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发布

  

  27日,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发布,江苏省高考依然实行“3+1+2”模式,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考试科目以及考生选择的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7日至9日。

  考生须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符合下列条件的江苏省户籍人员,可以申请报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非江苏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江苏省参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江苏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其监护人在江苏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在江苏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以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可以申请报名。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申请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按照相关要求办理报名手续。随迁子女不得在江苏省和户籍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所有考生均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的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体育类和艺术类。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方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各类考试。

  语、数、外考试使用全国卷

  今年高考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考试科目包括: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考生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高考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考生总分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以每门150分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均为100分,其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江苏省语、数、外语三门科目使用全国卷,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负责命题;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江苏省命题。高考命题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体现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和创新性,注重考查关键能力、学科素养和思维品质,注重考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融会贯通和灵活运用,引导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

  考生所选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其所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对于选择性考试科目所对应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高考时不得参加相应科目考试,可参加志愿填报及投档。

  外语考试科目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外语口语测试,且成绩符合相关高校(专业)的报考要求。

  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必须参加全国文化统考和学业水平选择性科目考试外,还须按有关规定参加省教育考试院、招生高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录取批次共设3批

  江苏省录取批次共设3批,其中本科2批,专科1批。高校录取工作分批次依次进行。

  军事院校等部分普通类本科院校(专业),体育类本科院校,艺术类本科院校,强基计划、综合评价(A类院校)等类型的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进行。

  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B类院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开始之前进行。

  专科批次中,体育类、艺术类、定向培养军士等在普通类批量投档前完成录取。

  据了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