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肇庆出台新政!最高奖励10万元→
西江日报记者 李颐娜
@肇庆托育机构
这里有份利好政策请查收!
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
最高可一次性发放奖励10万元/家!
近日,经肇庆市人民政府同意,肇庆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托育机构发展补助和示范性奖励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自5月1日起施行,通过补贴、奖励的方式,引导激励我市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符合这些要求的可获补助/奖励
《通知》对托育机构补助和奖励的
范围、条件、标准、程序、施行有效期
等内容作了明确解读
1
对2021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在肇庆市注册登记并完成备案,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发放发展补助标准为1万元/家。
2
对在肇庆市注册登记并备案,且在2022年度至2024年度被评为“肇庆市示范性托育机构”的托育机构一次性发放奖励10万元/家。
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申请补助
需经过机构申请与初审、
复审认定、公示发放3个环节,
申请奖励的需经过
“肇庆市示范性托育机构”
评定、奖励发放2个环节。
据了解,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规划》《肇庆市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规划》,到2025年,我市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要达到5.5个。目前,我市已注册登记的托育机构共计68家,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120个。
《通知》还有哪些内容?
请看一图读懂~
此次印发《通知》,
主要是希望通过充分发挥
财政扶持资金的规范引导作用,
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
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
更好地满足广大家庭
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
促进肇庆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
来源:肇庆西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