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重实效 强实干 抓落实

  □ 李瑞刚 本报记者 黄小军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深入研究具体措施,精心谋划宣贯培训方案;围绕“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工作机制,聚焦生产和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的各环节,把学懂弄通悟透放在首位,提升贯彻落实的实效。

  抓住关键少数,确保政令畅通。5月,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在昆明召开宣贯座谈会后,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召集全省各州(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干部和工业产业集聚的县(市、区)局一线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开展集中宣贯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对两个《规定》的认识和执行力,压实属地监管责任。该局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政策宣传和政策服务送进经营主体;不断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把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内在逻辑、基本要求和实施步骤传达清楚,做到“应知尽知”;持续提高政策服务实效性,指导和帮扶生产销售单位配齐关键人、做好关键事、落实关键处,建立起“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工作制度,做到应会尽会。

  把握关键要素,统一步调节奏。该局将两个《规定》中的《标准化工作指引》和《人员考核指南》作为监管实务的关键内容加以着重解读,明确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工作制度和档案管理的基本范围,确保工作落实上内容清晰、方向明确、标准统一,确保关键要素上悉数囊括、执行到位、落到实处,为全面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奠定了“全省一盘棋、上下一个调、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基调。

  坚持制度先导,强化顶层设计。该局在充分考量地方产业实际和监管资源配置的基础上,科学制定贯彻落实两个《规定》的实施方案,即合理确定实施步骤,遵循“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有序推进各项任务;精简规范数据报送,最大限度为一线监管松绑减负,实现各类工作数据的精准、简便和高效;优化设置评议考核,以“两个《规定》落地成效”为目标导向,创新考核评价体系,抓住要点和重点,客观评议基层工作实绩,让考核既有“精度”,又有“温度”。

  开展交流互鉴,注重典型引领。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召集贯彻落实两个《规定》起步较早、成效显著的州(市)市场监管局,围绕“破解工作困局、提升工作效能、挖掘特色亮点”等,面向全省作经验分享交流,通过深入探讨和学习互鉴,进一步畅通州(市)局之间横向互通、资源共享的渠道。各州(市)局互相汲取先进经验,拓宽了工作思路,实现了优势互补,提升了工作效能。

  引导政企共治,促进行业自律。在云南省市场监管局的指导下,昆明市市场监管局组织34家驻昆商会、80多名民营企业家召开“政企面对面 服务促发展”交流座谈会,宣贯两个《规定》,动员驻昆商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各行业开展宣贯,督促商会内各相关企业认真落实两个《规定》要求,实现“产业管企业”的行业自律;建立一对一专业服务和面对面沟通交流机制,持续向各商会和会员企业提供两个《规定》的法律宣贯、指导服务,不断扩宽宣贯渠道、丰富宣贯载体,推动宣贯工作向纵深推进。

  倾听基层声音,优化工作部署。该局落实“一线工作法”,下沉工作重心,加强对基层的调研指导。该局开展交流座谈,听取基层一线在贯彻落实两个《规定》中面临的实际困难、需求和建议;调研在监管实践中显现出来的堵点卡点,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进行深入研讨和答疑解惑,为优化工作部署、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等提供基础信息参考。

  强化督导落实,严肃纪律作风。云南省市场监管局锚定“一年打基础、两年全覆盖、三年见成效”的目标,建立严格的督导督查机制,自上而下对部门履职尽责、完成任务情况进行动态督查,以纪律约束督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作好两个《规定》宣贯工作的“后半篇文章”,确保全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中国质量报》【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两个责任”(二十)】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