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行业的加盟传销术
传销是违法的,而且非常具有隐蔽性。
根据百度百科诠释
01
传销
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非法获得财富的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02
新型传销
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
为什么成千上万的人一旦加入这类组织,会变得心甘情愿,因为他不仅被洗脑术洗完,而且也成了其中利益的一份子。
试想,一个有着非常严密的组织,背后强大的洗脑能力,再加上一夜暴富的诱惑,让很多人会失去理性,身陷囹圄。这类组织,利用人性深处的各种弱点,设计各种软硬兼施的巧妙骗局,传销的“创始人”如果不说是个天才,起码,也是个鬼才。
但,当今法治社会下的中国,最可怕的骗局已经不再是简单的传销,而是传销变种成连锁加盟骗局!为什么说它比传销更可怕?因为它,有正规的合同手续,巧用法律做保护伞。
无良公司和顾客签的的合同就是一个没有任何缝隙的网,只要你签了,就等于掉到了陷阱里面。骗子公司的所谓品牌加盟商基本都会亏损倒闭,无非是时间长短问题。到那个时候你拿出合同会发现,里面没有一条能帮的上你,而你想去告他也100%会输。
这场骗局的“合法”就体现在这里!首先检察院会依据法律法规认定这是诈骗案还是合同纠纷!然后就是漫长的调查,调节,审理。公司有专业的律师队伍帮公司从合同、说辞等方面规避责任,少数不服气想讨回损失或为损失讨个说法的投资加盟商,很容易被骗子的公司拖跨或轻松击溃。
为什么鬼才创始人背后,那么多人拥护?
因为,有难以想象的暴利!
最近,不少琴行业的朋友跟《琴行经营报》交流说,琴行业有家公司,搞个xxx模式,有3000多家品牌加盟店,而且其创始人,无论是线上线下,都是这样说。当时小编听后,真的被惊呆了,完全没有听过的一个牌子,居然这么厉害。要知道,肯德基在中国,从1987年,到2020年,肯德基也才突破8000家分店!所以,要是真的,这绝对是国际化商业天才。
众所周知,在音乐艺术教育行业,这个非刚需的市场,要想暴富,这几十年的发展已经证明,是非常非常难的,正规的资本,历来进来就是死亡,就没有成功过的案例。
有从业者说,现在就有成功的案例,出现了商业天才,对方已经算过了,过去,很多琴行奋斗了10多年都没有发现致富的密码,之所以会亏,是因为没有收练琴费,店子开的太大的原因。现在,只需要改造一下,把练琴费收起来,不每日练琴的学生不要,练琴费抵掉房租,去掉前台,3个左右老师,然后把每次提前收的学费,用于开下一个店,然后开N个60平左右的琴行,每年每店只要盈利10万元,4000个店,不就4个亿的利润了吗?
这么一说,好像是这么回事哦,这好像比沙县小吃,更容易成功些。可是,沙县小吃成功的背后,还真没有那么简单的哦,大家不妨去调研下。
当然,《琴行经营报》在琴行业10多年来,一直希望看到,有优秀的企业家,能够带领这个行业做大做强,能够出现全国性的领头羊品牌,把教学做成标准化,可复制化,人才培养标准化,可复制化,运营管理标准化,可复制化。而不是靠一张嘴,嘴巴说行就行。
讲真,琴行创业者,相比其他行业,其实是最弱势的一部分群体,因为他们不仅背负着教育的情怀,还要砥砺前行,实现商业的盈利。随时命悬一线,这个时候,如果再被踹一脚,后果可想而知。
为了让更多的琴行创业者避免踏入血淋淋的深坑,如果碰到传销式的加盟,不妨做以下深度了解,即考察品牌特许加盟是否合法(这些年来,有些变名为会员单位)。
01
品牌方是否具备合法的特许经营资源
对于品牌招商方来说,要开展特许加盟必须拥有自己合法注册的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字号等特许经营资源,并且特许经营资源必须跟实际经营的招商加盟项目完全匹配,权利稳定,合法拥有的时间达到或超过1年。
主要表现形式有:
注册商标。品牌招商方应当有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的与其经营业务吻合的相关类别的注册商标,并且商标注册的时间需要满一年。如果不是自己公司注册的商标而是通过授权获得使用权,授权获得使用权的时间也需要满一年且应当在知识产权管理机关申请备案。
产品或技术专利。品牌招商方应当拥有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下发的专利证书,该专利必须与开展特许加盟的主营业务一致,权利稳定并且获得专利证书的时间满一年。通过他人授权获得专利使用权的,授权时间需要满一年并且该授权需要在国家知识产权主管机关申请备案。
著作权。品牌招商方应当有经过国家著作权或版权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的与其经营业务吻合的相关类别的著作权,并且注册的时间需要满一年。如果不是自己公司注册的著作权而是通过授权获得使用权,授权获得使用权的时间也需要满一年且应当在著作权或版权管理机关申请备案。
其他经营资源。同上,要求通过注册,或获得授权的时间满一年。
以上三者缺一不可,否则就是类似于皮包公司的加盟。
02
品牌持有方是否具备加盟主体资格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然而, 不少品牌根本就达不到上述要求就开始发展加盟。
此外,《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也就是说,如果通过网上的官方入口,例如商务部特许经营备案查询 ,无法查到相关机构备案信息的话,从法律上来讲,这些机构都不具有发展特许经营业务的资格。
以上资质具备,至少从法理以及成本上,是很难干传销这类骗局。如果没有这些基本资质,全靠一张嘴,以及看似合法的合同,如果哪天你醒悟了,记得把以前的所有证据提前保存好,及时去本地派出所报案!记住,传销的底层逻辑是,你越来越穷,而金字塔中顶端,越来越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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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琴行工商注册必备的公司章程及股东协议01-公司章程
2、琴行工商注册必备的公司章程及股东协议02-合伙协议(律师审核备注版)
3、琴行工商注册必备的公司章程及股东协议03-股份代持协议书(律师专业版,附股东会决议)
4、琴行工商注册必备的公司章程及股东协议04-增资协议(律师备注,附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
5、琴行工商注册必备的公司章程及股东协议05-股权回购协议
6、琴行工商注册必备的公司章程及股东协议06-股权转让协议书(律师审核备注版)
7、琴行专属全职员工劳动关系全套协议01-劳动合同
8、琴行专属全职员工劳动关系全套协议02-竞业禁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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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琴行兼职老师专属聘用合同3.1、兼职教师须知
13、琴行兼职老师专属聘用合同3.2、琴行兼职老师聘用合同
14、琴行装修设计基本要点及装修合同范本
15、琴行与幼儿园合作协议书
16、琴行培训科目外包服务合作协议
17、琴行专用购琴服务合同
18、琴行乐器买卖合同
19、琴行培养学徒类员工协议书
20、琴行(钢琴)租琴服务合同
21、琴行外出或承接演出活动合同协议
22、琴行外出或承接演出活动合同协议11.1琴行承接演出服务协议
23、琴行外出或承接演出活动合同协议11.2-附件1:演出设备清单
24、琴行外出或承接演出活动合同协议11.2-附件2:演出节目清单
25、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教育部-示范文本)
26、琴行乐器培训课程退费协议书
27、房屋租赁合同(琴行标准版)新
28、琴行琴房临时租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