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出台12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静) 10月9日,东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东营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会议提及了近年来东营市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所做的工作和近期出台的进一步促进东营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主要内容。

  

  (图源: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会议邀请到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贾相学,市住房城建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科长杨加元。贾相学表示,今年以来,市住房城建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要求,坚持用改革的思维和创新的办法,着力激发房地产市场内生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认真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在供需两端协同发力,出台了14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

  组织召开了房地产业政银企对接会议,15家房企和12家银行深入对接交流,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积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优质地块供应,为房地产业发展拓展空间。积极开展“走基层、进企业”活动,市级领导带队深入部分开发企业进行走访,市住房城建管理局15名县级干部每人联系1家开发企业,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加大商品房促销力度,采用线下线上结合的方式,举办春季、夏季、秋季房交会和“团购季”活动8场,签约房源3947套、签约金额45亿元。1-9月份,东营市新建商品房网签面积22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各项决策部署,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东营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9月30日,市住房城建管理局联合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东营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营监管分局等6部门,出台进一步促进东营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政策措施共12条,其中,落实上级政策建议9条,市级延续政策1条,市级新制定政策2条。

  一是继续实施购房补贴政策。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中心城区(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合同签订时间和备案时间均须于此时间段),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给予房屋成交价格1%的购房补贴。

  二是支持新市民、青年人购房。2023年9月30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合同签订时间和备案时间均须于此时间段),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给予房屋成交价格0.5%的购房补贴。

  以上二项政策,符合条件的均可享受,但补贴总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购买房屋所缴纳的契税。

  三是鼓励购房人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2023年9月30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购房人在中心城区办理新建商品住房(指一手住房)不动产登记的,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0.1%予以补贴。

  四是持续做好金融信贷支持。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执行全国统一政策规定的下限。落实好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当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时,按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调整程序,调整东营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五是全面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模式。在不动产交易过程中,卖方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未结清的按揭贷款,且按揭贷款当前无逾期,同时买方也需要贷款的情况下,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通过规范流程和开展资金监管、提存等方式完成过户,实现登记、贷款、放款、还款无缝衔接。

  六是全力稳定住房消费预期。全面落实执行“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做好降低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工作。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

  七是助力缓解企业资金困难。对积极参与东营市房地产项目风险化解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金融支持房地产政策的金融机构,在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及其他政府性资金存贷款业务上,在政策范围内予以支持。在符合法律和政策的前提下,优先支持上述金融机构积极参与东营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的招标活动。

  八是努力提高住房品质。落实绿色健康、智慧科技、全龄友好等发展理念和建设标准,大力提高住房品质,进一步挖掘市民购房需求潜力。推动住宅开发建设从“规模型”向“品质型”、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按照《山东省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指导意见》要求,积极开展高品质住宅试点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居住生活新期待。

  九是加快推进租购并举。保障性住房筹集坚持以需定供原则,商品住房库存大的县区、市属开发区可按市场化、法制化原则,适当改建或收购存量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十是稳妥推进城市更新和城中村改造。在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中积极推行货币化安置,实行房票制度,与开发企业协商确定优惠条件,组织被安置群众使用房票团购。

  十一是提高土地精准供应能力。坚持供需平衡理念,深入分析调研市场需求,合理确定供地规模、供地区域、供地时序和产品类型,精准有序供地。结合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继续提升优质地块供应能力。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推动已出让土地尽快入市。

  十二是探索推行地下停车位销售管理及确权。对房地产开发项目非人防工程地下停车位,经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及备案等环节分别确定停车位界址点,通过地面埋设或构造永久性固定标志物等方式形成独立不动产单元的,可作为正房附属物与正房同步办理预售许可、网签合同备案及不动产确权手续。

  针对“认房不认贷”政策的执行,贾相学称,目前,东营市已全面落实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一是商业贷款实行“认房不认贷”,二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认房不认贷”。

  针对解决老百姓在购房置业方面的诉求和难点方面,贾相学表示,近年来,东营市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不断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领域制度建设,初步构建起贯穿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体系,行业监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有力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针对这次出台的专门针对新市民和青年人购房的补贴政策中,关于新市民和青年人的认定标准,杨加元表示,新市民主要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城镇常住,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新青年是指年龄在18-35周岁的青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