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清风吹进校园——清远中院开展“春风化雨 法润少年”系列普法活动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今年4月,清远中院到清风学校开展“春风化雨 法润少年”系列普法活动,通过学习感悟、庭审旁听、法治讲堂的方式为该校学生送上“法治清风”。
一份学习感悟
“今天要给大家布置一个作业,把对这堂课的学习感悟用信纸写下来。”
4月11日,清远中院刑二庭法官罗立兵来到清风学校开展普法活动。普法课上,法官结合发生在清远本地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课堂穿插有奖问答,课后留下作业,通过“普法+互动+感悟”的形式引导学生们要树立遵法守法、自律自强的意识。
课后,法官认真阅读了学生们的作业,从字里行间了解他们通过课堂对法律新的认知及深刻感悟。
一场庭审旁听
“很难受也很自责,当时年少,不知道自己犯了这么大的罪,每到中秋节我就跪在窗边忏悔……20年过去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做每一件事情都会留下证据的,希望未成年人千万不要触犯法律……”一名触犯刑法的被告人在宣判现场以身说法,用自己的错误经历警示旁听的学生。
4月26日,清远中院将刑事审判庭“搬”到清风学校,公开宣判了一起被告人犯罪时年仅16周岁(审判时已36岁)的抢劫致人死亡案件,经批准,该校30余名学生现场旁听庭审接受法治教育。
“到学校公开宣判该案,首先是让学生近距离感受到法律的威严,教育学生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其次,通过真实案例、被告人现身说法,以被告人的当庭悔过告诫学生要走好成长的每一步路。”承办法官罗立兵说。
一次法治讲堂
“听完庭审,你有什么感受?”
“通过庭审课堂,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公正,也给自己敲响了警钟,今后一定会遵纪守法。”
庭审结束后,清远中院员额法官黄保长用抛砖引玉式的问题引起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并结合庭审案例和漫画图片,为该校学生讲授了一堂生动法治教育课。活动现场,清风学校为黄保长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任证书。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逐步构建起以少年审判为中心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今年,清远中院制定了清远法院少年审判“春雨计划”,在清风学校开设“春雨学堂”,组建起“普法宣讲员”队伍,以至少每月一次的频率到该校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一体化推进未成年人审判和司法保护、犯罪预防、法治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确保未成年人受到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
通讯员 | 谢紫晴
编辑 | 阳楠
审核 | 黄保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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