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 | ISSB准则正式发布:全球ESG标准基线形成,将促进资本市场可持续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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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凝聚共识,ISSB首批准则IFRS S1与IFRS S2终正式发布

  2023年6月26日,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正式发布了其首批准则《IFRS S1: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和《IFRS S2:气候相关披露》,发布前经历了意见征求稿拟定、接受公众意见、理事会多次讨论和决议等流程。ISSB准则制定过程接受了广泛的市场意见反馈,并响应了G20、金融稳定理事会和国际证监会组织的要求以及企业界和投资者群体的呼吁。两项准则均基于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的建议。

  除IFRS S1和IFRS S2的主体标准文件外,ISSB此次还发布了随附指南、结论基础、影响分析、项目概要、反馈报告等相关文件,为标准使用者提供了一系列较为全面的标准解读材料。

  IFRS S1准则:要求企业识别并披露短期、中期和长期的可持续发展风险和机遇,向投资者提供与决策相关的信息。

  S1准则体现了ISSB准则架构中的一般标准要求,认为“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属于通用目的财务报告的一部分”,其修订目标为促进可满足通用财务报告使用者需求的信息披露。

  我们将S1准则与意见征求稿以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财务报告概念框架文件进行对照,将S1准则特征总结如下:(1)与IASB财务报告概念框架维持总体一致性,新增“概念基础”强调财务关联性;(2)厘清可持续相关风险与机遇概念边界:披露内容须对主体发展前景有影响;(3)增加对“与当地法律法规的相互作用”与“商业敏感信息”的说明;(4)新增过渡期及相关披露要求的说明。

  IFRS S2准则:规定具体的气候相关披露,与S1准则一同使用。

  S2准则规定了跨行业以及基于行业特性的气候相关披露要求,其主要特征为:(1)厘清气候相关风险与机遇概念边界:披露内容须与主体发展前景相关;(2)明确碳指标披露可参考《温室气体核算体系》,资产管理、商业银行、保险业须披露融资排放信息;(3)提高气候相关情景分析披露要求;(4)增加定量信息披露的灵活度,符合所述情况可披露定性信息。

  ISSB首批准则出台对我国及国际资本市场的影响

  资本市场监管方:IOSCO及多地资本市场监管机构正在对ISSB准则适用性进行评估。ISSB表示将积极与不同司法管辖区合作,提高ISSB准则在全球范围内的采用程度。

  披露主体:企业可运用ISSB准则识别和披露可持续风险和机遇。我们认为,ISSB准则从披露的角度可促进企业提高可持续经营管理意识,重视企业的ESG绩效管理,在低碳绿色转型趋势中寻找新的商业机遇。

  投资者、贷款人和债权人:该群体为ISSB制定可持续准则的首要考虑受众。我们认为,投资者或将从ISSB准则的应用中受益,减少信息沟通成本,提高识别资产价值的效率。ISSB准则所倡导的一致性、可比性和可验证性等披露原则将增加可持续信息的透明度,或将提高资产价值评估全面性,促进ESG整合投资发展。

  审计与鉴证标准方: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等审计与鉴证标准方探索建立与ISSB准则相适应的可持续披露审计与鉴证标准,由IAASB修订的ISSA 5000准则或将体现ISSB等可持续准则制定机构的影响。

  IFRS可持续披露准则发布,回顾ISSB成立与发展历程

  国际可持续标准融合背景下,ISSB致力于建立可持续披露通用语言体系

  可持续披露标准体现了ESG生态圈的行为规范。长期以来,在不同的经济社会背景影响下,国际社会与各个国家地区发展出价值理念、披露原则、披露要求等方面均有所差异的多项ESG标准。ESG标准迅速扩展而形成的多元化格局显示出可持续价值理念的多元化,不过在披露主体可自主选择参考准则的情况下,ESG标准的分散化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可持续信息的可比性与一致性。为建立全球范围内通用性较强的可持续报告标准,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的标准制定组织积极建立合作关系,促进主要ESG标准之间的整合[1]。

  在可持续标准融合的背景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 Foundation)于2021年11月在COP26上宣布成立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并拟议制定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框架准则(IFRS Sustainability Disclosure Standards,简称“准则”或“ISSB准则”)。ISSB的成立旨在推动四个关键目标的落实:制定可持续披露的全球基线标准;满足投资者的信息需求;促使企业向全球资本市场提供全面的可持续信息;提高符合特定司法管辖区规定的披露以及面向广泛利益相关者群体的披露两者之间的互通性和共享性[2]。

  图表1:国际可持续标准相互影响,走向融合

     资料来源:ISSB,GRI,中金公司研究部

  凝聚共识,ISSB首批准则IFRS S1与IFRS S2终正式发布

  ISSB成立以来,一方面持续完善组织架构设置,积极与国际组织以及地区监管机构建立联系,加强ISSB的活动影响力;一方面致力于可持续准则的理论研究和标准修订工作。2023年6月26日,ISSB发布了其首批准则IFRS S1和IFRS S2,发布前经历了意见征求稿拟定、接受公众意见、理事会多次讨论和决议等流程[3]。ISSB在制定IFRS S1和 IFRS S2的过程中受益于广泛的市场反馈,并响应了G20、金融稳定理事会(FSA)和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的要求以及企业界和投资者群体的呼吁[4]。未来两年,ISSB将持续推进生物多样性、人力资本等ESG主题的研究项目[5]。

  图表2:ISSB发展历程与计划

     资料来源:ISSB,中金公司研究部

  除IFRS S1和IFRS S2的主体标准文件外,ISSB此次还发布了随附指南、结论基础、影响分析、项目概要、反馈报告等相关文件,为标准使用者提供了一系列较为全面的标准解读材料[6]。

  图表3:ISSB准则文件资料体系总结

     资料来源:ISSB,中金公司研究部

  IFRS S1准则要求企业识别并披露他们在短期、中期和长期面临的可持续发展风险和机遇,确保企业向投资者提供与决策相关的信息;而IFRS S2准则规定了具体的气候相关披露,与IFRS S1一起使用。这两项准则均基于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的建议[7]。ISSB还总结了IFRS S1与S2的十项共性特征,帮助使用者理解制定该标准的基础理念[8]。

  图表4:IFRS S1与S2的十项特点

     资料来源:ISSB,中金公司研究部

  ?  IFRS S1与IFRS S2如何体现ISSB准则框架结构

  ISSB成立后设置了ISSB准则的框架结构,专注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对可持续披露信息的需求,并且在披露要求中体现企业价值视角[9]。在该框架下,ISSB系列标准均将包含TCFD框架下的四项核心元素(治理、战略、风险管理、指标与目标);而不同标准可以归类为“一般要求标准”,“跨行业要求”与“基于行业的要求”。ISSB准则发布后,我们通过对比研究,发现S1和S2准则均包含四项核心元素,符合ISSB最初的框架结构设计。而已发布的S1和S2准则具备不同的性质,S1准则为一般要求标准,而S2准则包含跨行业披露要求和基于行业特性的披露要求。

  图表5:ISSB准则框架结构

     资料来源:ISSB,中金公司研究部

  IFRS S1: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

  《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IFRS S1)是ISSB准则架构中体现“一般标准要求”的文件,要求企业披露其在短期、中期和长期面临的可持续发展风险和机遇,确保公司向投资者提供与投资决策相关的信息[10]。我们将IFRS S1与先前发布的意见征求稿以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财务报告概念框架文件进行对照研究,总结了IFRS S1最终稿数项较为显著的特征。

  图表6:IFRS S1准则终稿的重要特征

     资料来源:ISSB,IASB,中金公司研究部

  (一)与IASB财务报告概念框架维持总体一致性,新增“概念基础”强调财务关联性

  IFRS S1在《结论基础》[11]中说明S1准则与IASB发布的《财务报告概念框架》(Conceptual Framework for Financial Reporting)[12]保持一致,其修订目标在于促进可满足通用财务报告使用者需求的信息披露,认为“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属于通用目的财务报告的一部分”。因此,S1准则终稿中多处可见IASB财务报告概念框架的影响。

  例如,S1准则将IASB对“有用财务信息的定性特征”的定义沿用至“有用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的定性特征”概念上,三项“基本定性特征”(相关性、重要性、如实反映)与四项“提升性定性特征”(可比性、可验证性、及时性、可理解性)维持不变,并结合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特点进行诠释。

  而与IASB发布的《财务报告概念框架》、S1准则(意见征求稿)两份文件均不同的是,S1准则终稿新增“概念基础”(Conceptual Foundations)的表述,将原意见征求稿中“一般特征”的“公允反映”、“重要性”、“报告主体”和“关联信息”其中四项内容重新归类至“概念基础”,并且将“概念基础”置于标准文件前篇的位置。我们认为,以上四项内容主要体现的是可持续披露的财务关联性,强调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与财务信息在公允反映实体前景、体现实体重要性议题、报告覆盖的实体范围边界等方面的关联性和一致性。

  图表7:IFRS S1准则与IASB财务报告概念框架维持总体一致性

     资料来源:IASB,ISSB,中金公司研究部

  (二)厘清可持续相关风险与机遇概念边界:披露内容须对主体发展前景有影响

  与意见征求稿相比,S1准则终稿调整了在“目标”章节中对“可持续相关风险与机遇概念”的界定。

  S1准则终稿要求主体披露“可合理预期会影响主体的现金流、融资渠道或短期、中期或长期资本成本”的所有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遇信息,这些风险和机遇统称为“可合理预期影响主体前景(prospects)的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遇”,并明确表示“无法合理预期影响主体前景的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遇不在本标准范围内”[13]。而意见征求稿中的对应定义为主体“面临的所有可持续相关重大(significant)风险和机遇的重要信息”[14]。

  S1准则终稿用“可合理预期影响主体前景(prospects)”代替了原有关于“重大性(significant)” 的表述。《IFRS S1结论基础》文中提到,在意见征求阶段,受访者对使用“重大”一词来确定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遇表示质疑。他们普遍认为该术语缺乏明确的定义,并且一些受访者表示,征求意见稿中“重大(significant)”和“重要性(materiality)”两个术语的区别不明确。因此,根据反馈意见,ISSB最终决定修改标准全文中的措辞,将原来的“重大(significant)”删除,保留“重要性(materiality)”,使IFRS S1中的重要性定义与IASB使用的定义更加一致。

  (三)增加对“与当地法律法规的相互作用”与“商业敏感信息”的说明

  与意见征求稿相比,S1准则增加了对“与当地法律法规的相互作用”与“商业敏感信息”的说明[15]。我们认为,ISSB建立的目的之一是向全球范围内的商业实体推广可持续披露的通用语言,“与当地法律法规的相互作用”与“商业敏感信息”的新增内容有助于协调ISSB准则与不同地区法律法规的可能冲突,并且减少可持续披露与商业敏感信息的潜在矛盾情况。

  图表8:IFRS S1准则对“与当地法律法规的相互作用”的说明

     资料来源:ISSB,中金公司研究部

  图表9:IFRS S1准则对“商业敏感信息”的说明

     资料来源:ISSB,中金公司研究部

  (四)新增过渡期及相关披露要求的说明

  在今年2月份举行的ISSB意见征求稿的审议工作会议上,ISSB已经确立了IFRS S1及IFRS S2的生效时间——两项准则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同时开始应用[16]。ISSB准则正式发布后,其中所述的生效日期与先前会议声明一致,而与意见征求稿相比新增了过渡期及相关披露要求的说明。我们认为,ISSB将准则生效时间设定为准则发布后的下一个年度报告期,这体现了标准制定方对尽早实施ISSB准则并快速推广国际可持续通用语言的坚定信念。

  设置过渡期或宽限期是推行新政策新措施的常见方式。为提高披露主体的适应性,S1准则允许披露主体在首次应用准则的年度报告期内可延后披露可持续信息,并且可以仅披露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信息。我们认为,ISSB对过渡期及相关披露要求的设置方式对计划采用ISSB准则的地区监管机构亦有参考意义,有助于各国家或地区运用渐进推动法以提高ISSB准则的应用率。

  图表10:IFRS S1准则对过渡期及相关披露要求的说明

     资料来源:ISSB,中金公司研究部

  IFRS S2:气候相关披露

  《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IFRS S2)规定了具体的气候相关披露,包含了跨行业的气候披露要求和基于行业特性的要求。我们也将IFRS S2与先前发布的意见征求稿以及TCFD建议进行对照研究,总结了IFRS S2最终稿数项较为显著的特征。

  图表11:IFRS S2准则终稿的重要特征

     资料来源:ISSB,中金公司研究部

  (一)厘清气候相关风险与机遇概念边界:披露内容须与主体发展前景相关

  与S1准则类似,S2准则同样在“目标”章节中重新厘清对“气候相关风险与机遇”概念的边界:本标准要求主体披露有关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信息可以合理预期会影响主体的短期、中期或长期现金流、融资渠道或资本成本。这些风险和机遇统称为“可能合理预期会影响实体前景的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无法合理预期影响主体前景的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不在S2准则范围内[17]。

  和意见征求稿的表述略有差异,S2准则表明其适用于(先前为“包括且不限于”)实体面临的气候相关风险(与气候有关的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以及实体可获得的与气候有关的机遇[18]。

  (二)明确碳指标披露可参考《温室气体核算体系》,资产管理、商业银行、保险业须披露融资排放信息

  S2准则终稿确认主体需要披露范围1、范围2与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并明确回应了碳指标披露参考的核算标准问题,即要求实体披露其根据《温室气体议定书:企业碳核算与报告标准》(2004年)测量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除非该司法管辖区或上市所在地的交易所要求使用不同的方法。《温室气体议定书企业价值链(范围3)会计和报告标准(2011)》是对温室气体议定书企业标准的补充,它对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的15个类别进行了区分,S2准则沿用了该标准对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的定义,并要求包实体披露排放测量信息。

  对于从事资产管理、商业银行、保险业务中一项或多项金融活动的主体,S2准则规定其必须披露与投资相关的排放信息(即“融资排放”),该排放类别为以上提到的15个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类别中的第15项——投资相关。与意见征求稿相比,ISSB删除了对于“投资银行业务”的相关要求,原因是缺乏相关方法论的支持。

  图表12:资产管理、商业银行、保险业须披露的融资排放信息

     资料来源:ISSB,中金公司研究部

  (三)提高气候相关情景分析披露要求

  S2准则终稿提高了对披露主体进行气候相关情景分析披露的要求,即要求主体使用与气候相关的情景分析来评估其气候适应性,而意见征求稿中气候情景分析披露要求近似于“遵守或解释”[19]。我们根据S2准则22段以及附录2应用指南中对气候相关情景分析的介绍及指导,总结了披露主体进行气候相关情景分析的四个步骤。

  图表13:披露主体进行气候相关情景分析的流程

     资料来源:ISSB,中金公司研究部

  (四)增加定量信息披露的灵活度,符合所述情况可披露定性信息

  S2准则对主体无需提供定量信息的情况作了详细且有效的描述,以增加主体披露定量信息的灵活度,若符合所述情况主体可披露定性信息。

  图表14:IFRS S2准则对定量及定性信息披露情况的说明

     资料来源:ISSB,中金公司研究部

  ISSB首批准则出台对资本市场的影响

  ISSB首批准则一经发布就受到各市场参与主体的广泛关注。我们将从资本市场监管方、披露主体、投资者、贷款人和债权人、以及审计和鉴证标准方四个角度对ISSB准则对资本市场的影响进行解读。

  图表15:ISSB首批准则出台对资本市场的影响

     资料来源:IOSCO,ISSB,香港联交所,IAASB,中金公司研究部

  资本市场监管方:考虑对ISSB准则适用性进行评估,开展合作

  ISSB是IFRS可持续披露准则的发布方,无权强制要求各国执行相关准则要求,因此ISSB将与不同司法管辖区以及企业合作,提高ISSB准则在全球范围内的采用程度。ISSB还将继续与希望要求在全球基线之外进行增量披露的司法管辖区合作,并与GRI合作,以便在ISSB标准与其他报告标准结合使用时支持高效和有效的报告[20]。国际及地区资本市场监管方是ISSB展开合作与推广准则的重要途径。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各国金融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各地证券交易所等正在评估ISSB准则适用性,寻求与ISSB合作的可能性。

  ?  IOSCO将于2023年内完成对ISSB准则的评估

  2023年初,IOSCO发表公告表示支持ISSB进入其首个可持续披露报告标准的最终阶段,并且已经建立评估团队和公布评估标准,将在质量和治理方面推进对ISSB标准的独立评估,以期在2023年完成审查。IOSCO表示“考虑到可靠和强大的可持续发展信息对全球金融市场有重要影响,将确保以迅速、有序和彻底的方式进行评估”[21]。

  根据IOSCO 2023-2024年工作计划,可持续发展工作组(STF)将全面分析ISSB准则是否符合IOSCO理事会在2021年6月公布的认可标准,作为气候披露标准的全球框架进行推广。分析结果将于2023年下半年初公布。除ISSB标准审查之外,可持续发展工作组还将审查不同司法管辖区如何使用新标准,并根据需要采取额外的监控和能力建设措施。[22]

  ?  英国成立可持续披露技术咨询委员会(TAC)评估ISSB准则的采纳

  英国政府一直致力于实施ISSB的全球基准,并计划对新出台的IFRS可持续披露准则进行本土化评估和修订,以供英国企业使用[23]。2023年6月,英国商业贸易部(Department for Business and Trade, DBT)联合英国财务报告理事会(Financial Reporting Council, FRC)共同招募成立英国可持续披露技术咨询委员会(Sustainability Disclosure Technical Advisory Committee, TAC),用于ISSB准则的评估和采纳[24]。新成立的可持续披露技术咨询委员会(TAC)将向英国商业贸易部提供关于IFRS可持续披露准则在英国的使用建议和修订意见。委员会主席将领导TAC与企业、投资者、ISSB、其他国家标准制定机构和证券监管机构等进行合作;委员会成员将就IFRS可持续披露准则进行技术分析,并对最终的技术认可建议进行投票[25]。

  ?  香港联交所建议推出符合ISSB气候准则的新气候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香港联交所于2023年4月发布《优化环境、社会及管治框架下的气候信息披露咨询文件》,并于7月14日之前就其所提出的建议征求社会意见。《咨询文件》指出,将引入以ISSB气候准则为基础的新气候相关披露作为附录二十七的D部分,并对附录二十七作出相应修订以反映新引入的D部分。新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将分为四个核心支柱,即治理、策略、风险管理以及指标及目标。

  图表16:香港联交所《咨询文件》中新的气候相关披露要求

     资料来源:香港联交所,中金公司研究部

  ?  日本可持续标准委员会将在ISSB准则基础上修订本国可持续披露标准

  日本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SSBJ)致力于制定日本可持续发展披露标准,表示将在ISSB准则基础上修订本国可持续披露标准,并期待与ISSB密切合作。日本可持续发展披露标准的项目计划为征求意见稿将于不迟于2024年3月31日发布,最终标准将于2025年3月31日前发布,强制性生效日期待定[26]。

  披露主体:可运用ISSB准则识别和披露可持续风险和机遇

  ISSB准则发布后,或将对企业信息披露行为产生深远影响。我们结合《IFRS S1和S2:影响分析》,从日常经营、资金成本和战略规划方面分析应用ISSB准则对披露主体的收益与成本[27]。我们认为,从长期经营的维度来看,ISSB准则可以从披露的角度来促进企业提高可持续经营管理意识,重视企业的ESG绩效管理,在低碳绿色转型趋势中寻找新的商业机遇。

  图表17:应用ISSB准则对披露主体的成本收益分析

     资料来源:ISSB,中金公司研究部

  ?  案例分析:不同类型企业识别与披露可持续风险和机遇

  企业可运用ISSB准则识别和披露可持续性风险和机遇,而业务多元的企业集团和单一业务线的企业在识别和管理可持续风险和机遇的过程中面临不同挑战——企业规模和业务多元程度影响企业对业务类型进行判断并确认业务部门适用的可持续主题。我们根据ISSB提供的两种类型企业可持续披露的案例,对其流程进行总结。

  图表18:披露主体运用ISSB准则识别和披露可持续风险和机遇的流程总结

     资料来源:ISSB,中金公司研究部

  案例一:单一业务线的实体Y

  实体Y是一家区域性乘客航空公司,企业可以根据业务类型和商业模式,对照IFRS S1第54段和SASB中的航空公司标准来识别可能影响其经营前景的主题。同时,实体Y可以应用IFRS S2气候相关披露上的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于其业务的SASB披露主题,来确定可能影响其前景的气候相关风险和机会。在缺少特定IFRS可持续性披露标准的情况下,实体Y可以参考与适用披露主题相关的衡量方法,以代表其已识别的与可持续性相关的风险和机会。例如,实体Y引用了与“事故与安全管理”披露主题相关的衡量方法,包括安全管理系统的实施和结果、航空事故的数量,以及政府对航空安全法规的执法行动的数量。[28]

  案例二:业务多元的企业集团A

  实体A是一家大型多元化集团,主要产品为电气和工业设备,其业务领域同时涵盖了健康护理、资源转化、基础设施、交通和消费品等多个行业。在识别和披露与可持续性相关的风险和机会时,实体A采用了IFRS可持续披露标准和SASB标准,并根据不同业务部门的规模大小调整标准的适用性。

  同时,实体A聚焦于能够在长期影响其声誉的可持续性风险和机会。例如,实体A的交通运输和零售业务中与安全和劳动实践相关的问题,虽然业务规模占比较小,在短期内不太可能对集团现金流产生显著影响,但可能通过声誉机制,在中长期内显著影响集团现金流、融资渠道和资本成本等因素,并作用于集团的长期竞争力。

  在没有特别适用于实体A的IFRS可持续披露标准的情况下,实体A也可以参考与披露主题相适用的其他衡量方法,并妥善考虑如何将不同业务部门之间信息进行汇总或聚合。实体A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信息,使所披露的信息能够真实代表已经识别的可持续性风险和机会,从而有利于一般目的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正确决策。[29]

  ?  案例分析:碳指标披露

  IFRS S2准则对不同要求下的碳指标披露进行了案例分析。按照S2准则“指标与目标”章节的披露要求,主体的范围1和范围2温室气体排放应该在合并会计集团和其他被投资单位之间进行细分,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按类别进行划分并单独披露;融资排放可以按主动策略和被动策略细分,或者按资产类别进行划分。[30]

  图表19:碳指标披露示例(将范围1和范围2温室气体排放在合并会计集团和其他被投资单位之间进行细分)

     资料来源:ISSB,中金公司研究部; 注:温室气体排放量以公吨CO2e计量。

  图表20:碳指标披露示例(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按照类别1和类别11进行细分)

     资料来源:ISSB,中金公司研究部; 注:温室气体排放量以公吨CO2e计量。

  图表21:碳指标披露示例(按主动策略和被动策略细分的融资排放披露)

     资料来源:ISSB,中金公司研究部; 注:温室气体排放量以公吨CO2e计量。

  图表22:碳指标披露示例(按资产类别细分的融资排放披露)

     资料来源:ISSB,中金公司研究部; 注:温室气体排放量以公吨CO2e计量。

  投资者、贷款人和债权人:可持续信息透明度增加或将提高资产价值评估全面性,促进ESG整合投资发展

  ISSB对通用目的财务报告首要使用者的定义为现有或潜在投资者、贷款人和债权人,该群体为ISSB制定可持续准则的首要考虑受众。我们结合《IFRS S1和S2:影响分析》,从可持续报告数字分类法(IFRS Digital Taxonomy)、可持续信息披露质量和风险透明度方面分析应用ISSB准则对投资者群体的收益与成本[31]。我们认为,投资者或将从ISSB准则的应用中受益,减少信息沟通成本,提高识别资产价值的效率。ISSB准则所倡导的一致性、可比性和可验证性等披露原则将增加可持续信息的透明度,或将提高资产价值评估全面性,促进ESG整合投资发展。

  图表23:应用ISSB准则对投资者的成本收益影响分析

     资料来源:ISSB,中金公司研究部

  《IFRS S2:基于行业的气候相关披露指南》以SASB标准为基础,制定了基于行业的气候相关披露标准,针对11个行业大类与70+个细分行业提出其应当关注并披露的可持续话题和指标[32]。图表23是我们以消费品行业为例,对可持续披露指标进行企业价值的影响分析。我们认为,ISSB准则的应用或将提高ESG信息的可得性与可比性,为ESG信息整合至企业资产价值分析提供可能性。

  图表24:S2准则中消费品行业可持续披露指标及其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分析

     资料来源:ISSB,中金公司研究部

  审计与鉴证标准方:探索建立与ISSB准则相适应的可持续披露审计与鉴证标准

  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是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下设的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制定机构,主要负责制定高质量的审计、审阅、其他鉴证、质量控制和相关服务方面的准则,为公众利益服务[33]。ISSB成立以来,IAASB不断探索建立与ISSB准则相适应的可持续披露鉴证标准。2023年04月,IAASB提前了可持续鉴证方案的咨询时间表[34];同时积极与ISSB接触,以保证ISSB准则充分考虑可持续相关信息的可鉴证性[35]。2023年6月28日,IAASB宣布,可持续鉴证准则5000(International Standard on Sustainability Assurance 5000)经全体一致投票通过,2023年8月至12月将进入公众征求意见阶段[36]。ISSA 5000准则旨在增强对可持续发展披露的信心,响应IOSCO的建议,并补充IASB与ISSB等准则制定机构的工作。

  我们认为,审计与鉴证标准方对ISSB准则的支持与积极探索有利于形成ESG生态圈各标准主体的良性互动,从企业披露到信息审计鉴证完善可持续信息质量提升过程。

  图表25:IAASB探索建立与ISSB准则相适应的可持续披露审计与鉴证标准

     资料来源:IAASB,IOSCO,ISSB,IESBA,中金公司研究部

  [1]《ESG月度观察(3):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正在走向整合》:https://www.research.cicc.com/zh_CN/report?id=1099000&entrance_source=empty

  [2]https://www.ifrs.org/groups/international-sustainability-standards-board/#:~:text=The%20ISSB%20is%20committed%20to%20delivering%20standards%20that,is%20needed%20globally%20to%20investors%20across%20markets%20globally.

  [3]https://www.ifrs.org/news-and-events/news/2023/06/issb-issues-ifrs-s1-ifrs-s2/

  [4]https://www.ifrs.org/content/dam/ifrs/news/2023/issb-standards-launch-press-release-chinese.pdf

  [5]https://www.ifrs.org/news-and-events/news/2023/05/issb-seeks-feedback-on-its-priorities-for-the-next-two-years/

  [6]https://www.ifrs.org/content/dam/ifrs/news/2023/issb-standards-launch-press-release-chinese.pdf

  [7]https://www.ifrs.org/content/dam/ifrs/news/2023/issb-standards-launch-press-release-chinese.pdf

  [8]https://www.ifrs.org/news-and-events/news/2023/06/ten-things-to-know-about-the-first-issb-standards/

  [9]https://www.ifrs.org/content/dam/ifrs/meetings/2022/april/advisory-council/ap3-update-on-issb-exposure-drafts.pdf

  [10]https://www.ifrs.org/issued-standards/ifrs-sustainability-standards-navigator/ifrs-s1-general-requirements/

  [11]https://www.ifrs.org/content/dam/ifrs/publications/amendments/english/2023/issb-2023-c-basis-for-conclusions-on-ifrs-s1-general-requirements-for-disclosure-of-sustainability-related-financial-information-part-c.pdf?bypass=on

  [12]https://www.ifrs.org/content/dam/ifrs/publications/pdf-standards/english/2021/issued/part-a/conceptual-framework-for-financial-reporting.pdf

  [13]https://www.ifrs.org/issued-standards/ifrs-sustainability-standards-navigator/ifrs-s1-general-requirements/

  [14]https://www.ifrs.org/content/dam/ifrs/project/general-sustainability-related-disclosures/exposure-draft-ifrs-s1-general-requirements-for-disclosure-of-sustainability-related-financial-information.pdf

  [15]https://www.ifrs.org/issued-standards/ifrs-sustainability-standards-navigator/ifrs-s1-general-requirements/

  [16]https://www.ifrs.org/news-and-events/updates/issb/2023/issb-update-february-2023/

  [17]https://www.ifrs.org/issued-standards/ifrs-sustainability-standards-navigator/ifrs-s2-climate-related-disclosures/

  [18]https://www.ifrs.org/issued-standards/ifrs-sustainability-standards-navigator/ifrs-s2-climate-related-disclosures/

  [19]https://www.ifrs.org/issued-standards/ifrs-sustainability-standards-navigator/ifrs-s2-climate-related-disclosures/

  [20]https://www.ifrs.org/news-and-events/news/2023/06/issb-issues-ifrs-s1-ifrs-s2/

  [21]https://www.iosco.org/news/pdf/IOSCONEWS682.pdf

  [22]https://www.iosco.org/library/pubdocs/pdf/IOSCOPD731.pdf

  [23]https://www.frc.org.uk/news/june-2023/applications-open-for-chair-and-members-of-uk-sust

  [24]https://www.frc.org.uk/getattachment/19f1400e-08bb-458c-94fa-c0a5faead52a/TAC-member-role.pdf

  [25]https://www.responsible-investor.com/people-appointments-frc-opens-applications-for-uk-sustainability-disclosure-committee/

  [26]https://www.ifrs.org/news-and-events/news/2023/03/representatives-of-the-issb-and-the-ssbj-hold-inaugural-bilateral-meeting-in-japan/

  [27]https://www.ifrs.org/content/dam/ifrs/project/general-sustainability-related-disclosures/effects-analysis.pdf

  [28]https://www.ifrs.org/content/dam/ifrs/publications/pdf-standards-issb/english/2023/issued/part-b/issb-2023-b-ifrs-s1-general-requirements-for-disclosure-of-sustainability-related-financial-information-accompanying-guidance-part-b.pdf?bypass=on

  [29]https://www.ifrs.org/content/dam/ifrs/publications/pdf-standards-issb/english/2023/issued/part-b/issb-2023-b-ifrs-s1-general-requirements-for-disclosure-of-sustainability-related-financial-information-accompanying-guidance-part-b.pdf?bypass=on

  [30]https://www.ifrs.org/content/dam/ifrs/publications/pdf-standards-issb/english/2023/issued/part-b/issb-2023-b-ifrs-s2-climate-related-disclosures-accompanying-guidance-part-b.pdf?bypass=on

  [31]https://www.ifrs.org/content/dam/ifrs/project/general-sustainability-related-disclosures/effects-analysis.pdf

  [32]https://www.ifrs.org/content/dam/ifrs/publications/pdf-standards-issb/english/2023/issued/part-b/ifrs-s2-ibg.pdf?bypass=on

  [33]https://www.iaasb.org/

  [34]https://www.iaasb.org/news-events/2023-04/iaasb-advances-timeline-consultation-proposal-sustainability-assurance

  [35]https://www.iosco.org/library/pubdocs/pdf/IOSCOPD729.pdf

  [36]https://www.iaasb.org/news-events/2023-06/proposed-international-standard-sustainability-assurance-5000-approved-public-consultation-unanimous

  本文摘自:2023年6月30日已经发布的《ISSB准则正式发布:全球ESG标准基线形成,将促进资本市场可持续实践》

  联系人 潘海怡  SAC 执业证书编号:S0080122060008

  分析员 刘均伟 SAC 执业证书编号:S0080520120002 SFC CE Ref:BQR365

  分析员 周萧潇 SAC 执业证书编号:S0080521010006 SFC CE Ref:BRA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