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这些公司和个人被罚!

  私自设置垃圾受纳场、

  随意倾倒建筑垃圾,

  香洲这些公司和个人被罚!

  9 月 15 日,

  香洲区凤山街道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以下简称 " 凤山街道执法办 ")

  通报了两起

  " 黑渣土场 " 案件。

  不服处罚

  违法单位二审败诉交罚款

  2021 年 12 月 9 日,凤山街道执法办工作人员在东坑上杨农庄后面尖角山下现场检查时,发现一处私自设置的垃圾受纳场。经查,系某园林绿化公司在未取得任何有效资质的情况下擅自受纳和处置建筑垃圾。

  根据调查结果,凤山街道执法办向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其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处罚款 9 万元;对其擅自受纳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处罚款 8500 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300 元。

  该公司对凤山街道执法办作出的处罚决定拒不履行,并向金湾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处罚决定。金湾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凤山街道执法办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该公司诉讼请求。该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继续上诉,被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

  耗时一年多、历经二审,该公司终于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因其确有经济困难,该公司申请分期缴纳罚款,并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缴纳了第一期罚款 2 万元。

  涉案地块整治前后对比

  无视催告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

  同样是在尖角山下,凤山街道执法人员于 2022 年 2 月 26 日巡查时发现,两辆轻型自卸货车正在随意倾倒建筑垃圾。

  经调查,系周某在此处利用租来的空地擅自受纳和处置建筑垃圾,凤山街道执法办于 2022 年 3 月向周某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处罚款 2600 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750 元,责令于限期内自行清除所受纳的建筑垃圾。

  然而周某于 2022 年 3 月缴纳罚款及违法所得后,无视凤山街道执法办的催告,迟迟不履行清除建筑垃圾的处罚决定。

  因周某在限期内既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凤山街道执法办依法向金湾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已于 2023 年 5 月对周某的银行账户及网络资金账户进行了冻结。

  根据法院关于协助执行的安排,凤山街道执法办于 2023 年 6 月在社区见证和法院的精密组织下,对周某所受纳的建筑垃圾进行了协助执行清理,并依法向周某追缴清运费用。截至目前,周某仍未履行法定义务,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

  知多 D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 20 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具体条件按照《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执行。

  整治 " 黑渣土场 ",

  守护生态红线!

  文:珠海传媒集团 郑振华

  图:珠海香洲、凤山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