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犯罪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征文启事

  “环境资源犯罪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征文启事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检党组工作要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杂志社联合开展“环境资源犯罪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环境资源犯罪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

  二、征文范围

  征文活动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检察系统、法学理论界和法律实务界等各界人士均可参加。

  三、征文截止时间

  投稿请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论文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四、参考题目

  征文主要围绕环境资源犯罪检察理论与实务问题进行研究,具体题目自行拟定。以下选题供参考:

  1. 环境资源犯罪检察的理论构建

  2. 环境资源领域犯罪案件刑事司法政策适用现状与完善

  3. 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法律适用和审查办理难点问题研究

  4. 新类型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挑战与刑法应对

  5. 环境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研究

  6. “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机制研究

  7. 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跨区域协同治理机制研究

  8. 环境资源领域涉案企业合规问题研究

  9. 大数据赋能环境资源犯罪检察问题研究

  五、论文要求

  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致力于在理论与实务层面对环境资源犯罪检察相关重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明晰和统一认识,为进一步体现环境资源犯罪检察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理论支撑。

  2. 注重论文的理论性、创新性、建设性,已公开发表的论文不参评本次征文活动。

  3. 突出问题意识,理论联系实际,论述严密,资料详实、准确,论文篇幅在3000字以上,一般不超过8000字。

  六、格式要求

  1. 来稿请在文章左上角注明“环境资源犯罪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征文,楷体四号字,顶格左对齐。

  2. 大标题用方正小标宋二号字体,副标题用楷体三号字体,一级标题用黑体三号字体,二级标题用楷体三号字体,正文用三号仿宋字体,单倍行距。

  3. 题目下注明作者姓名(居中、楷体三号字),并以脚注方式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及所在部门、职务职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 中文内容摘要和关键词符合学术规范,楷体四号字。

  5. 注释一律使用脚注,仿宋小五号字,连续编号。

  七、征文评奖与使用

  1. 征文活动将邀请专家学者担任评委,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

  2. 《人民检察》杂志将开设征文专栏或以专题形式择优刊发来稿。主办方还将积极向《中国刑事法杂志》《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中国检察官》《刑事检察工作指导》以及其他法学刊物推荐优秀征文。

  3. 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将择期举行研讨会,交流研究成果,并对获奖论文进行整理汇编,适时公开出版。

  联系人:杨鹏飞

  联系电话:(010)65205417

  电子邮箱:317453686@qq.com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杂志社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