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教育」诚信教育,永不过时
诚信
诚信这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社会的建设和个人的发展中处于一个根本和基础的地位。加强诚信教育,树立诚信为本、诚信为重的观念,对于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诚信:公民道德的基石
诚信:公民道德的基石诚信是公民道德的基石,既是做人做事的道德底线,也是社会运行的基本条件。现代社会不仅是物质丰裕的社会,也应是诚信有序的社会;市场经济不仅是法治经济,也应是信用经济。“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失去诚信,个人就会失去立身之本,社会就失去运行之轨。我们倡导的诚信,就是要以诚待人、以信取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激发真诚的人格力量,以个人的言行遵守信诺,构建言行一致、诚信有序的社会;激活宝贵的无形资产,以良好的信用关系,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风尚,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诚”与“信”的辩证法
从中国传统思想渊源看,“诚”在很大程度上是在文化传统、风俗习惯、社会教化和价值取向等非正式制度环境中形成,是对个体思想品德、内在修养的要求,即“内诚于心”。“信”同样是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中的一个重要范畴。从字形分析,“信”从“人”从“言”,在儒家学说中,“信”是“仁、义、礼、智、信”伦理“五常”的重要内容。孔子曾言:“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孔子认为一个不讲信用的人,丧失了做人最起码的资格,是不能在社会中立足的。孟子也认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叙,朋友有信。”儒家将“信”作为朋友交往的重要原则。
“信”的涵义一般分为两种:其一,“信”为真实;其二,“信”为不欺诈、不虚伪。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的涵义主要是指在市场行为中的信用、信誉和社会交往中的恪守承诺。可见,“信”强调的是道德品质的外在表现和普遍要求,即“外信于人”。由“诚”和“信”的不同内涵和表现可知,二者之间存在着辩证统一的关系:“诚”是内因,“信”是外因。同时,“诚”与“信”之间既相互依存,又相互作用。当“诚”发展到一定程度、扩展到一定范围,“信”便会成为更多社会民众的共同操守,从而进一步促进更高层级、更大范围“诚”的出现,这是一种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
与诚信约定
我们倡导的诚信,就是要以诚待人、以信取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激发真诚的人格力量,以个人的遵信守诺,构建言行一致、诚信有序的社会;激活宝贵的无形资产,以良好的信用关系,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风尚,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文章来源: 网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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