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教育
作者:贾德忠(北京外国语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执行主任)
法治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用专章部署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提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也是法治建设的接班人。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教育,对他们进行精心引导和培育,让他们吸收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滋养,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淬炼灵魂、塑造身心,对于青少年成长以及我国法治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教育是培养“四个自信”青少年的时代之需。“国家之魂,文以化之,文以铸之”,从一定意义上说,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青少年坚定“四个自信”的历史根基和力量之源。2015年,教育部、司法部在北京共同启动并指导建设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示范基地。以此为依托,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立足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突出法治教育的互动性和实践性,高起点建设“中国法律文化体验馆”,其中包括“法之源”“法之典”“中华法”“法治接力赛”等多个体验馆。青少年学生在法治教育实践示范基地通过追寻中国法律文化历史遗迹、对话代表性人物,能更好地体验和理解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由此进一步增强中华法律文化自信。
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教育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题中之义。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含着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新时代“创造性转化”的内容。如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贯穿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一项基本精神,《秦律》《唐律疏议》《大明律》中也都有针对不诚信欺诈行为的惩戒规定。再如,公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精髓之一,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帝尧时期的刑官皋陶曾饲有神兽獬豸,用它来决断疑狱、公正执法。为加强诚信和公正教育,2018年以来,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组织开展了“宪法卫士”行动计划,涵盖“诚信是传统美德”“象征法律的神兽獬豸”等主题。通过“宪法卫士”这一活动,一方面向青少年学生传授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知识,提高青少年学生的认知水平;另一方面,通过测评等方式来检验他们的学习成效,为进一步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教育提供数据支撑。
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教育是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力量之源。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植根于中国土地、独具中国特色的文化,是中国向世界传递中国精神、彰显中国法律智慧的重要载体之一。如“不以规矩,不成方圆”中蕴含着中华民族五千年来强调“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政治理念;“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包含着中华民族对“法治安邦”的不懈追求。在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中,广大青少年学生在主题演讲、知识竞赛中引经据典、旁征博引,积极讲述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故事,传递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声音,阐述他们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理解与认知,为加强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并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更好地走向世界,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奠定了厚实基础。
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我们应把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作为青少年学生的必修课,进一步挖掘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精髓,推动中华传统法律文化在新时代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从而培养出更多拥有“四个自信”的新时代青少年。
来源:法治日报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