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开展2019年度全省卫生健康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联合开展2019年度全省卫生健康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吉卫联发〔2020〕21号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长白山管委会卫生健康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卫生健康局,委直属各单位,中省直医疗机构,各地区新闻工作者协会:

  为进一步发挥卫生健康新闻宣传工作的引领和促进作用,调动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宣传工作者积极性,鼓励广大新闻工作者紧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工作积极采写卫生健康新闻作品,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组织开展2019年度全省卫生健康好新闻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2019年度吉林省卫生健康好新闻评选方案》(见附件1)规定的主流媒体发表的作品。

  二、申报要求

  参评作品分为报刊新闻(含图片新闻、健康教育文章、网络非音视频类作品等)和广播电视新闻(含网络音、视频类作品)两大类。

  申报时需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和装订报送:

  (一)参评作品。

  报刊新闻类作品:作品原件1份,打印在A4纸上的WORD版 3份(排版要求:正文5号宋体,1.5倍行距,首行缩进)。报纸类作品原件为作品所刊登版面的完整版面1张。杂志类作品原件为作品所刊登的当期杂志1本。网络作品原件为网络截屏打印版(A4纸)。截屏范围必须包括网址栏,如无法包括,必须手工填写在打印出的截屏的左上角。

  广播电视新闻类作品:打印在A4纸上WORD版同期声文字稿4份。MP3或MP4格式电子文件1份(广播作品为MP3格式,电视和网络视频作品为MP4格式)。

  作者超过3人(含)的,按集体申报。

  (二)申报表格。

  《2019年度吉林省卫生健康好新闻评选作品申报表》(见附件2)每件一式四份。

  “申报单位意见”栏须由各地区卫生健康委(局)或省级以上媒体加盖公章。

  (三)申报作品装订要求。

  每件作品的申报材料装订成4份。每份均由《申报表》和申报作品组成。

  装订时《申报表》在前,申报作品在后。订书钉钉在左上角。

  报纸原件在装订时须折叠成A4纸大小,并把作品刊登位置折叠到最外侧,把作品题目用红笔圈出。杂志原件装订时须把申报表装订在封面前面,且把作品刊登页折角。

  (四)纸质版材料寄送要求。

  各地区卫生健康委(局)负责统一寄送申报作品。寄送时,每件申报作品的4份材料装在一个大信封里。信封正面正中位置用楷体填写所装作品名称。同时按要求规范填写并寄送纸质《2019年度吉林省卫生健康好新闻参评作品申报目录》(见附件3)1份。《申报目录》要根据各地区的推荐名次填写,且在左上角加盖公章。

  省级媒体申报时,原则上由单位集中统一报送,并按以上要求装订、寄送作品。申报作品超过2件(含)的,也须按要求填写《申报目录》,如果只申报1件,无须填写《申报目录》。

  (五)电子版材料寄送要求。

  各地区卫生健康委(局)、委直属各单位、中省直医疗机构以及各省级媒体,须把《申报目录》和所有参评作品申报表格、作品WORD版(广播电视类作品为同期声WORD版)的电子版统一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填写为“单位全称+2019年度好新闻”。

  每件申报作品电子版必须为一个WORD文档,文档第1页为参评表格,第2页开始为作品文字版,文档名称必须和申报作品名称完全一致。

  各地区卫生健康委(局)、委直属各单位、中省直医疗机构和省级媒体还须将申报的广播电视类作品的MP3或MP4格式电子文件(文件名称须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统一集中复制到1个U盘中,并与纸质材料一并报送。报送时要将U盘用胶带黏贴在第1份参评作品的信封上。

  (六)其他要求。

  本次活动原则上只接受各地区卫生健康委(局)、委直属各单位、中省直医疗机构和省级媒体统一申报,市级媒体须由所在地卫生健康委(局)统一申报。委直属各单位、中省直医疗机构申报的作品,作者必须是(含)本单位人员(报送要求参考各地区卫生健康委和省级以上媒体统一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填写、制作、装订、报送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一)报送程序:各地区卫生健康委(局)、各地区新闻工作者协会对报送作品进行初选,由各地区卫生健康委(局)集中报送。省级媒体参评作品,经本单位审核后直接统一集中报送。各地区报送省级以上媒体刊播稿件的,请与刊播媒体做好沟通工作,同一内容稿件不得重复申报。委直属各单位、中省直医疗机构参评作品经单位审核后统一集中报送。

  (二)为保证推荐参评作品过程的公开透明,进一步提高新闻作品报送质量,各地区根据情况可以先进行本地的卫生健康新闻宣传奖评选,并根据评选结果,把最优秀的新闻作品推荐参加全省卫生健康好新闻评选。

  (三)申报2019年度吉林省卫生健康好新闻评选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对作品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资格。

  (四)请各地区、各单位于2020年6月15日前(邮寄的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将参评作品送(寄)到指定接收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省政府2号楼(省卫生健康委宣传处)

  邮 编:130051

  联 系 人:王康林、赵丹

  联系电话:0431-88904860

  电子邮箱:1621918229@qq.com

  附件:1.2019年度吉林省卫生健康好新闻评选方案

      2.2019年度吉林省卫生健康好新闻评选作品申报表

      3.2019年度吉林省卫生健康新闻参评作品申报目录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吉林省新闻工作者协会

  2020年5月2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