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五措施”推行公办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开启校长“去行政化”的破冰之举
连日来,普洱市采取“五措施”深入推行公办基础教育学校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全市634所基础教育学校“摘掉”校长的“官帽”,开启了校长“去行政化”的破冰之举,助推普洱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定方案,配装一组改革“动力源”。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公办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普洱市出台了《普洱市教育体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一级、二级校长职级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施范围、职级设置与评定标准、校长职级评定办法、校长选聘与任用、校长职级降级与退出、校长职级激励与保障、校长专业发展九个方面进行表述。
重实际,压稳五块改革“压舱石”。结合普洱教育实际,成立普洱市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职责;组建好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专家评委资源库;成立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申诉委员会;建立适合普洱实际的校长职级薪酬激励机制,聘任在基础教育学校正职校长岗位的人员一级至五级校长,奖励标准分别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明确一至五级评定人数分别不超过所评定职级人数的5%、25%、40%、20%、10%。
选对象,筑建一座改革“储粮库”。通过严格筛选,全市校(园)长职级通过认定人员1365人,筑建起一座人才储备库,并以从储备库优中选优的方式,选聘634位职级认定人员到634所基础教育学校任校长。另外,结合云南省“万名校长培训计划”的实施,遴选现任职中小学校级领导、村完小领导731人纳入中小学校长后备人才库,培养一批理念新、懂教育、会管理、肯干事的优秀校长后备人才。
立标准,创新一套改革“杀手锏”。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的关键是“评得准”,核心是“落得实”。普洱市从客观出发,制定了《普洱市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评定标准》,确定幼儿园园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普通高中校长职级评定标准,允许参评校长在初次评审时直接申报相应的职级和档次。职级制改革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材料鉴定并量化评分、能力测试,经过综合评分、综合评议、公示认定,正式确定参评校长职级。
严考核,装配三组改革“助推器”。落实一个“规定”。在校长聘期内的考核,参照《人事部印发的通知》规定执行。采用“两考核一奖励”形式考核。聘期内,市、县(区)教育体育局采用月考核及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方可享受相应的差别化职级奖励。采取校长职级降级与退出机制。聘任期间,对校长出现“四违反一重大”等问题的,原在校长职级制申报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和不适合再担任校长的,按照干管权限校长职级降级或退出。(来源:普洱日报 记者:于飞 通讯员 郭义才 编辑:阮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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