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全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原标题: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引题)
沧州全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主题)
全年计划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5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左右;创建市级劳务品牌7个
河北日报讯(记者王雅楠)记者从4月12日召开的沧州市阳光政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沧州市持续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全年计划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5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左右;创建市级劳务品牌7个。
2022年,沧州市强化就业优先导向,扎实推动国家和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落实落地,就业保持总体稳定,在全省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全市城镇新增就业7.8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4.43%,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职业技能培训6.56万人次,完成全年任务的164%;创建劳务品牌32个。全年累计为6万家企业(单位)“降缓返补扩提”各类资金5.83亿元,惠及职工131.83万人次。19236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明确就业去向,妥善安置率99.65%。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5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0.99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3万人。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
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作用,落实落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等系列助企纾困稳就业政策,全力保障经营主体健康发展,为企业稳岗拓岗提供有力支撑。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推进财政、投资、消费、产业等政策与就业政策协同联动,实现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深入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落实创业环境优化、创业主体培育、创业服务护航、创业培训赋能、创业政策扶持、金融产品助力等行动计划,最大限度释放创业动力,催生更多经营主体,更好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今年1至3月,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96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6.16%。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9730.8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70.46%,直接扶持创业165人,带动吸纳就业1220人。
持续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坚持需求导向,精准施策,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多渠道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强化精准帮扶、招聘服务、就业指导、维护权益等“不断线”就业服务,简化优化求职就业手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求职就业便利,健全青年就业服务机制,扩大就业见习规模,加强青年就业帮扶。稳定农民工就业规模,健全稳岗服务机制,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务工,加快就业岗位开发,促进农民工就近就业创业,强化农民工就业服务保障,实施农民工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加强困难人员就业帮扶,畅通失业人员救助渠道,加强失业登记、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岗位推荐、生活保障联动,开展常态化就业帮扶。今年1至3月,全市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0.6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0.26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9万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34.35%、35.5%、26.88%。
全方位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依托全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完善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持续优化就业服务,积极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丰富线上线下服务功能,用好就业信息网络化操作平台,搭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高效对接通道,全市形成招聘求职有信息、岗位对接有服务、政策措施有宣传、促进就业有作为的良好格局。今年1至3月,全市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等各类招聘活动143场,提供招聘岗位74952个,求职登记68966人次,达成就业意向31373人次。
加强市级劳务品牌培育。结合各县(市、区)资源禀赋、文化特色、产业基础等优势,瞄准中高端技能、高品质服务、民生保障和文化旅游,选树7家地域鲜明、行业领先、技能突出的市级劳务品牌,推荐4家劳务品牌参加省级劳务品牌创建。健全劳务品牌建设工作机制,塑造劳务品牌特色文化,扩大劳务品牌就业规模和产业容量,促进劳务品牌规范化培育、技能化开发、规模化输出、产业化发展。加强劳务品牌示范推广,展示劳务品牌建设的新成就、推进带动就业的新成效、促进劳务经济发展的新实践,讲好劳务品牌故事,全力提升劳务品牌知名度、认可度和美誉度。
推动职业技能培训提质增效。市人社局认真落实市委人才办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举措,加快推进技能强市行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高质量开展重点群体、重点行业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统筹用好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密集企业、培训机构等资源,推动共建共享。大力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职业培训,推行“职业培训包”和“工学一体化”模式。加强培训全程监管,严格考核标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健全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支持技能人才较多的企业自主开展技能等级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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