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决定》,我们这样做!——安康篇

  全面学习贯彻《决定》

  全力以赴推进安康检察工作现代化

  安康市人民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 刘惠生

  3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继《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法治保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省委《若干措施》)之后,陕西对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又一重大举措。这充分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全市检察机关要全面学习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决定》,自觉对标对表,强化制度落实,全力以赴推进安康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以全面学习《决定》为先导,凝聚思想认识

  《决定》坚持政治导向、法治导向、时代导向和实践导向,既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若干措施》,又注重联系实际,体现陕西特色,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确保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决定》出台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决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三个年”活动一并抓好落实。要强化领导责任、细化落实举措、加强督导检查,全力推动《决定》落地落实。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将《决定》列入党组会、检委会学习议程,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要将学习贯彻《决定》纳入培训计划,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原原本本学,加深对精神实质和具体规定的理解,做到熟练掌握、自觉执行。市、县两级检察院要第一时间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具文汇报《决定》的精神和内容,形成共识,争取支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决定》营造氛围。要将《决定》内容和精神传达到每一名检察干警,引导其更加准确把握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职责定位、目标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全市检察干警思想统一到《决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决定》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迅速掀起全员学习、全面落实的热潮。要及时总结提炼全市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决定》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做好宣传展示和推广,进一步凝聚各方共识。

  以全面贯彻《决定》为契机,优化工作思路

  全市检察机关要紧密结合《决定》内容和精神,调整优化工作思路。根据《决定》要求,安康市人民检察院今年创新完善了2022年提出的“4321”工作思路,提升优化了2022年建立的“351”工作机制。完善后的“4321”工作思路为:坚决扛牢“四个责任”,持续深化“三有”争创,着力推进“两个现代化”,努力交出“一份满意答卷”。具体要求是:坚决扛牢捍卫党的绝对领导和全面领导的政治责任,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法治责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检察责任,参与社会治理建设幸福安康的保障责任,持续深化纵向有进步、横向有站位、工作有品牌“三有”争创活动,全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奋力交出一份让人民满意的检察答卷。优化后的“351”工作机制为“三动五化一平台”,即坚持上下联动强推力、左右互动聚合力、内外驱动扩张力,全力推行“主体责任具体化、组织生活规范化、活动阵地标准化、党建业务一体化、队伍建设专业化”的“五化”党建模式,应用好数字检察平台。

  以全面执行《决定》为动能,提升监督质效

  《决定》的出台不仅是经法定程序将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的过程,也是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攻坚克难的契机。要抓住机遇,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全面协作,切实推动破解法律监督重点、难点问题。要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完善法律监督体系,树立法律监督权威,贯通协调法律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着力推动构建严密法治监督体系,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要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把监督重心放到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上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顺应数字化发展大势,深化数字检察建设,用足用好执法司法信息共享等制度机制,进一步推动打通数据壁垒、扩大技术运用,不断实现法律监督质效飞跃。要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在做好自身贯彻落实工作的同时,努力配合、推动其他相关部门协同落实好《决定》有关规定和要求,努力开创全市法律监督工作新局面,为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聚力建设幸福安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