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岛晚报数字报

  □南岛晚报记者 叶青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按照省物价局统一部署,全省各级物价部门于2012年10月至12月,组织36个检查组,检查相关教育收费部门和单位299个(家),查出各类教育乱收费行为21件,涉及违法所得797.82万元。  检查发现,大部分学校都能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收费行为较为规范,收费秩序明显好转。但仍有个别学校存在乱收费问题。主要有:一是自立项目收费。如某中学在2012年春季学期自立项目向高二、高三学生收取英语听力费;某小学在2011年秋季和2012年秋季学期,向学生收取试卷费等;二是超标准收费。某中学在2012年春季学期超标准收取高中学费和住宿费;三是违规多招择校生。海口、儋州、文昌等市县的6所重点中学都存在违反高中“三限”政策多招择校生并收费;四是向高中借读生收费。如某中学在2012年8月,按每生9000-18000元不等向高中借读生收取费用;五是补课收费。如某中学在2012年8月向高三年级学生收取补课费。某中学在2012年秋季学期,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向高三年级学生收取补课费;六是不执行国家关于免收学生学费政策。如某技校在2012年秋季学期,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继续对顶岗实习的3年级农村户籍学生收取学费。此外,还有违规收取信息卡费、餐卡费、体检费、课本费等。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促进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结合省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省物价局建议,一是继续加大教育投入,特别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保证学校日常教育所需的经费。二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城乡、区域内校际教育发展差距。三是逐步在全省范围内实行高中学校和中等职校免收学生学费。四是加强对学校收费行为监管,严禁学校违规补课收费、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等违规行为。五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增强教育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