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南部山区发放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
记者 夏侯凤超 王贝艺
经过各级公示公告、审核审批,近日,南部山区柳埠街道青杨峪村的村民王召才在南山不动产登记分中心领到了南部山区化解历史遗留宅基地问题的第一本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证书。
王召才告诉记者,老房子曾是自己的“婚房”,已历经40多年风雨。这么多年来,王召才虽然在南山扎下了根,可总感觉不稳当,直到拿到证书的那一刻,心里的石头才落了地,“这下可算踏实了。”老人家笑得合不拢嘴。
据了解,南部山区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而颁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证书,这在济南市是首例,标志着南部山区历史遗留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实现了新突破。
“房”与“地”是人民群众的“根”和“本”,近年来,南部山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历史遗留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其列入重点工作、重点事项予以部署推进,做到处置一批、补办手续一批、确权登记发证一批,实现“应登尽登、应发尽发”,全力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利和合法宅基地权益。
去年以来,南部山区组织对全域内建筑物进行摸排,建立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台账。根据摸排信息、建设时间有关法律实施时间进一步细化,确定按照四大类,分步推进。四大类分别是:1982年前建设、1982年至1987年间建设、1987年至1999年间建设、2000年之后建设,目前正在推进1982年前建设的宅基地确权工作。
与此同时,南部山区组织制定《南部山区处理历史遗留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的实施意见》,经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按照“尊重历史、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综合考虑宅基地建设时间和有关法律实施时间,明确审批依据、办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此外,南部山区管委会、街道成立工作专班,由农业农村、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入,大家各负其责,联合对相关家庭的宅基地进行审查审核,探索建立了“组织发动、个人申请、村级组织初审、街道职能部门联审、街道审批、公示、不动产登记机构发证”的工作流程,为后续全面推进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开展历史遗留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南部山区党工委、管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创新实践,能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解决困扰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极大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建设“富美南山”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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