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推动侵害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正义网北京5月31日电(见习记者王冬)信息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在给未成年人学习、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给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5月31日,在最高检举行的“检爱同行 共护花开——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履职”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副厅长李峰表示,近年来,检察机关多措并举推动侵害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检察机关强化案例引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李峰称,针对一些“大灰狼”通过网络聊天,胁迫女童自拍裸照上传,严重侵害儿童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等问题,2018年最高检专门发布指导性案例,确立无身体接触猥亵行为(隔空猥亵)等同线下犯罪的追诉原则。指导性案例发布以来,累计追诉此类犯罪3000余人。同时,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通过自行补充侦查、督促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深挖细查犯罪事实,有力指控犯罪。以2022年为例,当年办理涉未成年人的利用电信、网络犯罪案件中,纠正漏捕60人,纠正漏诉204人。
“检察机关建立惩治与预防犯罪长效机制,提升网络犯罪治理成效。”据李峰介绍,2021年,最高检制定《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加大针对信息网络实施的犯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犯罪以及其他上下游关联犯罪的打击力度。2022年,最高检协同最高法、公安部出台《关于办理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统一司法办案尺度。
检察机关还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强化违法犯罪源头治理。李峰以浙江东阳、甘肃肃南两地的检察实践为例进行了详细介绍。针对不法分子以招募童星为名性侵未成年人的问题,浙江省东阳市检察院向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探索将“智慧影视检察”场景应用嵌入影视文化产业数字平台,通过数字化手段加强儿童演员群体的管理和保护;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关于依法保障未成年演艺人员权益的实施意见》,对参演剧集拍摄的未成年人进行备案随查。“针对未成年人巨额网络打赏问题,检察机关通过民事支持起诉、检察建议等方式积极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推动诉源治理。甘肃14岁未成年人上网课时,用奶奶手机下载某直播平台,充值打赏6万余元。肃南县检察院通过支持民事诉讼帮助未成年人追索打赏费用,向相关网络公司详细释法说理,积极推动该平台运营公司主动退还所有打赏金额。同时,向教育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做好未成年人网课管理,引导未成年人健康使用网络,形成良好的用网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