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仙观”地名消失考

  —《南禅寺记》碑文剖析(郴州市义文化研究会公众号首发)

  摘要:苏仙岭系道教“天下第十八福地”。二十年前,核心地标“苏仙观”的突然消失,让民众困惑和失落。山顶碑文《南禅寺记》隐藏很多信息,能为追溯地名变更经过,还原历史文化真相,提供考证的线索和脉络。

  关键词:苏仙观 南禅寺记 真相 考证

  A study on the disappearance of geographical name "Suxian Taoist Temple"   -An analysis of the inscription on "Records of Nanzenji Temple"Righteousness Culture Research Association of Chenzhou.Abstract:Suxian mountain is the "18th blessed place all over the world" of Taoism.Twenty years ago, the sudden disappearance of the core landmark "Suxian Taoist Temple" makes people confused and lost.The inscription on the top of the mountain "Records of Nanzenji Temple", hide a large amount of information,It can provide textual research clues and venation for tracing the change of geographical name, restoring the truth of history and culture.

  Key words: Suxian Taoist Temple, Records of Nanzenji Temple,The truth,Textual criticism

  一、引言

  本文的撰写起因于郴州首次行使立法权,有关部门就《郴州市苏仙岭—万华岩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草案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社会各界强烈反对在保护对象名单中出现“南禅寺”,要求改回“苏仙观”。正式《条例》里“南禅寺”和“苏仙观”均未列入,且景星观、秦少游纪念馆、桃花居等名胜也被移出了保护名单。

  “苏仙观”消失与“南禅寺”出现,是郴州重要地名的变更,这样一件大事,竟悄然瞒过广大市民,绕过政府部门,让人百思不得其解。为调查苏仙观更名原委,市义文化研究会多位专家学者和文史爱好者到苏仙岭实地考察,拍照取证,约谈市民,查阅文献,走访各个部门,调取档案资料,多次座谈研讨,终取得重大进展。大量线索指向一篇碑文《南禅寺记》。

  二十年前,苏仙岭之巅突现“天王殿”,右门墙嵌碑《南禅寺记》(图1)。作为占领者的主权宣示,此文唬住很多人。碑文如下:

  

  “本寺原名顶庵,巍然居苏仙岭之顶。数百年前就为僧尼所建之佛教圣地。来自海内外广大信众游客进香礼佛,络绎不绝,故被称为‘天下第十八福地’。‘文革’中顶庵被毁,僧尼被迫离寺。八二年改建,更名‘苏仙观’。

  据《郴州史话》记载,苏仙观即苏仙宅遗址,在郴州市第一中学院内,移花接木,与顶庵毫无牵涉。一九九四年落实党的宗教政策,由市佛教协会接管。一九九六年据郴州市政办函十九号文件指示,顶庵作为僧人常住活动场所市佛教协会所在地,应当有一个相适应的名称。因此市佛教协会报请省佛教协会转呈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命名并亲笔题额为‘苏仙岭南禅寺’。郴州市政协委员、市佛教协会会长禅道法师主持以来,将南禅寺改为十方丛林,面貌焕然一新,弘扬佛法,信徒日增,游客不断。海内外信众解囊奉献,装修殿宇,塑造佛像,振兴佛教。加强国际佛教文化交流,促进世界和平。是为记。

  公元一九九九年己卯孟夏 立”

  碑文冠冕堂皇,严重误导社会。真相隐于背后,值得深度挖掘。本文以《南禅寺记》为考证对象,将其分割为十三句,逐句罗列剖析。所有分析判断均以实拍照片、文献史料、可公开查阅的文书等客观材料为依据,力求最大程度还原事实真相。

  二、苏仙观的历史渊源

  句一:本寺原名顶庵,巍然居苏仙岭之顶。

  庵指圆形草屋、小庙。“顶庵”即山顶小庙,非特定名称。混淆视听的人,惟恐提到那蜚声中外的真正名称—苏仙观。苏仙观原本囊括三座宫观:山顶的上观苏仙观(即所谓“顶庵”)、山腰的中观景星观、山脚的下观乳仙宫[1]。苏仙岭是以苏仙观为代表的。苏仙上观是一座源于西汉,扩建于唐,历代不断重修的楼阁式三进庑殿道观,总建筑面积达两千余平米(图2、图3)。

  

  

  句二:数百年前就为僧尼所建之佛教圣地。

  延续两千年的道观竟“数百年前就为僧尼所建”,岂不荒谬!

  “苏仙传说”是历史悠久的地方民间传说故事。魏晋南北朝《桂阳列仙传》云:“耽,郴县人。少孤,养母至孝……即面辞母云:受性应仙,当违供养。涕泗。又说:年将大疫,死者略半,穿一井饮水,可得无恙。如是有哭声甚哀。后见耽,乘白马,还此山中,百姓为立坛祠,民安岁登,民因名为马岭山[2]”。

  开元二十九年(公元741年)唐玄宗诏命郴州太守孙会对苏耽其人其事“发挥声华,严饰祠宅”,孙会修缮山顶苏仙祠、山下橘井观、苏母祠,绘苏耽画像,刻《苏仙碑铭》[3]。

  苏仙观在宋代多次维修。元末,毁于兵灾,明代修复。清光绪十年(1884)重修,殿内有碑记其事。1967年,殿宇被毁,仅存残垣。1982年重修[4]。苏仙观历代重修和维护,皆赖官民勠力,而与僧尼无干。苏仙岭1987年晋升为省级风景名胜区,苏仙观则是旅游文化的核心景点。

  句三:来自海内外广大信众游客进香礼佛,络绎不绝,故被称为“天下第十八福地”。

  “天下第十八福地”的称号源自道教典籍和历代朝廷敕封,非随意冠名。

  道教“洞天福地”均为修仙胜境,康养佳处。苏耽平息瘟疫并得道成仙的传奇故事世代传颂,马岭山因而又名苏仙岭。在历代记载洞天福地的道教典籍中,马岭山的排名是不断上升的。唐代茅山宗师司马紫薇的《天地宫府图》[5](22)202将马岭山列七十二福地第二十一位。唐末五代名道士杜光庭编撰的《洞天福地岳渎名山记》[5](11)58,将马岭山排第十九福地,“马岭,在郴州苏耽上升处”直指苏仙观。北宋祥符宫道士李思聪的《洞渊集》[5](23)843升马岭山为第十八福地。皇佑二年,李道长呈此书以祝圣寿,仁宗大悦,赐号洞渊太师和冲妙先生,马岭山的排名自此定格。明末《徐霞客游记》载:“入山即有穹碑,书‘天下第十八福地’[6]。”

  “天下第十八福地”的文化根基是已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苏仙传说”,物质载体是以苏仙观为核心的漫山遍布的道教文物古迹,以及扩散全城的福仙文化建筑和纪念物。历代朝廷多次敕封苏仙,宋理宗御赐“敕封苏仙昭德真君”龙碑依然高悬正殿门头。郴州号称“九仙二佛”之地,苏仙位列“九仙之首,二佛之先”[7]。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记载苏仙的文献典籍可谓汗牛充栋。山顶摩崖石刻昭示,苏仙岭乃“万古名山”、“湘南胜地”、“寿山福地”。信众游客络绎不绝,自然慕苏仙之名,结福地之缘,揽天地之胜,悟宇宙之道。

  句四:文革中顶庵被毁,僧尼被迫离寺。

  苏仙观、景星观“文革”前己全部终止宗教活动。

  苏仙观“文革”前主体结构已全部损坏,断墙残壁,破烂不堪,已停止佛教活动;1958年地委组织全区所有的22名僧尼人员,成立佛教生产队,开展生产自救。1960年白鹿洞大队对景星观进行大修后,佛教生产队全部僧尼人员由梁家冲迁入景星观居住。自1963年成立苏仙岭林场,22名僧尼人员改作林场职工后,景星观的宗教活动全部停止(附件1)。

  文中两次提及“僧尼”,显然不以为意。90年代来自耒阳的僧尼与“四清”时被遣散的僧尼本无法脉传承,僧尼同庵的陋俗竟无师自通地承续下来。最老的尼姑释印禅居苏仙观二十年,于2010年垂暮时方离去。1993年10月,中国佛教协会第六届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规定:“严禁僧尼同住一寺”。

  句五:八二年改建,更名“苏仙观”。

  “改建”和“更名”说法均不符实。

  1980年市城建部门根据市政府、省建委关于建设苏仙岭风景名胜区景点建设规划要求,委托市建筑规划设计院进行设计,按宋代建筑风格和地方民间特点,在苏仙观的旧址处进行修建,包括张学良将军囚禁展室、招待所、接待室、商店、茶馆以及苏耽的塑像等配套设施建设,共耗资100余万元(附件1)。显然,在主体基础之上的修复重建,绝非“改建”。

  明《万历郴州志﹒庄壬春记》载:“避暑出城东桥,登苏仙观,相传汉苏耽冲升于此”[8](9)12,指明苏仙观在苏仙桥以东的山顶。政府尊重历史文化,沿用苏仙观名称,何来“更名”一说?其实这句已经承认“顶庵”即名苏仙观,也表明碑文开句就不诚实。

  句六:据《郴州史话》记载,苏仙观即苏仙宅遗址,在郴州市第一中学院内,移花接木,与顶庵毫无牵涉。

  苏仙观即“顶庵”,乃苏耽“冲升”处,怎说“毫无牵涉”?

  《郴州史话》版本有二。1982年版《郴州史话》“苏岭云松”一节写到:“绝顶上最大的建筑是苏仙观。[9]”1985年版《郴州史话》写到“苏仙观又叫顶观,矗立于苏仙岭顶峰,是一座楼阁森然的道观建筑”[10]66。书末附北宋郴州知州阮阅的《郴江百咏》,其中《苏仙观》诗中有句“井边橘老又重栽”,诗后“注:苏仙观即苏仙故宅,后改名橘井观,遗址在今郴州市一中院内”[10]146。看来让僧尼们如获至宝的就是这句。其后《苏仙祠》诗中“旧庵今在最高峰”[10]163被僧尼无视。作者谢武经怒斥:“不论‘橘井观’还是‘苏仙祠’,都是苏仙道场。断章取义以山下有苏仙观为由,将山顶苏仙观抹去,换上郴州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南禅寺’招牌,才是真正的‘移花接木’”!再则,市一中院内的橘井观在苏仙桥以西的城内,非明代庄壬春登高所达之苏仙观。

  历史上永兴、汝城都曾有苏仙观[8](12)22。

  三、苏仙观的更名原委

  句七:一九九四年落实党的宗教政策,由市佛教协会接管。

  前文已述,苏仙观、景星观的宗教活动终止于“文革”前,不在落实政策范围。地改市前的1994年无“市佛教协会”,只有“地区佛教协会”。

  苏仙观自1982由政府出资修缮好后,先后有林场职工李生长、桂阳县洋市乡江名宁等人经营。江名宁年年交租,直到1990年底被赶走。之后耒阳僧尼进驻苏仙观和景星观,与风景区矛盾日深。1993年6月16日僧尼与风景区职工发生肢体冲突,观音像被毁。僧尼诉诸法庭,四处串联上访,“五上长沙,三上北京,通宵等候在主管市领导的楼梯间”[11]35-36。西方某广播电台趁机煽风点火,给党和政府造成很大压力。

  1994年4月11日苏仙岭风景区向郴州市委汇报:“郴州地区佛教协会于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这本来是我处从外地招来的几个农民,摇身一变,打着宗教的旗号,打着‘落实政策’的幌子,造谣生事,欺骗上级,无理向人民法院提交房产权的诉讼书,企图达到无偿取得苏仙岭两观房产权的可耻目的。‘6.16’纠纷的引起发生主要是在郴州地区宗教办的支持下,地区佛教协会未经郴州市政府同意,也未与我处协商,强行在景星观挂‘郴州地区佛教协会’牌匾,与风景区签订合同的‘僧尼’违约,不交水电房租费而引起了纠纷,引起职工不服。景星观要急于维修,这些承包人员又不肯下山,影响了我们的工程建设计划。他们无中生有,捏造事实列出什么无价之宝‘舍利子一枚、银元1500块、金龟、金条、人民币一万元’,写在清单上,谎称经济损失达399999.40元(起诉书上金额为399914元)。”(附件2)

  围绕苏仙观和景星观的权属,两股势力争斗激烈,相持不下。身兼省政府副秘书长、郴州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的唐某奎(后因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带领省地两级宗教办和佛协为强势派,省地两级建委、市政府、市园林局、苏仙岭风景区为弱势派。

  1994年4月14日,湘政办函[1994]95号文件“决定顶庵(不含停车场及旁边的餐馆)全部由宗教团体管理。张学良被囚禁过的厢房暂由郴州市苏仙岭园林处管理,受郴州市文物部门指导(附件3)”。唐某奎一槌定音,无敢逆者。

  1994年7月26日,在多方见证下,甲方苏仙岭风景区管理处将苏仙观移交给了乙方郴州地区佛教协会,乙方将中观景星观归还甲方。协议如下:

  “顶庵在苏仙岭风景区管理处行政区内。顶庵宗教人员应服从苏仙岭风景区管理处的行政管理,开展的所有活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否则,苏仙岭风景区管理处或其它有关各部门有权干预、处罚。

  乙方接管顶庵后,乙方应在文物、规划、苏仙岭风景区管理处等有关部门指导下,按国家和甲方的有关法令、法规保护和维护好顶庵建筑。未经有权批准单位许可,不得改变顶庵建筑布局和建筑结构,不得损坏现有塑像和其它作品。

  观景台和观景台通向升仙石之室内走廊,全天无偿向游客开放。乙方应保证顶庵环境整洁美观,保证游客游览路线畅通无阻。

  甲、乙双方认为甲方对顶庵大厅建筑、招待所、观景台进行了修复重建和扩建及配套设施,共耗资人民市66万元,为此甲方提出有偿移交顶庵使用权。乙方表示理解。甲方考虑到乙方目前经济困难,无支付能力,甲方同意先行移交顶庵。(附件4)”

  尘埃早已落定。1994年12月,姗姗来迟的地区中级法院(1993年)郴中法民初字第8号判决(附件5),对既有变更行为予以追认,将僧尼主张的近40万元财产索赔判定为11.5万余元。僧尼将佛教协会招牌悬于苏仙观,携手护持。

  仅仅两三年,租户反客为主。可怜景区砸了自己塑的菩萨,还得自己赔。事实上,苏仙观管理权的易手,经过多方博弈,程序漏洞显而易见,个中隐情非比寻常。

  郴州离休干部、文史专家陈礼恒先生在谢武经的《徐霞客郴游之路》一书读后记中写道:“我记得1949年我上过一次苏仙岭,顶观里面有道士,佛寺是僻处一隅,要从大殿侧门下几级台阶才有三间不大的屋,包括经堂、禅房及食堂,僧处于附属的位置,现在倒好,喧宾夺主,竟明标招牌,鹊巢鸠占[12]。”

  句八:一九九六年据郴州市政办函十九号文件指示,顶庵作为僧人常住活动场所市佛教协会所在地,应当有一个相适应的名称。

  市民宗局表示,未见过此文件。查阅结果令人意外,郴政办函[1996]19号文件竟是《关于全市卫生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与僧人无涉(图4)。

  

  句九:因此市佛教协会报请省佛教协会转呈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命名并亲笔题额为“苏仙岭南禅寺”。

  以虚构公文钓到名家墨宝,奇闻也。

  苏仙殿左门墙有《苏仙岭南禅寺碑序》,上书“赵朴初居士于今夏题名并额书‘苏仙岭南禅寺’”,落款时间为“公元一九九六年”(图5)。

  

  曾居苏仙观的僧人升学指出,寿佛殿前香炉上所铸“苏仙岭南禅寺”落款为“公元一九九七年岁次丁丑年孟秋 赵朴初题”(图6)。

  

  遗憾的是,苏仙观山门牌坊上的“苏仙岭南禅寺”题额,落款为“赵朴初题,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图7)。

  

  两碑记、香炉、山门题额分别对应三个年份,山门题额不但未得佐证,反被三重证伪(表1)。

  

  另,赵朴初先生题额贯落穷款,偶写年月也用佛历或干支历,署名后落公历显是伪作。

  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地名应当保持相对稳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对地名进行命名、更名。”《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明确地名包括名胜古迹、纪念地、游览地等名称。苏仙观是承自西汉的名胜古迹、杰出先贤苏耽的纪念地(又名苏仙祠)以及苏仙岭风景区的核心游览景点,显然受重点保护。作为一教掌门,从未涉足郴州的赵朴初先生会无视法律许可和宗教秩序,随意更改地名吗?

  2018年6月,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专家组长、市民间文艺家协会文史顾问张式成先生持市民协公函专程赴京调查,在中国佛教协会办公室和佛教协会会刊《法音》杂志社的大力配合下遍历相关档案,确认没有赵朴初先生题额“苏仙岭南禅寺”的记载,更没见到郴州市佛教协会的相关请示报告。

  据1994年法院判决,僧尼对苏仙观只有使用权,并无所有权,故无权更名。未经由副市长任主任的市地名委员会的批准,这种“命名”如何生效?经市民政局地名科、市民宗局宗教科负责人确认,市佛教协会从未就“苏仙岭南禅寺”名称知会他们,并明确表示,这样的题额不会得到政府部门认可。

  此来历不明且未经官方批准的题额,不知何时出现于山门。可想而知,悍然捏造政府公文者,造假仿刻几字何足为奇。

  苏仙观西北约两里的小苏仙景点内,有晚清高僧法云海耀法师之灵骨塔-青虚塔(图8),此塔损毁严重,得不到护持和修缮。塔下方200米处是“小苏仙庵”遗址。法师精通儒释道,曾住持苏仙观。他充分尊重苏仙文化,拒做改换门庭之事,不辞辛劳在小苏仙开山建寺,可谓高风亮节[13]42。可惜这位曹洞宗古爽派传人在苏仙岭传不下法脉。谁能恢复“小苏仙庵”,或将“苏仙岭南禅寺”安置于此,功莫大焉!

  

  四、千年古观的空前劫难

  句十:郴州市政协委员、市佛教协会会长禅道法师主持以来,将南禅寺改为十方丛林,面貌焕然一新,弘扬佛法,信徒日增,游客不断。

  占山敛财不叫“弘扬佛法”,哪怕香火再旺,都属借鸡下蛋。僧尼两手空空而来,未几强索景区巨资,可知福地仙山壮势旺财。他们宰牲食肉,不避众目。禅道把持的市佛教协会,既不引领信众修行,亦不致力佛学研究和佛教文化挖掘。当年的市政协委员、书画家黄元强证实,禅道四处联名要当处级和尚,引为笑谈。

  1995年郴州刚刚撤地建市,郴县更名为苏仙区,有人悍然去苏仙化!他们无视法院判决和移交协议,不经任何政府部门批准,急忙拆毁“苏仙观”这个令其寝食难安的道观门庭,改建天王殿,私刻“苏仙岭南禅寺”题额于山门牌坊。苏仙岭上唯一以“苏仙”命名的景观,郴州福文脉的首要地标,被悄然抹去。市民纷纷叹息:“苏仙岭上无苏仙。”

  苏仙观多处文物遭损毁。宋理宗御碑、正殿门前一对石鼓、飞升亭内苏耽画像等珍贵文物被油彩涂抹污损,唐天际将军一幅对联消失,观景台通向升仙石之室内走廊已被拆除,消防通道被封。

  

  僧尼无视国务院《风景区管理条例》,擅自收取门票多年(图9),迫使参观屈将室的人们须先购票涉足宗教场所,政府无奈于屈将室东面墙另开一门通往停车场。僧尼对财源流失十分不满,竟悬牌告示:“此门是应急疏散通道,并非屈将室对外开放门,请各位领导及参观者由南禅寺正门出入屈将室” (图10)。僧人还把持屈将室钥匙多年,长期挟持风景区的爱国主义教育。

  

  2006年10月11日,市中级法院向市房产局下达(1995)郴执字第2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附件6):“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1993)郴中法民初字第8号判决第(一)项,即为原告郴州市佛教协会(原郴州地区佛教协会)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

  当年该项判决如下:“(一)原、被告双方诉争之‘顶庵’包括佛殿、附属房屋。除张学良‘囚将室’房屋三小间以外,其余均为全社会所有,归原告及其僧尼管理使用(已执行)。”(附件5)

  2007年12月,苏仙观的产权从苏仙岭风景区管理处直接过户到郴州市苏仙岭南禅寺(图11)(附件7),绕过了郴州市佛教协会。担任市佛教协会会长兼苏仙岭南禅寺住持的禅道,终于将苏仙观产权倒腾到自己手里。因守护苏仙观而受处分的风景区老主任罗君德强调,他们当年只交出使用权,未变更产权。谁知注明“已执行”的判决条款,十余年后竟变更内容二次执行。这哪是执行书,分明是改判书!

  

  再深入调查,市房产局郴房[2007]38号《关于办理苏仙岭南禅寺权属证书的处理意见》(附件8)浮出水面,文件指出苏仙观“权属主体应为作为宗教团体的郴州市佛教协会,而不是苏仙岭南禅寺”。文件精神竟然落空。此案极不正常,值得深究。

  早在1992年,迫于僧尼追索苏仙上观和中观权属的强大压力,郴州市政府出台文件《关于我市苏仙观、景星观权属等问题的报告》指出:“中共中央[1982]19号文件规定:‘在恢复宗教活动场所的过程中,除政府批准拨款的以外,不得动用国家和集体的财物修建寺观教堂’。苏仙观是在房屋倒塌破烂的前提下,经政府批准,由城建部门投资,按照风景园林景点建设规划进行建造的,而不以恢复宗教活动场所为目的,更不是由宗教部门用合法建设资金而建造的。因此,其房屋产权无疑是属于苏仙岭风景区管理处所有”(附件1)。一切早有定局,世人哪能看透?

  苏仙殿内,韦陀像按杵拄地,示此为子孙庙(图12)。子孙庙师徒传承,庙产私有,不对外挂单,不开堂传戒。显然,碑文标榜“十方丛林”又是谎言。一个承载两千年信仰、体现郴州人文化自信、在世界范围颇具影响的文化地标和旅游胜地,已掉进私囊,堕入末流!

  

  屈将室前的天井里,有三通光绪年间奉宪泐石碑(图13),晓示官府对僧人内斗的严厉判决。案由是原本三房僧人依约轮管庵产,却有一房“霸占不交,强收租谷”,并有通匪败产之劣行。碑载:“查苏仙庵院建自前汉,历今二千余年,本系合郡香火福地。前人施设田租,招僧住持,原为侍奉香火,岂容僧人据为己有。如有劣僧不守清规,应即随时驱逐。盖僧人既经出家,栖身庵院,不过藉以修持,非以庵院为家也。”明确苏仙观系社会公产,僧人栖居,不拥庵田,并判一干“劣僧徒裔,永远革出”,给守法僧人判发执照[13]50-61。古今对照,令人唏嘘。

  

  句十一:海内外信众解囊奉献,装修殿宇,塑造佛像,振兴佛教。

  1998年6月,苏仙岭风景区向市建委反映:“市佛教协会在未征得我方意见,又无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苏仙观外围地带索道上站至屈将室游道边违章建设,任意加高加大修筑护坡,破坏了景区地形地貌和景点整体协调性(附件9)。”此护坡后来果然垮塌,又要重新修复。2000年3月,市建委向市政府报告:“1998年底以来,顶庵僧人违反法规,不经任何报批,也不通知风景区,擅自在寺庙东面毁林侵占风景区游客游道数十平方米。现已修建门面数间,又不服从依法纠章,引起争端(附件10)。”

  1999年1月,有关部门叫停了僧尼无规划设计、无审批手续就招无资质施工队盲目开建的钟鼓楼工程(附件11)。2001年至2002年,时任市长周某坤、副市长雷某利多次召集现场办公会议,强令风景区接手钟鼓楼、寿佛殿、香炉、佛像等烂尾工程,“边施工,边报建”,并通过财政拨款、城建和旅游部门支持以及银行贷款等多种渠道为其筹资。僧尼旧账不还,新债让风景区来背,数百万元建设资金终由财政负担(附件12、附件13、附件14)。僧尼从风景区夺来的房产,其所有权证沿用1988年旧证的附图。缺乏审批和验收手续,不在新证上体现的寿佛殿和钟鼓楼,“违章建筑”已坐实。

  新建的鼓楼将苏仙观入口道路挤压得十分狭窄,鼓楼檐下搭建的小吃店向内封死消防通道(鼓楼出口),向外占道经营。大排档延伸到山门牌坊下,严重阻塞游客通行,拉低了景区档次(图14)。2009年8月10日市政府现场办公会议限令有关部门拆除此“南禅寺乱搭乱建的建(构)筑物”(附件15),至今无果。

  

  不仅如此,天王殿的檐角挤入“天下第十八福地”山门坊檐,撞破道家风水(图15)。这一违和建筑是对景观的蓄意破坏。

  

  再看这面受攻击的山门牌坊。顶行“天下第十八福地”是固有题额,其下添加的“苏仙岭南禅寺”分成两行,整个版面“上道下佛”,不伦不类,形成“福地仙山镇禅寺”的可笑布局。

  以伪谤真,真无可存。诸多传奇故事和历史事件因地名的消失而缺少了依托。导游带团上山,“苏仙传说”讲到精彩处就难以为继,苏仙“跨鹤飞升”处已是佛寺,正主沦为外客。势单力孤的苏仙像,几近被外来佛像排挤出门。徐霞客足迹、张学良囚禁处,都因地名冲突而表述困难。显然,更名行为直接阻断了历史文脉。

  原郴州地委书记、湖南省委书记、中央委员、全国人大常委熊清泉同志2000年出版专著《江山万里行》,书中写道:“他们把‘苏仙观’的匾额扒掉,换上了‘南禅寺’的牌子,并在观前修了天王殿,在道观的后殿置放了弥勒佛和观音大士,全部接管了苏仙观。我觉得,佛也好,道也好,要能够互相包容才好,南岳和岳麓山不是佛道并存,和平共处吗?你要在这里弘扬佛法也可以,但是把原来历史悠久的景观破坏了,实在是太可惜了。何况山以观名,苏仙岭之所以出名,之所以成为天下第十八福地,实在是由于有了苏仙观的缘故[14]。”

  句十二:加强国际佛教文化交流,促进世界和平。

  每年农历五月十五苏耽成仙日,“顶庵”僧人都要举办盛大的祭祀苏仙法会。子孙庙的僧众抬着道教神仙搞“国际佛教文化交流”的闹剧,令郴人蒙羞,让政府尴尬,给“天下第十八福地”城市名片抹黑。塞满佛像的道观里,惟有珠光宝气,哪来佛光普照?

  郴州的“仙佛”向来各安其所,互不侵犯。郴州史上佛寺不少,今多难觅。政府曾有意恢复著名的南塔寺,让佛教回归自己道场,但僧尼不予理会。

  “苏仙岭南禅寺”的宣传网页和自编书籍,依然在大肆歪曲历史,说海云法师建了顶、中,脚三庵,指风景区占用当年郴州地委临时划给僧尼用于宗教自养的房屋、山林、土地,指郴县文化局占用了苏仙下观乳仙宫,仿佛苏仙岭大半区域就该归僧人所有[11]46[15]。这些宣传与文献史实完全相悖,与主流媒体格格不入。僧尼当年拒交房租水电,挑起官司,聚众闹访,夺地违建,不受监管,今大谈“促进世界和平”,岂非笑话?

  句十三:公元一九九九年己卯孟夏

  落款仅有时间而无署名,不完整。公元纪年后紧跟干支纪年,不规范。两种纪年应以“岁次”相隔。正确格式为:“公元一九九九年岁次己卯孟夏”。

  五、结语

  通篇《南禅寺记》,区区三百余字,偷天换日,欲盖弥彰,欺世罔俗,无处不谬!“苏仙岭南禅寺”实为“难缠寺”,一面剽窃“苏仙观”历史,一面压制“苏仙观”名称,它引不出故事,释不出佛法,是寄生于苏仙文化且欲取代宿主的宗教怪胎。

  两千年前,苏耽引领郴州人民战胜瘟疫,为后世抗疫树立了典范。“苏耽橘井”成为著名医典,享誉海内外。自汉以来,历代官府和民众为修缮苏仙观付出大量人力物力,倾注了无限情怀。1979年至今,人民政府更为苏仙观建设投入了数百万元资金。

  本文不持宗教偏见,只重历史事实。苏仙观历来为道教圣地,近三百年方容留僧人,间或僧道共处。道观不因栖居僧人而变成佛寺。只要僧人持戒守法,民众并无苛责。但擅自更名、鲸吞公产、破坏文物和篡改历史的行径,对千年名胜危害甚巨,背离佛法甚远。从苏仙观遭侵吞、违建,到风景区入口“天下第十八福地”牌坊的推倒,背后都有贪官以权谋私、以权代法的黑手,以致宗教政策长期被滥用,文化遗产大量遭侵害。百姓盛传苏仙有灵,因果有报。

  “苏仙传说/橘井泉香”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代表,也是郴州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的文化根基。“天下第十八福地”的美誉,已从苏仙岭扩展至郴州城,辐射到县(市)区。苏仙观是苏仙岭这个福文化主题公园的龙头景点,谁按下龙头,就是在打压这个城市。在激烈竞争福文化制高点的众多城市当中,曾以“苏仙观”独领风骚的福城郴州,已经迷失了文旅融合发展的重心和方向。

  六、附件

  文中所涉之政府公文、法院判决及移交协议等资料均来源正当,附列如下:

  1.郴州市政府.关于我市苏仙观、景星观权属等问题的报告.市政报[1992]15号.1992-3-10

  2.苏仙岭景区.强烈要求维护郴州市苏仙岭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合法权益的报告.1994-04-11

  3.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郴州苏仙岭两庵权属处理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函[1994]95号.1994-04-14

  4.苏仙岭景区/地区佛教协会.苏仙岭顶庵管理交接协议.1994-07-26

  5.郴州地区中级法院.民事判决书.(1993年)郴中法民初字第8号.1994-12-16

  6.郴州市中级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1995)郴执字第22号.2006-10-11

  7.市房产局.房屋权属登记调查表及新旧房产证.2007-12-18

  8.市房产局.关于办理苏仙岭南禅寺权属证书的处理意见.郴房[2007]38号.2007-08-06

  9.苏仙岭风景区.关于郴州市佛教协会占用景区土地违章建设的情况汇报.苏风字[1998]11号.1998-06-29

  10.市建委.关于明确苏仙岭顶庵管理范围的请示.郴建字[2000]27号.2000-03-30

  11.市宗教办.关于责令苏仙庵钟鼓楼建设施工立即停工的通知.郴宗发[1999]1号.1999-01-05

  12.市政府办.关于苏仙岭顶庵规划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第51期.2001-07-30

  13.市政府办.关于苏仙岭南禅寺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第46期.2002-06-04

  14.市政府办.关于苏仙岭南禅寺建设项目贷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第81期.2002-08-15

  15.市政府办.关于苏仙岭风景区管理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第97期.2009-09-16

  附件_compressed.pdf

  [参考文献][1]郴州市志编委会.郴州市志[M].黄山书社.1994:559

  [2][清]陈运溶.麓山精舍丛书[M].长沙:岳麓书社.20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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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道藏[M].上海书店.1988:(22)202,(11)58,(23)843

  [6][明]徐弘祖.徐霞客游记[M].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85

  [7][明]崔岩.九仙二佛传:卷一[M].国家图书馆藏.同治壬申年重刊: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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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李沥青.郴州史话[M].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文史资料组.198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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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柳陆.天下十八福地[M].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12:35-36,46

  [12]谢武经.徐霞客郴游之路[M].煤炭工业出版社.2016:188

  [13]万里、刘范弟等.青虚法雨[M].湖南大学出版社.2016:42,50-61

  [14]熊清泉.江山万里行[M].湖南教育出版社.2000:520-521

  [15]苏仙岭南禅寺旅游指南[EB/OL].

  http://www.bytravel.cn/Landscape/42/wangfuzhiguju.html

  .2018-04-05.202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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