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荣誉证持有者去公立医院就医 普通门诊挂号费直免

  

  每一名献血者都是“幕后”英雄,他们的热血在素不相识的患者体内、在生命垂危者的血管里,点燃生命的希望。

  近日,市民王阿姨和往常一样来到萧山区中医院人工挂号优待窗,当她掏出无偿献血荣誉证和身份证时,却被告知不用出示,系统将自动识别。

  据王阿姨介绍,她坚持献血16年了,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去年领到了荣誉证书,也期待着“三免福利”在实际应用中能更加顺畅一些,想不到这么快就来了。

  为细化献血者关爱措施,将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与无偿献血“三免政策”深度融合,从今年6月份开始,我区区级医院对门诊挂号和缴费系统进行改造升级,通过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了信息互联互通,荣誉证获得者在门诊挂号缴费时系统智能减免门诊诊查费。

  目前,区一医院、区三医院、区中医院、区中医骨伤科医院、萧山医院等多家区级医院已经完成系统对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预计在9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务。

  对此,区卫健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14年修订)》的内容显示,自2010年1月1日起,表彰评定的无偿献血次数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折算统计: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机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1次,2个治疗单位按2次计算。目前,全区已有1115人拥有无偿献血荣誉证。

  持有《浙江省无偿献血荣誉证》可享受哪“三免”优惠?

  1.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

  2.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查费;

  3.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哪些献血者可以申领“三免”荣誉证呢?

  1.在浙江省内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银奖、铜奖),尚未申领的献血者;

  2.在浙江省内献血累计达到20次及以上(次数计算按全国无偿献血表彰标准)且主动提出申领的献血者。