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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等于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乘适用税率 减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等于全年收入总额减成本 减费用减损失

  (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 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减免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的应纳税额 ,减去其他政策减免税额 乘以占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比例,得到的结果乘以1减50%。

  (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机 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减除费用6万元 、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 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 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 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 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等于年度收入总额减必要费用

  年度收入总额等于经营利润加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必要费用为6万元每年)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等收入总额减成本 减费用 减损失 减税金减其他支出减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收入总额与企业所得税一般收入的九项相比 少了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包括个人所得税款税收滞纳金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的财物的损失 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赞助支出 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中应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 对于生产经营和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 其40%视为生产经营有关费用 准予扣除

  个体工商户纳税年度发生亏损 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 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 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个体工商户与企业联营分得的利润 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个税

  --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 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项所得 应按规定分别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扣除项目及标准

  -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薪金支出对从业人员实际支付合理支出可以扣除 。对于业主不得税前扣除 可以按每月5000元扣

  补充养老和补充医疗保险各5%

  工会经费 职工福利费 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公积金总额2% 40% 2.5%

  上述两个限额 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

  五险一金规定范围和标准缴纳的部分准予扣除

  商业保险费: 特殊工种从业人员人身安全保险费等按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以外 其业主本人或未从业人员支付的不得扣除

  -( 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缴纳的摊位费 行政性收费 协会会费按实际发生数额扣除)

  ( 个体工商户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开始经营资质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 除为取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支出 以及应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 利息支出外作为开办费 可以选择在开始经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 也可以自生产经营业问题在不短于三年期限内摊销扣除 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 开始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的筹办费用不得作为亏损 扣除方式同上)

  ( 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 摊销年限不得低于三年)

  ( 个体工商户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部门用于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捐赠额 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 可以据实扣除规定 可以全额税前扣除的项目按规定执行)

  ( 个体工商户直接对受益人的捐赠不得扣除)

  ( 个体工商户研发新产品 新技术 新工艺 发生的开发费用 以及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 而购置的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的购置费可以直接扣除 单台价值10万元以上的含10万元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 按固定资产管理 不得在当期直接扣除)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

  --查账征税:

  投资者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继承个人所得税是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为6万元 每年,5000元每月。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 根据准予扣除个人费用 选择在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中扣除

  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 不允许税前扣除。家庭发生的生活费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 难以划分的 全部视为生活费用 不允许税前扣除。( 注意与个体工商户40%的区别)

  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 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生产经营类型 规模等具体情况 核定准予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企业的年度亏损允许用本企业下一年度的正经所得弥补 下一年度不足弥补的 允许逐年延续弥补最长不得超过5年

  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 年度经营亏损不能跨企业弥补

  --核定征收:

  包括定额征收定律征收和其他合理方法

  核定应税所得率的方法:

  应纳所得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 乘以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等于收入总额乘以应税所得率。或者成本费用支出额,除以一减应税所得率,乘以应税所得率

  企业经营多业的 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 均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实行核定征收的投资者 不得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2年1月1日起持有股权 股票 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全新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一律使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查账征税改为核定征税后查账征税认定的年度经营亏损未弥补完的部分不得再继续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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