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常德市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2023年常德市
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常办发电〔2023〕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规范招生行为,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录取标准、录取结果均向社会公布,确保操作规范、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遵循志愿与择优录取原则。根据市中心城区(市直、武陵区、柳叶湖、经开区,下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与特长测试结果,严格按考生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严格执行属地招生原则。除上级文件规定和经市教育局批准外,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区域招生。
(四)坚持“公民同招”原则。市中心城区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实行同步招生、同步填报志愿、同步录取,禁止任何学校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
二、招生范围
(一)市中心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录武陵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市直初中的初中毕业生和在外地就读回市中心城区参加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市中心城区民办普通高中(德善学校、沅郡学校)经市教育局审批后,可面向市城区(含市直、武陵区、鼎城区、经开区、柳叶湖)范围内招生。
(二)市直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市中心城区招录少量特长生;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市一中面向省内6个市州招录60名“空军青少年航空实验班”学生。
三、招生计划
四、报名资格
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全市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有资格参与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未在本市就读且符合外地回常条件的初中毕业生,需办理外地回常报名和资格审查手续,统一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可参与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
五、招生程序
(一)志愿填报
1.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登录“2023年常德市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志愿填报与录取系统”填报高中学校升学志愿。每个考生可填报7个升学志愿,其中普通高中学校4个平行志愿,职业高中学校3个志愿,严格按照志愿顺序进行招录,录取不跨志愿。
2.市直普通高中学校入围的特长生,须在第一志愿内填报对应的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参与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的学生,须在第一志愿内填报对应的民办普通高中志愿;参与民办普通高中划线录取的学生,可在任意普通高中志愿内填报对应的民办普通高中志愿。
3.志愿填报由学生本人完成,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得以承诺许愿的方式与学生签订预录协议。志愿填报结束后,系统关闭,志愿无法更改。
(二)录取办法
1.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学业考试成绩,科学设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
2.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采取“自主招生+划线录取”的方式。自主招生由学校制定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进行,不得另行组织文化测试和笔试,不得突破最低录取分数线。自主招生时,只能在第一志愿填报该校的学生中录取。自主招生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学校自主招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纳入统一划线录取。
3.普通高中招生。
⑴统一划线招生。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综合总分为4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体育40分。物理、历史、道德与法治、化学、地理、生物学、综合素质评价采用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个等级呈现。具体录取规则为:
等级入围。根据学生志愿、学业考试等级评价结果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按照统一划线招生计划的150%左右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
划线录取。在入围学生中根据语文、数学、英语、体育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划线录取,录满为止。
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比较语数外三科总分,当语数外三科总分相同的,依次比较语数外三科成绩。
⑵特长生招生。具体见《2023年常德市市直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
六、时间安排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注度高、政策性强。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普高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不折不扣地做好各项招生工作。
(二)严格规范招生宣传。市教育局将在常德市教育网和“微言常德教育”公众号上统一公布招生工作方案、招生政策解读等。各初中学校要组织师生集中学习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普通高中招生政策、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开好初三家长会,确保招生政策传达到每位学生和家长。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进入初中学校进行招生宣传。
(三)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市直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落实“属地招生”“公民同招”政策,自觉维护高中招生秩序。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复读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严禁将收费与录取分数挂钩。市中心城区各初中学校不得组织、推荐学生参加培训机构或普通高中学校组织的选拔考试,不得为此类选拔考试提供场地、提供服务。
(四)强化招生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招生纪律,全面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常办发电〔2023〕4号)精神,进一步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设立举报电话(0736-7718035),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对违反招生纪律的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和学校将严格按《常德市中小学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来源:常德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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