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区中小学招生片区公布!
近日,郾城区教育局发布《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公布郾城区中小学招生政策及招生区域。各中小学招生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日一7月10日。
小学招生区域
1.农村小学招生区域范围:
农村各小学招生区域由各镇中心校划定。
2.城区小学招生区域范围:
漯河市实验小学:黄河路以南——沙河以北——嵩山路以东——原市劳动局以西。
漯河小学:黄河路以北——淞江路以南——嵩山路以东——泰山路以西。
漯河市育才小学:自主招生。
郾城区实验小学:海河路以北——淞江路以南——嵩山路以西——辽河路许慎市场以东——辽河路以北的为和平路以东。
郾城区第二实验小学:沙河以北——龙江路以南——高速铁路以东——107国道以西。
郾城小学(南、北校区):淞江路以北——中原路附近的小铁路以南——嵩山西支路以东——京广铁路以西。
太行山路小学:井冈山路以东——龙江路以南——嵩山西支路以西——淞江路以北——太行山路以东——岷江路以北。
龙湖学校:淞江路以北——龙江路以南——京广铁路以东——金山路以西。
东街小学:沙河以北——海河路以南——嵩山路以西——井冈山路以东。
伊坪小学:太行山路许慎市场以西——107国道以东——辽河路以南——海河路以北;棕榈城小区。
西南街小学:沙河以北——海河路以南——井冈山路以西——107国道以东。
昆仑路小学:沙河以北——淞江路以南——京广铁路以西——舟山路以东。
向阳小学:沙河以北——淞江路以南——京广铁路以东——沙河以西(沙北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
辽河路小学:泰山路以东——黄河路以北——淞江路以南——舟山路以西;沙河以北——黄河路以南——舟山路以西——原市劳动局以东。
许洼小学:辽河路以北——淞江路以南——辽河路以北的为和平路以西——107国道以东;淞江路以北——龙江路以南——井冈山路以西——107国道以东;淞江路以北——岷江路以南——太行山路以西——井冈山路以东。
黑龙王庙小学:黑龙王庙村、小赵村。
明智回民小学:马庄、周庄、钱庄、刘庄、小王庄、七里头、香陈湾。
五里岗小学:五里岗村、刘庄村、升泰嘉园小区、马坡村。
小学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条件不成熟的学校可放宽至六岁半)。严禁各学校招收不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
各小学要按照划定的服务区招生,学校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免试相对就近报名入学,各小学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严禁任何公办小学与幼儿园实行对口入学招生,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占坑班”。严格执行课程标准,执行零起点教学,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中学招生区域
1.郾城区实验中学(东、西校区)
郾城区实验中学东校区:
招收许洼小学、伊坪小学、西南街小学的小学毕业生(淞江街道办事处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去郾城区实验中学西校区就读)。
郾城区实验中学西校区:
实行划片招生与对口招生相结合的办法。
①划片:
沙河以北——孟平铁路以南——兴隆山路(六支渠)以东——107国道以西;龙江路以北——孟平铁路以南——107国道以东——井冈山路以西。
②对口招生:
郾城区第二实验小学、黑龙王庙小学、明智回民小学和五里岗小学的小学毕业生(即淞江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
2.郾城区第二实验中学
招收在郾城区实验小学和太行山路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3.郾城中学
实行划片招生与对口招生相结合的办法。
①划片:
淞江路以北——中原路附近的小铁路以南——嵩山西支路以东——京广铁路以西区域的小学毕业生。
②对口招生:
招收郾城小学和龙湖学校的小学毕业生(龙湖学校从2024年起)。
4.郾城三中
招收龙塔街道东街小学及原城关镇辖区内(原城关镇户口)在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沙北三所小学毕业生,在片区中学容纳不下的情况下,可去郾城区第三初级中学就读。
初中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教育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严禁招收小学尚未毕业的学生及学籍不在六年级的学生。
招生政策
各中小学要全面落实招生入学政策。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测评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面谈等形式选拔学生。各小学和初中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不得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的名义掐尖招生。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
孟庙镇春芽小学和郾城区博文学校的招生计划,经郾城区教育局审批后方可招生,不得超过招生计划。
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重点做好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等入学工作,加强教育关爱与帮扶。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保障随迁子女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来漯河市区务工(郾城辖区有房产权证书)、就业、经商(实体门店)并在学校服务区有合法居住所人员子女(在城区居住1年以上),具备条件的方可向就近班额不满的学校申请入学。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要保证在校就读期间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得收取借读费。
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对有能力接受义务教育的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学习;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郾城区教育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确保应入尽入。
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按照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在不突破国家规定班额的前提下,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妥善安排入学。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漯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各中小学招生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日一7月10日。学生家长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平台登录有问题直接拨打所报学校电话询问),小学一年级登录“小学招生学生报名采集入口”,初中七年级登录“初中招生学生报名采集入口”,学生只能选择招生片区内的一所学校进行网上报名,不按招生片区报名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网上报名时,按照要求填报学生基本信息、父母或监护人信息、户籍和房产信息等,并上传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家长身份证(头像面)、产权证(产权人姓名、地址页)等材料,务工人员子女和个体户应上传相关证明依据。招生学校依据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线下审核。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在网上报名、网上登记虚假信息或与现场报名提供的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禁止任何学校出现提前招生或提前收取学生费用等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对相关负责人严厉追责问责。严禁招生学校或毕业学校在“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上代替学生进行网上报名。
学校审核入学资格时间为7月11日一7月25日。具体审核时间由各学校自行确定,但不得少于3天。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于6月16日前在单位门口显著位置公告招生方案、招生计划、片区范围、网上报名时间、资格审核时间、录取结果公布时间、报到时间等内容。各小学、初中要对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核,特殊情况将相关材料提供给公安、自然资源、房管等部门核实,必要时通过入户调查等方式处理。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到所在片区学校进行现场入学资格审核的,视为自愿放弃在该学校入学资格。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网上发布录取结果时间为8月10日前。学生家长可登录“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查看学生录取信息。各学校对在本校注册报名不符合学校录取条件的学生要以适当方式告知,并在“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上驳回该生报名信息,以免影响学生到其他学校就读。同时,学校组织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对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入学的,将视为放弃到学区内学校就学资格。
遗留问题处理时间为8月10日一20日。网上注册报名未被相关学校录取的学生,教育局会同学校进行再次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协调录取或安排到相对就近学位不满的学校。
各中小学要合理确定招生计划,严禁出现大班额。全区各学校要将招生计划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招生。对于各学校擅自突破招生计划的,不予办理电子学籍,由此带来的不良后果由接收学校负责。
各学校要及时做好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接续工作。要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和小学毕业生未被录取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农村初中严禁跨乡镇招生;城区学校严禁招收插班学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小学不得向初中提供毕业测试成绩;任何初中不准招收不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和复读生;严禁农村寄宿制小学招收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下寄宿生。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设立实验班,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的名义“掐尖”招生。招生期间,郾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会同纪检监察室,将对违规招生行为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