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能让成人用品店成为性教育“课堂”
近日,广州番禺有家长投诉称孩子就读的小学附近开了几家自助成人用品店,孩子上学放学的路上都会路过,担心对孩子产生不好的影响。店家则表示选址时不知道附近有小学,由于门店刚开张,只能进行整改,不可能搬走。(4月5日《半月谈》)
此事一经报道,便引发了诸多关于性教育的讨论。对此,竟有网友表示,开设于小学附近的成人用品店非但不会造成负面影响,还会起到性教育的作用,“性教育要从小普及。”如此逻辑直让人大跌眼镜。
小学生是否具备良好的自制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这一答案很明显是否定的。也正因如此,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才明确指出,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未成年人若不经监护人接送,在放学路上出于好奇进入自助成人用品店内“一探究竟”也并非没有可能。成人用品店出于盈利性质,店内及产品广告中充斥着诸多性感、露骨的画面和文字以吸引顾客眼球,绝不是适宜未成年人的场所。如果通过网友所谈的积极意义方面来解读,此种性教育的方式很明显已经偏离正轨,甚至是背道而驰,结果只会是蚕食童真、毒害心灵。
虽说谈“性”色变的时代逐渐成为过去,当下关于“性”的普遍观念也不像此前陈旧、保守,但仍存在诸多误区,其“误”的根源就是来源于性教育的缺失或不当。如何认识并走出这个误区,也始终是每一位关爱后代的人所致力研究的课题。
未成年人只有正确地认识“性”,才能在阳光下茁壮成长。家庭和学校才是上好这一课的最优教师,成人用品店绝不是也绝不能成为性教育的“课堂”。
文/赵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