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个圈就地教学 培训机构公园上课方便自己麻烦别人
原标题:小区车库、公园……培训机构圈地上课问题多!记者调查
“小区楼下,公园广场,上门私教,随叫随到”……天气转暖,孩子们的户外运动逐渐升温,一些在小区或公园里圈地上课的培训班重新活跃起来。由于这些场地缺乏保护措施,容易引发安全事故。随意占用公共场所,也对其他市民带来诸多不便。
现场
小区车库上体能课 文化广场开轮滑班
上周六下午,十里堡附近小区的立体车库里,男孩冬冬正在上一节体能私教课。两排车位中间的路面上,一副长约10米的敏捷梯、一组高约30厘米的跨栏、一根黑色体能训练绳和多个彩色标志桶依次摆开,拼凑出他的训练场地。
在教练的指导下,冬冬来回奔跑跳跃。他身材微胖,动作有些吃力,累得满头大汗,站在一旁的妈妈不时上前帮他擦汗。
“我们主打的就是上门私教,帮家长和孩子省时间,只需要找块空地,教练可以把器材带过来上课。”工作人员小王用手机拍摄冬冬训练的小视频,剪辑以后发到社交平台上做宣传推广。见记者前来咨询,顺势做起了推销,“公司现在做活动,一对一指导每节课400元左右,报课越多越优惠。”
说罢,小王又从手机里翻出一些小视频。“北京好多区都有我们的学员,有些是在公园广场上课,有些就在小区楼下训练,时间地点都很灵活。天气不好的话,还能去地下车库,那里面刮风下雨也不怕。”
除了类似“游击战”的上门私教外,还有一些培训机构长期圈地上课,打起了“阵地战”。
在大屯文化广场,一家主要面向少儿开展平衡车、轮滑、滑板等项目培训的机构已然将这里当成了亚运村校区所在地。广场北侧,机构的摊位格外醒目。大红色的展板上,赫然打出“现场抢购精品专业课程”“扫码立即报名”的广告语。
“重心放脚后跟,膝盖往前顶。”广场南侧,一名身穿机构工作服的轮滑教练正指导小男孩进行绕桩训练。绿色的轮滑桩一字排开,小男孩小心翼翼地绕行其中。不远处,另一个小男孩则跟着教练反复绕广场练习陆地冲浪。由于多个教练同时上课,这些培训几乎占去了大半个广场。
“周末基本都在这里,上午从9点到11点,下午从3点到7点,平时晚上也会有一两节。”工作人员给记者递了份宣传页,“最少10节起报,费用在2600元左右,25节的话大概是4900元,50节总价7980元,算下来更划算一点。”
北三环东路附近的一个小区里,篮球培训班也开到了社区文化广场的一块空地上。
上周日上午,五个孩子抱着篮球过来上课。由标志桶围起来的砖铺场地里,几棵大树立于其中,丝毫没有正规球场的模样。“前段时间这边修路,我们临时挪到公园了,现在路修得差不多,就又回来了。这多方便呀,价钱也不贵,咱小区家长报名还能给优惠。”销售人员老刘指了指旁边的挡板,“看见那上面的钩了吗?等练投篮的时候,篮筐往那儿一挂就行。”
隐患
场地缺乏安全规范 受伤风险无处不在
“来追我呀!”大屯文化广场上,一个小姑娘骑着滑板车,飞快地穿梭于各个培训场地之间,险些跟正在上课的学员撞个满怀。几个大一点的男孩子骑着自行车,与地上的轮滑桩擦身而过,也让不少家长捏了把汗。
“把头盔戴好,别跟他们撞上了。”一名教练急忙提醒学员做好防护。不过,参加训练的学员和嬉戏玩闹的孩子始终没办法完全隔开,受伤风险还是无处不在。
在东坝郊野公园北门附近,圈地上课同样导致险象环生。广场东侧,一名教练带着10名十多岁的学员正在练习排球。据教练介绍,学员中有上六年级的,也有初一初二的,由家长攒班,主要为中考体育作准备,每周六上午在这里上课,按课时收费。
“从底线到黄色标志盘那里是9米,脚不要过线,掌根击球,注意高度。”教练站到黄色标志盘处,让学员们逐一尝试发球。地上的标志盘几乎将一条小路堵住,往来行人只能从教练身后的边缘通过。
“嘭”的一声,男孩用力击起的排球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直奔一对老夫妇而来。老两口吓得赶紧躲闪,幸好教练及时出手,避免了一场“飞来横祸”。没过多久,又一个发球偏离了方向,直接砸到了旁边下棋的人群中。对方见是孩子所为,忍着怒气把球还了回去。
“怎么在这儿练排球?要是打到头上,多危险啊!”一名家长皱了皱眉头,抱起年幼的儿子快步离开。
“小区、公园及广场的场地、设施不尽相同,本身缺乏安全性和规范性,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北京亿康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宋积虎提到,如果其他市民被撞伤或砸伤,首先应当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者是未成年人,则由监护人来承担。然后,再根据肇事者和教练或教练所在公司签订的协议,具体划分责任承担比例。
其实,面临受伤风险的不只是路人。小区车库里,正当冬冬趴在垫子上做拉伸时,一辆汽车突然开过来。司机始料不及,连忙踩了急刹车,在垫子前停下来。教练立即叫冬冬站到边上,又手忙脚乱地去收垫子和敏捷梯,训练戛然而止。在车库停完车,司机依旧心有余悸,“太悬了!”
在宋积虎看来,私教往往是个人行为,可能会因资质不齐且缺乏管理,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家长给孩子报班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尽量选择具有正规资质的机构,并签订有效合同。”
提醒
公共场所不可擅用 经营场地必须合规
“广场明明是给大家用的,凭什么被个别人拿来当培训场地?”家住大屯文化广场附近的林先生经常会来这里散步,对于机构圈地上课,他早有怨言。“机构倒是省了一笔场地租金,可这是在用公共资源给自己赚钱,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作为公园的常客,冯女士也对这些机构的做法感到不满。“有的教练把东西往地上一放,就理所当然地觉得那是专属地盘,其他人都得绕着走,明显影响其他人的正常使用。”
“小区、公园或广场等免费的公共场所并不能用来开展商业性的培训。”宋积虎提出,小区是业主的公共活动场所,公园或广场是市民的公共休闲场所,把这些地方当成培训场地,容易造成公共资源被少数人占用。
事实上,《北京市公园条例》第十一条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园的功能,不得侵占公园用地。在调查走访中,记者也从马甸公园的游园须知里看到,要求“任何单位、组织、个人,不准在公园内进行盈利为目的的各项商业性活动。”
宋积虎还谈道,依据《北京市体育运动项目经营活动管理办法》,从事体育运动项目经营活动必须“有符合经营项目要求的场地”“有符合技术标准的设施、器材”,同时,经营者还必须“对经营用体育场地、设施、器材定期检查,保证其符合体育运动项目要求”。《北京市体育运动项目经营资质证书管理规定》也要求,申请办理资质证书须提交“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场地的具体情况及使用权证明”“所使用的器材或设备的种类、数量、质量检验情况及证明”等材料。年度验审则包括经营项目的场地、器材、设备等事项的现状及变化情况。
“对于此类现象,应当及时加以规范管理。”宋积虎建议,如果是在小区内部出现的,可以由物业管理部门出面制止。如果是在公园或广场出现的,可以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堆物堆料、摆摊设点,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记者:宗媛媛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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