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服务

  中工网讯 近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服务,激发和释放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活力,助力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聚焦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最关心、最突出的职称评审问题,从优化申报渠道、开通绿色通道、健全评审机构、完善评审标准、做好管理服务、加强工作监管6个方面制定了若干工作举措。

  在优化职称申报渠道方面,明确了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称评审,与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同等对待,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被派驻外地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按有关规定在派驻地申报职称。

  在开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方面,制定了民营企业博士后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科技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技术负责人直接评定相应层级职称,民营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破格申报评审相应职称,支持民营企业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等绿色通道政策。

  在组建职称评审机构方面,提出了探索遴选具有专业优势、服务能力强、行业自律水平高的社会组织组建社会化评审机构,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实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的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等工作举措。

  在完善职称评审标准方面,要求各地各部门制定的职称评审标准应广泛征求本地区民营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的意见,进一步克服“四唯”倾向,突出工作能力和业绩考核,注重市场认可和对企业的实际贡献,对论文、获奖情况、头衔、称号等不作限制性要求。支持龙头企业根据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和实际,制定本企业职称评审标准。

  在做好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方面,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职称申报材料清单,精简职称申报材料,减少证明事项。及时推广使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简化职称申报流程。在加强职称评审监管方面,强调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到评审政策、评审标准、评审程序、评审结果“四公开”。

  (四川工人日报记者向晓文)

  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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