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玉林将调整公办高中学费、住宿费!
7月26日,玉林市发改委召开调整玉林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听证会,邀请学生家长代表、公办高中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代表、社会组织代表等20多人参加,对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
为什么要调整费用?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是多少?何时实施新的收费标准呢?
21年未调整学费,偏低费用影响教育质量
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自2002年实施以来已有21年未调整,住宿费收费标准按2006年核定实施以来17年未调整。我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长期未调整,而学生及家长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渴求越加强烈,偏低收费标准没有随着生均培养成本的增加进行调整,教育成本分担不合理的问题日益突出,影响了高中教育的发展。
▲听证会现场。
记者了解到,2021年起,柳州市、百色市、河池市、钦州市、北海市、贵港市、梧州市、贺州市、来宾市等9个地市陆续调整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河池、百色、北海、柳州、贺州等5个地级市陆续调整了公办普通高中住宿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自治区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在实地走访调研、开展成本监审基础上,综合考虑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学生教育培养成本、住宿成本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学生家长承受能力等因素,并参考我区各地市同类学校收费调整情况,起草了《调整玉林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听证方案》。
公办普通高中学费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新收费标准拟从2023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详情如下:
收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公办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收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即从2023年高一新生开始执行新收费标准,高二高三年级学生执行原来的标准,对休学期满复读的,按随读年级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学校除收取学费、住宿费及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
学生在一定期限内退(转)学,应按规定退费。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就读后,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按月计算清退剩余学费、住宿费。计算时间,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学生入学领取教材及教辅材料的,学校应及时为学生结算已领取教材及教辅材料的费用,并按多退少补原则予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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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确认符合享受减免收费和资助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学时按规定标准直接免除有关费用,对新申请减免收费或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先暂缓收取有关费用,不得采取“先收后退”的方式增加学生负担。
玉林市发改委工作人员介绍,对比我区已调整的其它城市,我市此次拟调整的收费标准为全区各市中等偏下水平。此次收费标准将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调整方案,报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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