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多两个字报考事业单位遭拒,是硬伤还是误伤?

  文 | 维辰

  法律(非法学)领域法律硕士,不符合“法律类”岗位要求?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小贺(化名)报考江苏省沭阳县一事业单位时,由于专业名称中多了“领域”二字,被认定“所学专业不符合报考条件”,因而未通过资格审核,日前引发高度关注。

  当地判断考生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主要方法是“严格比对”省里的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沭阳县人社局答复小贺称,她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法律(非法学)领域法律硕士”,而《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法律类”专业只有“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律硕士(非法学)”等,严格比对,小贺的专业多了“领域”两字,不符合“法律类”的要求。

  9月13日回应媒体时表示,“我们就看她的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不一致的话是没办法报考的”,再次印证了审核专业对口与否的单一维度。

  咬文嚼字,有一定道理。因专业名称上的一字之差,所学内容可能天差地别,如“数字媒体艺术”和“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分数线也可能不一样。人社部门仔细甄别,是确保报考人员符合专业条件,以及保障公平性的需要。

  当然,也有一些看似截然不同的两个专业,所学内容却存在许多相似之处。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频频曝出“专业不符”现象,如前些年的“世界史不是历史学”,而后当地政府认定“用人单位和人社部门工作业务不精、执行文件机械教条、工作不细致不认真”,恢复了两名考生的面试资格。

  抠字眼有必要,但绝不能只抠字眼。真正的严谨,是从岗位需求出发,科学设置各种考察维度,包括核心维度和辅助维度。高校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往往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而各类院校的步伐又不一致,这也意味着,其实不存在能全面涵盖所有专业的完美目录。

  这也是为什么江苏《参考目录》开篇即特别强调,仅供“参考使用”,还打了“补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本目录内,但和所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相近的,可在规定时间向招录机关(审核单位)提供证明材料;招录机关(审核单位)如认为符合所报考职位专业要求,可同意报考该职位,还要及时在报名网站上专业调整情况。这是非常重要的防误伤机制,也是从个案中纠正并防止共性问题的重要制度设计。

  由于缺失了专业代码、课程内容等关键信息,很难判断小贺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可当地人社局把用以参考的专业目录当成唯一的铁则,拿走了考生本该有的自证机会,也失去了及时调整专业的切口,的确存在可改进之处。

  实践中,不少地方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都是严格对标省里的专业参考目录,这么做既省事,出了问题也能避免担责,毕竟谁也不希望因涉嫌放宽招聘条件被问责追责。但即便是让考生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审核单位作出判断后向上级部门请示一下,避免误伤也不该这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