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税务: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对支持我省企业投入研发、鼓励科技创新起到重要作用
10月17日,记者从2023年贵州省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持续优化完善,呈现出年年加力、步步扩围、层层递进的特点,2022年我省享受优惠户数及加计扣除金额均创历史新高。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对支持我省企业投入研发、鼓励科技创新起到重要作用。今年,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共下发了两个公告,分别是《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11号)。根据两个公告的规定,2023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在执行口径上呈现以下的特点:扩围优惠的主体。2023年第7号公告将所有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统一提高到100%,并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进一步扩大优惠主体,及时稳定政策预期。新增优惠享受时点。2023年11号公告在以前政策规定的年度汇算清缴和10月份预缴申报第三季度(按季申报)的两个申报时点的基础上,新增一个享受时点,即:2023年起企业可对7月份预缴申报第2季度(按季预缴)或6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允许其就当年上半年发生的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自主选择享受。对7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能够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简化办理方式。2023年及以后年度企业预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仍然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由企业依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填报预缴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即可,企业无需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大大方便了纳税人及时享受政策。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张秀云 余昌旭编辑 彭怡二审 刘力维三审 顾海凇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