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及条件!上海引进人才政策调整!

  落户上海有多种方式,最常见落户方式包括应届生落户、留学生落户、居转户、人才引进落户、投靠落户。其中最受欢迎的是人才引进,人才引进落户上海可以大大的缩短落户上海的时间,配偶和子女还可以一起落户上海。那你知道人才引进落户上海的条件吗?人才引进政策作了哪些调整呢?

  

  一、个人基本条件

  1、用人单位应与引进落户的人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2、引进人才一般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对于特别优秀或者特别紧缺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

  3、引进人才工作地点一般应在上海。

  二、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正常经营且依法纳税的在沪机构,引进本市紧缺的国内优秀人才,适用本细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中央单位在沪一级分支机构、总部在沪单位的分支机构。

  3、经各区域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其他分支机构。

  4、确需引进办法第五条第(四)款第14项人才的分支机构。

  三、人才引进落户常见通道

  1、高级职称落户

  使用高级职称走人才引进,必须要前置的职称和学历,高等学历都在审核的范围内。高级职称需要前置的中级职称,中级职称需要前置的大专或者本科学历,高级职称最快六个月可以落户上海,外地的高级职称现在不用复评了,可以直接用。

  2、高新企业落

  (1)高新企业技术岗位、理工科学士学位以上,本科学历需缴纳社保满2年以上/硕士学历需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

  (2)高新企业具有二级职称资格,在一线技能岗位缴纳社保满2年以上

  3、百万个税落户

  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内缴纳3倍以上社保,且缴纳个税累计达到100万以上的企业高管、科技和技能人才。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新政变化?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引进本市紧缺急需的国内优秀人才,适用本办法。

  新的细则明确指出分公司可以申请人才引进。

  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一般应能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对于特别优秀或者特别紧缺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

  新细则表述为退休前五年引进且依法缴纳社保个税。

  “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是指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相关部委共同授予的政府奖励,且具有个人证书。

  新细则对获奖后申请引进人才的时间进行明确规定为五年内。

  “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的认定依据参照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或各省、市、自治区政府和人才主管部门批复。

  新细则对列入培养计划后申请引进人才的时间进行明确规定为五年内。

  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是指根据国家或本市科技主管部门项目立项批复进行认定的科技项目,所称“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由国家或本市科技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立项、申报材料予以认定。

  新细则明确须在项目执行期限内,用人单位方可申请引进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由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市商务委员会、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等行业主管部门认定。“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行业主管部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由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由市商务委员会认定。符合办法第五条第(六)款条件引进的人才,应属单位紧缺急需的业务骨干,且具有两年以上(截至申报之日)相应工作经历。

  对于重点机构的范围,新老细则变化不大,对于引进人才的工作经历方面新细则指出“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应具有1年以上(截至申报之日)相应工作经历”。而对于本科学历学位的表述仍为2年以上。

  “高技能人才”是指在工作一线从事技能类职业、工种(具体职业、工种范围另行发布)的技能人才,“国家及省部级技能竞赛奖励”,是指国家级或省部级技能类人才表彰、国家级技能竞赛金、银、铜奖或省部级技能竞赛金奖或一等奖。

  新细则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可以在申请人获奖五年内引进,并且明确了高技能人才为“一线从事技能类职业、工种(而非一级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行业代表性企业自主评定和推荐的高技能人才。”

  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是指经同行专家评估认定,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行业专门人才,以及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的行业专门人才。

  本细则新增航运人才,并对每一类专门人才进行了明确解释。

  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的标准,由投资所在地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区县相关主管部门另行制订,经批准后实施。

  老细则的该条款已合并到科创人才细则

  问题答疑

  问题1:办理人才引进落户的过程中,但在上海没有自购房产,是否可以把户口落在孩子读书地的派出所公共户上?

  答:

  企业有集体户口的,申请人应落户在单位集体户。如个人和直系亲属在沪无房产,且单位也无集体户,可按公安机关规定申请挂靠社区公共户。

  问题2:在高新技术公司上班,人才引进落户是进入公司后立即就能申请吗?

  答:

  在高新技术企业稳定工作后,可以由单位提出申请。研究生1年工作经历,本科生2年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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