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作业“混”进校园,怎么办?
刚刚过去的周末,甘肃省会宁县城众多小学生在老师的“要求”下集体看了一场电影。在电影院里挨冻不说,还要让一年级的学生写观后感。家长质疑,不仅增加家长经济负担,而且让识字不多的一年级学生写观后感无论如何也做不到。同时,现在看电影的方式很多,为什么要选择一个设施简陋的礼堂?对此,会宁县教育局负责人称将对此事展开调查。(3月7日《兰州晨报》)
让家长陪同孩子看一部电影,传递亲情,本应该是一件温馨之事。但是再美好的事,在“被看”的前提下,任谁听了都觉得变味。明明可以在家里的网络上或者到条件好些的影院看,却偏偏选择了让小学生在条件简陋的环境里受冻,萧萧寒风中,老师的“要求”凉的怕不只是孩子们的心。
虽然校方竭力把责任指向在校内“散播”的来路不明的“电影传单”上,但我们稍加分析,就清楚该托辞显然站不住脚。一则,是谁让传单“混”进了校园?二则,老师也凭赠票看电影,既知情又参与,岂能说无关?三来,学校多个班级都“收”到了传单,却没有一个班级对写观后感给出解释,个中原因真是耐人寻味。
笔者曾从事过教育工作,也曾遇过如此散发传单的社会人员,但作为一个学校不可能连起码的法律常识都不懂。让陌生人随意拿传单进学校宣传,这是学校管理的失职。对传单布置的作业要求,不做起码的把关审核,校方是没有理由推责的。作为一所学校,对待波及面如此之大的电影传单散播事件却放任自流,必然难辞其咎,若其中牵扯到经济利益,相关部门更不能坐视不理。
对于观影的一年级的小学生来说,被“要求”写观后感,明显有点“奇葩”,因为即便认为电影内容好,想趁机启发学生从中汲取“养分”,学校及老师们也应懂得因材施教的道理,而非犯“揠苗助长”式的错误。今年一月,西安几十所小学老师发券让学生看电影,让学生写观后感的做法,就曾让学生和家长叫苦不迭。给学生减负,是近年来教育改革很明确的目标,作为学校,把看一部电影的活动演变成必须完成的“作业”,既折磨孩子,又令家长费解,更是有违教育减负的初衷。
一堂电影,不管内容如何,搭上了“作业”的顺风车,就成了最“卖座”的理由,但是这样的“自愿”买票,却在其间难掩利益寻租的因素。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严肃处理此事,给孩子和家长一个交待,不要让奇葩作业成为个别人谋利的工具,也不要再任由外界推销搭着“作业”顺风车在校内让孩子们“被动”顺从。(胡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