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定第一方阵目标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原标题:锚定第一方阵目标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强调:“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解决好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要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加强对后富的帮扶,推进乡风文明,加强乡村环境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让大家的生活一年更比一年好。”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作为我国经济第一大省,广东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也在农村。新时代以来,广东牢记嘱托、砥砺前行,农业农村现代化呈现良好发展势头,南粤乡村实现了美丽蝶变。但客观审视,广东乡村整体基础差、底子薄、发展相对滞后,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打造世界级城市群的战略要求不相适应,与建设全国都市农业现代化先行区和乡村振兴引领地的目标定位不匹配。因此,广东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解决好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任务十分紧迫。锚定乡村振兴迈进全国第一方阵的工作目标,全省需上下同心、城乡合心、万众一心唱响党建引领、城乡融合、数字赋能、人才支撑和法治保障“五部曲”。

  以党建引领确保乡村振兴“风正一帆悬”

  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要发挥党在农村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唱响党建引领曲,激活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不断提升基层党建水平。

  一是优选“头雁领飞”。领头雁的政治素质、能力水平、道德修养,直接关系乡村振兴的成效。要通过能人返任、跨村选任、下派“第一书记”等方式拓宽选拔渠道,完善选才用人机制,推进基层正风肃纪反腐,优配领导班子,带动形成“头雁效应”,使乡村振兴得到更好的组织引领。二是提升“领飞本领”。加强分管“三农”工作的领导干部培训,把评估验收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锻造农村基层骨干。三是促进“群雁齐飞”。乡村振兴路上“一个也不能少”,要把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同规模化人才发掘和培育有效衔接起来,培养打造乡土味浓、实用性佳的“土专家”“田秀才”,充分发挥好村“两委”班子、驻村工作队、乡村能人等群体作用,形成“头雁领飞”“群雁齐飞”“雏雁待飞”的良好局面。

  以城乡融合重塑新型城乡关系

  乡村振兴是一个城乡融合发展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当前,珠三角城市群的集聚能力、“虹吸效应”很强,人才、资金等要素高度集聚,“三农”占比较高的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则相形见绌,城乡二元经济差序格局明显。因此,亟须举全省之力,进一步唱响城乡融合曲。

  一是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推动公共财政更多地向乡村倾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探索和完善龙头企业带农富农的利益联结机制,使农民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更多共享发展成果。二是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城乡融合发展要破壁建制,健全以公共财政为引领,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统一市场化、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共享化的城乡利益共同体。三是缩小城乡经济结构差距。构建全省“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格局,坚持珠三角引领带动、粤东粤西重点提升、粤北生态优化发展思路;充分利用广东超大体量的产业与市场优势,以需求侧为牵引,依托“双区”和两个合作区建设,围绕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重要农产品和食品的稳定供应基地、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都市现代农业硅谷、农业总部经济集聚区的定位,打破区域界限,增强大湾区都市现代农业的辐射传导效应,积极推进城乡产业融合。

  以数字赋能汇聚乡村振兴新动能

  农业农村数字化是一场深刻革命。数字乡村是乡村振兴的方向,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目前,广东农村数字化基础设施薄弱、数字化应用水平较低,数字农业农村的建设还不足以有力支撑乡村振兴。因此,要抓住机遇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加快数字技术推广应用,让广大农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

  一是大力改善数字信息基础设施。提升全省镇村光纤网络、无线网络、有线电视网络覆盖水平,基本实现全省人口聚居自然村光纤和4G网络全覆盖,乡村5G基站建设加快推进,为数字赋能乡村建设提供硬件支撑。二是数字赋能乡村产业。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加大对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的投入力度,通过“物联网+互联网”先进技术,实现产地源头、生产管理、加工工艺、成分检验等全过程数字化可追溯,推动数字化、智慧化技术深度嵌入乡村农业的生产端、销售端、服务端、管理端,推动小而散的传统农业向现代数字农业转型,为乡村共同富裕提供数字化智能支撑。三是数字赋能乡村治理。推动数字化智能社会治理向乡村延伸,借助数字化管理为乡村治理提质增效。贴近农村农民现实需要,以数字技术打通乡村治理的“最后一公里”,让村民“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村”,提升乡村数字治理和信息惠民水平。

  以政策支撑破解人才瓶颈制约

  人才是第一资源。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每一项任务和工作都需要人才去贯彻和落实。然而,由于产业基础羸弱,人才发挥作用空间有限,目前广东一些农村对人才的吸引力不足,人才短缺、人口空心化仍然是乡村振兴的主要难题,需要汇聚更大力量破解人才瓶颈制约。

  一是诚心引才。通过引才打造包括技术技能型、生产经营型、社会服务型在内的多层次的人才梯队。强化高校“推力”,实施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建立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长效机制;强化地方“拉力”,推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探索将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和持续增收作为乡村振兴成效的衡量指标;塑造环境“助力”,通过完善的体制支持和制度保障来营造软环境,通过降低融资门槛、加强税收优惠等硬措施,吸引人才扎根乡村、建设乡村。二是用心育才。完善乡村人才培育措施,实施乡村人才培训计划。通过地方与高校协同开发周期性培训课程,加快对新型职业农民、乡村干部、科技人才、乡土人才等现有各类人才的培育,分级分类培养一批农村实用人才和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三是真心留才。打好“待遇留人+事业留人+感情留人”组合拳。待遇留人和事业留人,根据经济实力的改善和政策调整是可以实现的,而很多时候感情比待遇更能留住人才。这就要求对乡村人才待之以诚,为他们排忧解难,使他们从心理上产生认同感、知遇感和归属感。

  以法治保障护航乡村振兴行稳致远

  农村治,社会安,国家稳。乡村振兴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深度、广度和难度不亚于脱贫攻坚战。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实现,必须有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同行,确保从顶层到基层、从政策制定到执行全链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对标省党代会提出的“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井然有序又生机勃勃的善治乡村”目标,广东尚需接力谱写更完整的乡村法治曲。

  一是高度重视乡村振兴立法。做好“立、改、废、释”工作,形成完备的法律体系。健全完善以乡村振兴促进法为统领,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政策文件为支撑的乡村振兴法律制度体系。二是营造乡村守法用法生态。针对乡村信息相对封闭的特点,创新普法形式,广泛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法治文艺演出等群众性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发挥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向乡村地区延伸,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营造新时代农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三是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围绕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压实法治责任链条,敦促乡村执法和管理人员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由此,提升乡村法治能力和治理水平,护航南粤乡村振兴行稳致远。

  (方俊,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导;蔡晓芸,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