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老字号”,等你来申报!

  关注!关注!

  “长沙老字号”评选活动

  正式开始了!

  如何申报?

  申报时要注意什么?

  一起往下了解

  申报要求

  认定范围:

  长沙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有关单位(企业或者组织)。

  认定条件:

  (一)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

  (二)品牌创立30年(含)以上;

  (三)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四)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或在长沙地域范围内传统风俗的企业文化;

  (五)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六)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七)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八)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失信行为。

  所需材料:

  (一)“长沙老字号”申报书(详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证明主体资格的有效文件复印件;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知识产权部门核准有效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四)企业基本情况(含资本、经营、管理等情况);

  (五)证明字号或者商标传承不少于30年的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含有历史记录材料或实物材料等相关证明的部分内容:如地方志、县志、历史档案等史料记载的摘录(需由当地档案馆在内容记录页扫描件盖章);反映组织存在、传承脉络、专家考证资料、字号牌匾、刊登过的文字、图片等。

  (六)如有产品、技艺或服务内容的企业,附上历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者服务的介绍;如有列入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获得知识产权保护、品牌荣誉、商标注册保护、技术专利、扩张经营、现代化管理和诚信类荣誉等情况的,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七)提交自愿接受市商务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的承诺函和依法诚信经营情况报告。

  (九)相关证明附件材料。

  认定过程

  (一)提出申请:

  拟申报“长沙老字号”认定的单位向属地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并如实填报“长沙老字号”申报书,提交相关认定材料。

  (二)初步审查:

  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对拟认定“长沙老字号”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报长沙市商务局。

  (三)专家审查:

  长沙市商务局组织专家对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对有关内容进行现场调查,并提出调查意见。

  (四)认定公示:

  长沙市商务局在门户网站对拟认定为“长沙老字号”的单位和品牌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均可实名向长沙市商务局提出异议申请。

  (五)作出决定:

  拟认定为“长沙老字号”的单位和品牌在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或异议与评定条件无实质性关联的,认定为“长沙老字号”。

  (六)注册存档:

  认定过程涉及的资料由长沙市商务局、属地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各存档一份,并负责保管。

  (七)核发证书:

  被认定为“长沙老字号”的单位,由长沙市商务局颁发统一制作、统一编号的证书和牌匾。

  标识使用

  (一)获得“长沙老字号”称号的单位可以在核定的商品或者服务、商品包装、装潢、说明书、交易文书、广告宣传、展览、业务函件以及其他业务活动中使用“长沙老字号”的字样或标志。未获得“长沙老字号”称号的任何单位不得自行制作、伪造、变造、销售或者冒用“长沙老字号”标识。

  (二)“长沙老字号”的字样或者标志只能用于获得“长沙老字号”称号相一致的商品或服务上。获得“长沙老字号”称号的单位不得改变核定的使用范围,并应与获得认定的单位名称和代表性注册商标相一致。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长沙老字号”证书、牌匾和标志等。

  (三)获得“长沙老字号”称号的单位,不得悬挂非长沙市商务局统一制作的老字号标识进行招揽、推介和宣传。如需在分店或其他地点悬挂、使用“长沙老字号”标识,须向属地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提前告知,由属地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报长沙市商务局后,根据相关规范要求统一制作,并由属地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监督使用。

  动态管理

  (一)被认定为“长沙老字号”的单位须定期向属地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报送企业经营情况,属地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汇总后报长沙市商务局。

  (二)被认定为“长沙老字号”的单位因单位名称变更、转制、重组等原因,需要变更“长沙老字号”主体的,向属地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变更报告、变更表以及变更所需的有关材料,并承诺对变更行为负责。属地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对变更材料审查无误后,报长沙市商务局审定。

  (三)被认定为“长沙老字号”的单位,可依程序优先推荐参加“湖南老字号”的认定和享受相关项目政策资金补贴。

  附件

  图片

  图片图片“长沙老字号”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