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反映毕业班补课成人教育等问题 官方回复

  原标题:网友给安徽省委书记、省长留言获回复 共计70条

  近期,安徽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省长的70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有话想对安徽省委书记、省长说?欢迎来留言

  【网民留言】

  我是安徽省宿州市萧县石林乡高集的,一名高三学生,农村化粪池一条街都没装,他硬是让我们装,我家还有我奶奶家,家里就我奶奶一人,没有工作能力,说我们家的名字已经登记了,必须装。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将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施工队入户查看准备进行挖掘安装化粪池时,您奶奶反映就她一人在家不需要安装化粪池,于是施工方又把挖好的坑填上。且该村安装化粪池安装以及吸粪车吸粪都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线下萧县石林乡工作人员已就相关政策向您进行了解释,问题已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网民留言】

  安农大继续教育学位外语能不能一年考两次,因为错过了上半年的考试机会,又想急切的拿到学位外语,恳请领导能否变成一年两次考呢,因为毕业后2年内拿到学位外语,过期作废,谢谢为感。因为学位外语考试是由各个院校组织,大部分院校都变成了一年两次机会。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的留言收悉,现就相关情况办理如下: 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强化学位授予单位在保证学位授予质量中的主体地位,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省级联合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皖学位秘〔2016〕1号)有关规定,自2017年起,全省成人高等教育(以下简称“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工作由各高等学校自行组织,省学位委员会不再组织全省统一考试。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按照“谁授予学位,谁负责”的原则,由各成人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负责。各成人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可采取自行组织考试或指定学生参加全国性外国语水平考试的方式进行。 经与学校沟通了解,2017-2019年间,安徽农业大学每年各组织了1次成人学位外语考试,考虑到部分成人应届毕业生可能错过毕业当年考试机会,安徽农业大学允许毕业生在毕业后一年内可再次报名参加一次学位外语考试,即“两年两次考试”。关于“一年两次考试”的建议已反馈安徽农业大学,学校将于6月中下旬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决定成人学位外语考试方案,确保每位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均有2次参加学位外语考试机会。

  【网民留言】

  我家是阜阳市颍泉区,2017年11月份在临泉县工地干活由于质量问题而摔伤,由于农民不懂得法律,老板只是带到颍东区中国中铁阜阳中心医院治疗,再也没有问事,由于体内有钢钉,2019年4月份再次住院取钢钉,中国中铁阜阳中心医院告诉我们必须去颍泉区政务中心才能报销,等出院后到颍泉区政务中心报销时,被告知2017年已经报销,2019年不能报销。我们农民每年都缴纳农村合作医疗,而且我们这次全部自己出的费用,请问阜阳颍泉区的农民交了农村合作医疗,为什么不能报销?这让农民怎么还有缴纳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积极性?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新农合不给报销”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认真予以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网友反映其因在工地干活而摔伤不能报销医疗费用问题。 根据《阜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阜城三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统筹实施方案(2018版)的通知>》规定:交通肇事导致的他伤和自伤、刀枪伤、搏斗伤、酗酒、吸毒、服毒、猫抓、狗咬伤、在工厂(场)或工地作业时负伤等情形,新农合基金不应给予补偿。 网友反映的问题属于不予补偿规定情形。经颍泉区政务中心医保窗口查询,网友2017年至今没有意外伤害住院补偿记录。 网友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颍泉区医疗保障局,咨询电话:0558-2629520。

  【网民留言】

  皖教基〈2019〉4号,规定严格禁止毕业班组织集体补课,并没有说不收费就可以补课,请省厅维护文件权威,确保全身政令畅通。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留言收悉,现就您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为切实做好2019年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省教育厅3月11日印发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认真组织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9〕4号)。其中明确规定,不得组织毕业年级学生集体补课。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严禁违规组织补课。2019年3月底省教育厅组成6个组开展明察暗访,将违规组织补课纳入重点检查内容,并对违规补课行为进行了全省通报。省教育厅将持续高度重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严格禁止违规补课,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

  【网民留言】

  对于职业教育能否实习类似于成人教育方式,第一学期在校学习,从第二学期开始工位交替,顶岗实习呢?既可以加强技能学习,也可以锻炼,提前适应工作规律。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关于“职业教育的实习采取类似于成人教育方式”的留言收悉。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职业院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国家对此有着明确的规定。教育部《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职业院校课程设置主要包括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每学年教学时间不少于40周。其中,公共基础课程的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1/3,必须保证学生修完公共基础必修课程的内容和总学时数。同时,专业课程设置5-8门专业核心课程,其中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包括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 关于实习时间,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中国保监会等五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也有明确要求,即: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实习时间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不得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不得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 您所建议的“加强技能学习”是符合职业教育的培养方向的。今后,我们将按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职业院校实践性教学课时原则上占总课时一半以上”的要求,支持鼓励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修订完善教学内容和实习计划,指导职业院校妥善处理好实习时间与教学时间的关系,确保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顺利实施。 特此函复。

  【网民留言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责编:苏恒、关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