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扬教办函〔2022〕6号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为做好2022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让全市师生渡过一个快乐、祥和、平安和有意义的假期,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放假时间

  2022年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22日,春季开学上课时间为2月14日,各中小学2月11日组织教师报到,2月13日组织学生报到,各职业学校参照执行。如无特殊情况,请各地各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

  2022年暑假放假时间拟定为7月1日,如无特殊情况,秋季开学上课时间拟定为9月1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制行事历时按照以上规定时间进行安排。

  二、做好假期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及寒假期间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校防组〔2021〕47号)要求,科学精准从严从紧扎实做好寒假期间疫情防控,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侵入教育系统风险,坚决守好校园防疫安全。

  假期前要对全体师生员工开展疫情防控专题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加强自我防护,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由学生提醒家长养成公共场所戴口罩的习惯,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注意勤洗手,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不到人员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遵守学校所在地和出行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寒假期间校园实施严格封闭管理。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管理和流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有序流动、健康平安过节。倡导就地过节,“非必要不离扬”,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的地区,全市各级教育部门工作人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带头留扬过节,确需离扬的需经单位从严审批。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确需离扬的,需向所在学校幼儿园进行报备。教育系统市、县、校三级疫情研判工作专班寒假期间正常开展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动态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出行情况,精准排查涉疫重点人员信息,及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所有师生员工须如实填写《寒假师员工健康申报表》(见附件),于春学期开学时提交给学校备查。

  三、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双减”工作要求

  各地各校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义务教育“双减”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总结本学期减负提质工作的经验做法、实际成效和存在问题。学校要认真做好期末复习和考试工作,加强对学业困难学生帮扶辅导。落实好《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生作业管理规范》和《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规范》,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命题,切实控制考试难度,确保命题质量,不得超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义务教育阶段考试结果实行等级评价,不得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积极通过家长会等方式交流学校减负提质工作,反馈学生学业质量情况,指导家长加强亲子交流,强化家校共育。

  各地各校要切实将义务教育“双减”要求从学期延伸到假期,严格控制各学科假期作业总量,提高作业布置质量,倡导给学生布置探究性、实践性、体验性、创新性作业,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要充分发挥扬州智慧学堂作用,为学生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网上学习服务。鼓励实施寒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引导家长营造良好的家庭运动氛围,帮助学生保持锻炼身体的习惯。各地各校可协同工会、妇联、共青团和当地社区等开展托管服务,以解决家长的实际困难。

  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各地要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分片包干制,明确责任人,综合运用明察暗访,对辖区内所有线下培训机构加强巡查。严禁利用寒假开展学科类培训,严防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班,不得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学科类(含外语)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各种名义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各地教育部门要联合网信等相关部门,通过技术手段与人工手段相结合、全网、全时段巡查与重点监测相结合的机制,集中整治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和学前阶段线上培训问题。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要严惩重罚,加大曝光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通报一起,形成警示震慑。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线上办班补课收费或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取酬。

  四、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

  各地各校要在学期结束前,严格按照“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原则,与学生结算各项代办费,不得挤占或挪用。要及时将假期时间和相关安排告知师生和家长,坚持以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中小学寒假活动做出合理安排,重点突出劳动体验、日常体育锻炼、阅读和文艺、社会实践等活动。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向学生家长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义务教育“双减”政策精神,引导家长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要求,用好《江苏教育家长微课》、扬州家庭教育大讲堂资源,帮助家长正确认识家庭教育的意义,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合理安排好学生假期生活,不盲目给孩子报各类补习班、兴趣班,更多安排有助于学生发展兴趣爱好特长的活动。

  做好假期内学生的“五项管理”工作,学校要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多种形式,了解学生居家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情况,指导家长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尊重孩子的健康情趣,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指导家长积极关注孩子心理情绪,引导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注重引导家长做好孩子睡眠管理,督促学生按时作息,经常参加户外活动,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要积极推进“五个一百工程”,分学段提供阅读、欣赏和观看的目录,引导家长培养学生良好阅读习惯,阅读健康读物。引导学生合理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控制使用时长,保护视力,防止沉迷网络。各地各校要持续关注流动、留守、离异家庭和经济困难家庭等困境儿童假期生活,给予更多的关爱与帮助。

  各普通高中要指导学生安排好假期自主学习活动和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做到安排科学,过程可控,成效反馈,同时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五、重视假期安全与和谐稳定

  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各地各校要在放假前,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发放安全教育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专门开展疫情防控、防火、防水、防盗、预防食物中毒、防网络诈骗、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等安全专题教育活动,要教育学生不要擅自外出或进行各种危险活动,突出防止孩子因玩烟花爆竹等造成的伤害,引导家长遵守禁放烟花爆竹规定,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

  各校要严格做好假期安全管理,安排专人值班,加强校园安全巡查,落实消防安全、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网络安全等管理措施,及时报告和快速应对突发事件。市直学校于学期结束前将《学校寒假值班安排表》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各地要在放假前对学校用电、用水、消防、门锁、锅炉、燃气和实验化学品储藏等各类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

  六、统筹安排及早谋划开学工作

  在放假前和开学前,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对困难教师家庭的关爱。在保证教师有充足休息时间前提下,开展教师培训,认真学习国家和省义务教育“双减”工作要求;集中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要充分发挥一线干部和教师积极性和主动性,聚焦“双减”工作落地落实、课后服务开展,按照深化教育改革、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要求,群策群力,提早谋划新学期工作。

  各地各校要严格规范新学期收费工作,坚持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公开,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工作。要精心策划开学仪式,努力增强开学仪式的育人功能。

  要高度重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利用假期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技术性能完好。要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上路”,提醒家长不让学生乘坐三轮车、拼装车和报废车等不安全和无资质车辆。

  要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新学期开学时,如发现学生(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无故不到校的,要采取电话沟通、入户家访等方式逐一核查,及时了解原因;对劝返无效的,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标识,并及时书面报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

  2月12日,市直各学校要组织所有教师于当天上午8时前分别到各学科教研站所在学校参加集体备课活动。

  请各地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本地区所有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幼儿园,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寒假师生员工健康申报表

  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1月13日

  附件:

  寒假师生员工健康申报表

  学校:         学生所在班级: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本人或监护人手机号码:

  家庭住址:

  距开学日期之前14天内居住地址:

  户籍地址:

  健康情况(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请另附页说明具体情况):

  1、是否曾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阳性感染者:

  2、是否与确诊病例、阳性感染者有过接触:

  3、开学前,是否去过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4、开学前28天是否接触境外(包括从境外回来人员):

  5、开学前14天是否接触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包括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回来人员):

  6、开学前14天本人或共同生活居住人员是否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

  2022年寒假期间去向(如曾经离扬,请详细填写在市外、省外、境外的时间、去向及行程信息):

  个人承诺:

  本人(监护人)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新冠肺炎防控相关措施要求,以上内容属实。如隐瞒、虚报、漏报,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

  签字(学生和监护人):

  年  月  日

  注:此表由所在学校妥善保管,依法保护个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