%。
五、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明确部门的职责,加大对土地储备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形成合力,以强有力的措施推动土地储备计划执行。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土地储备资金收支管理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将土地收储资金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征地补偿、报批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
三是强化招商引资。县招商引资中心、工业园区管委会要聚焦产业招大引强,强化市场化、专业化、精准化招商,加强招商引资与储备计划之间的对接,引入项目优先使用存量和低效利用土地,确保项目及时落地。
四是遵照有关规定进行计划成果的调整、修改。在计划执行中,调出确因特殊原因(如土地市场调控政策变化)需调整的计划储备宗地,并把有可能在计划年度储备的非计划储备宗地调入作为储备地,保证计划储备总量,保障落实计划。
延川县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为全面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增强自然资源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土地储备作用,实现“以储保供”,结合延川县土地征收、储备、供应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落实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防范风险的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增强政府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服务大局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全县2023年工作目标任务,合理确定储备土地区域和地块,优先保障省、市、县重大项目用地,为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二)依据规划,统筹安排
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土地市场调控的需要,合理确定新增土地储备计划总量,保障年度土地储备供需动态平衡,确保土地市场平稳发展。
(三)适度调控,滚动管理
结合延川县2023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按照以“供”定“储”,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做到任务明确、重点突出,同时根据市场需求保留适当弹性。
三、计划期限和范围
本次计划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计划期限为一年。
计划适用范围为延川县辖区所有拟收储、拟征收报批及拟入库的土地。
四、计划内容
(一)2022年度末储备土地结转情况
延川县2022年度末储备土地结转面积总计68.882公顷,其中:拟收储土地结转面积37.5798公顷,入库储备土地结转面积31.3022公顷(详见附表1)。
(二)2023年度新增储备土地计划
延川县2023年度计划新增储备土地13宗地,面积共计73.2816公顷,其中:商服用地0.909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5334公顷,工业用地66.8385公顷。
新增储备土地主要分布在大禹街道办1.5896公顷、永坪镇60.8434公顷、贾家坪镇4.2459公顷、文安驿镇6.3728公顷、杨家圪台镇0.2299公顷(详见附表2)。
(三)2023年度储备土地供应计划
延川县2023年度计划供应储备土地36宗地,面积总计100.947公顷,其中商服用地4.5877公顷,工矿仓储用地79.8329公顷,住宅用地0.7899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5.7365公顷(详见附表3)。
(四)2023年度土地储备管护
储备土地供应前可采用自行管护、委托管护、临时利用等方式对储备土地进行管护。延川县2023年度储备土地管护方式为无管护,无临时利用计划。
(五)2023年度土地储备资金需求
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8号)“土地储备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实行预决算管理,财政部门根据土地储备的需要以及预算安排,及时下达用于土地储备的各项资金”要求,县财政应按权责足额保障土地储备资金,经预算延川县2023年储备土地需资金6509.48万元(仅估算土地征收成本)。
五、计划执行
(一)建立计划公示制度
延川县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经县政府批准后,应在延川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将计划成果纳入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化体系
县自然资源局及时将延川县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上传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备案,并督促隶属的土地储备机构将拟储备土地、入库储备土地、储备资金收支等信息及时填报,作为土地管理、财政预算、金融贷款检查的主要依据,同时便于省自然资源厅实时监测监管土地储备业务开展情况。
(三)计划成果的调整、修改应遵照有关规定进行
因国土空间规划和市场调控等确需调整、修改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调整、修改,形成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修正案,报县政府批准,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附表:1.延川县2022年度末土地储备结转地块明细表
??????2.延川县2023年度计划新增储备土地明细表
3.延川县2023年度储备土地供应计划表
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