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教育部发布新规,境外大学可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独立办学

  4月23日,教育部网站公布了《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暂行规定》,该暂行规定的发文日期为3月22日,系教育部与海南省人民政府联合发文。

  根据该暂行规定,境外高校落户海南与落户内地其他省份主要有举办主体、办学层次、学校治理三个方面的区别:

  一是举办主体。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不需要中方教育机构共同参与举办,但中国境内外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可以通过提供土地、校舍、资金等资源参与办学。

  二是办学层次。办学机构限于实施理工农医类学科本科及以上高等教育,确有必要的可实施专科教育。

  三是学校治理。在决策机构人员构成、招生、教学、学术治理等方面有更大的自主性。

  举办主体上,海外大学可以在海南独立办学,不需要与中国大学合作,这一点是非常大的突破,也是国家给海南的一个重大政策。

  留学海南是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三大品牌之一,另两大为免税购物、国际医疗。留学海南的根本目的在于,原本中国学生要去海外留学,学费高昂,现在将海外高校引入海南办学,中国学生到海南就读海外名校,学费节约一大半。

  理论上,这应该是可行的,关键是要在海南创造一个与海外高度近似的留学环境,这一点,非常不容易。

  为此,海南专门在陵水设立了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目前,黎安试验区已签约22所高校,其中中方高校10所,与中方高校合作的境外高校12所。

  其中,中国传媒大学考文垂学院、电子科技大学格拉斯哥海南学院、北京邮电大学玛丽女王海南学院、北京体育大学阿尔伯塔国际休闲体育与旅游学院等2022年度已经招生,目前已有本科生在黎安试验区上课。

  

  除了陵水黎安,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海口江东新区、洋浦经济开发区等均有引进海外名校到海南办学的计划。

  如今教育部发布具体规定,希望我们能看到越来越多的海外名校在海南独立办学。

  附:《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暂行规定》全文(点击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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