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一女子在火锅店纵火后逃离,网友:难以理解!严惩!
近日
山西省太原市
一女子在餐厅用餐时
突然点燃餐厅装饰
火势迅速蔓延
女子随后逃离现场
据了解
事发在一火锅店内
从店内视频监控中可以看到
这名女子突然站起
手持打火机
点燃墙边一串芦苇状装饰物
装饰物瞬间起火
而点火女子
迅速拿上随身物品离开
旁边顾客拿起水壶试图灭火未果
好在另一名男子发现后
及时拿来灭火器将火扑灭
所幸无人员受伤
随后商家报了警
不少网友看这样的操作
纷纷表示难以理解
消防员们日夜备战
就是为了减少
火灾损失和伤亡的发生
故意纵火
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国对故意纵火的行为
有明确的处罚标准
↓↓↓
什么是放火罪?
我国《刑法》规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放火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放火危害公共安全一般包括三种情况:
1. 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
2. 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3. 既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又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放火该怎样处罚?
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包括两种情况:
1. 放火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实际损害后果;
2. 放火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实际损害后果,但并不严重。
在这两种情况下,只能根据本条的法定刑处罚。只有当放火行为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时,才能根据本法第115条的法定刑处罚。“重大损失”的标准,一般为损失5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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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太原一女子在火锅店纵火后逃离,网友:难以理解!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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